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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变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6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 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0-090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变化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329,379,700股(含本次),占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

83.32%,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永清集团关于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有关资料,本次质押与永清集团本身融资需求无关,为其配合银行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更新前次质押(详见《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变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备案资料,重新进行质押。公司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 数量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 起始日质押 到期日质权人质押 原因
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5,400,0003.90%2.39%2020-10-1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补充质押
合计-15,400,0003.90%2.39%------

2、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永清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6,909,7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1.8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28%,对应融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余额为1.2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94,909,7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4.0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73%,对应融资余额为2.4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具备相应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

(3)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永清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思一路6号

法定代表人:刘正军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设备设计、开发;环境与生态监测;环保材料的研发;生物生态水土环境研发与治理;环保设备、环保材料的销售;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和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2020年6月30日/ 2020年1-6月
资产总额577,394.50595,596.36
负债总额388,669.79416,231.37
营业收入129,171.2346,249.37
净利润2,847.091,176.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98.29113.51
资产负债率67.31%69.88%
流动比率130.70%131.14%
速动比率103.10%104.91%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5.20%0.04%

注: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永清集团各类借款总余额为15.14亿元(母公司),未来半年内需偿付上述债务金额为1.36亿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上述债务金额为6亿元。最近一年未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未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没有因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永清集团未来拟通过转化贷款、借新还旧、贷款展期及资产处置资金偿还债务等方式化解短期债务风险。目前永清集团不存在偿债风险。

(6)本次质押与永清集团本身融资需求无关,为其配合银行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更新前次质押备案资料。

(7)公司控股股东永清集团股份质押高比例主要原因为自身生产经营融资需求。目前永清集团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控股股东永清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2020-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等相关公告,本次质押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存在用于解决上述情形。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永清集团关于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有关资料,永清集团配合银行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完成前次质押备案资料更新后(详见本公告“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进行相应股份解除质押。公司获悉永清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5,400,0003.90%2.39%2020-10-122020-10-15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合计-15,400,0003.90%2.39%---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永清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 比例累计质押 数量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 情况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395,325,81161.34%329,379,70083.32%51.11%00.00%00.00%
合计395,325,81161.34%329,379,70083.32%51.11%00.00%00.00%

四、控股股东永清集团目前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其质押本公司股票为日常融资需求,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10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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