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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9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环保”或“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6月29日向全体董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7月9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马铭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洁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潘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为能更好地推进公司后续战略部署,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7月9日

附件:潘洁女士简历

潘洁女士简历:

潘洁,女,汉族,196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学士学位,经济师,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1999年4月至2010年10月,历任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南方建材)证券部主管、证券事务代表、投资证券部副主任、主任、职工监事等职。2010年10月至2021年6月历任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国际事业部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潘洁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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