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一、已披露的累计诉讼进展情况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清环保”)于2019年12月2日披露了《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前期已披露的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诉讼或仲裁 机构名称 | 涉及 金额 | 进展情况 |
金光道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永清环保、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赤峰新城热电分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 法院 | 48.90 | 原告已撤诉 |
西安市永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 靖远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永清环保、卞立明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一审)、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再审) | 118.19 | 再审判决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 |
山西科泰矿用装备有限公司 | 永清环保、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敏丞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喻伯均 | 租赁合同纠纷 |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一审)、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 8.42 | 二审判决公司与广州敏丞公司共同承担租金,目前公司已履行完毕 |
株洲大商家贸易有限公司 | 永清环保 | 咨询服务合同纠纷 | 浏阳市人民法院(一审)、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 30 | 二审维持原判,目前公司已履行完毕 |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由于部分诉讼案件尚未结案或未开庭审理,同时存在尚未执行或未完全执行,存在继续上诉可能的情况。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诉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对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 | 永清环保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一审)、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 210.00 | 二审维持原判,目前公司已履行完毕 |
宜兴市锅炉密封工程有限 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 法院 | 444.08 | 二审维持原判,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目前公司已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暂未开庭 | ||
辽宁省岭南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永清环保 |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 |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一审)、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重审一审) | 484.97 | 重审一审,判决公司支付464.97万元,目前公司正在履行中,已完成部分款项支付 |
永清环保 | 广西蓝德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3164.86 | 已开庭,目前尚未判决 |
河南省惠浦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 | 永清环保、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赤峰新城热电分公司 | 建筑合同施工合同纠纷 |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 法院 | 157.05 | 尚未开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