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事项被担保人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环保”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衡阳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永清”)。因建设和生产经营需要,衡阳永清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项目贷款13,000万元,期限为10年。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因衡阳永清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衡阳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衡阳县樟木乡塔兴村陈大屋组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龙剑辉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6日经营范围:新能源发电;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重金属污染防治;以自有资金进行火力发电工程的咨询、设计、总承包服务及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环境治理设施运营及管理。(以上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涉及其他行政审批的凭相关证件经营)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衡阳永清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 | 100 |
合计 | 12,000 | 100 |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报告期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 2020年6月30日/ 2020年1-6月 |
资产总额 | 562,416,374.40 | 593,180,806.92 |
净资产 | 154,518,839.68 | 166,173,306.76 |
营业收入 | 84,260,216.24 | 42,640,504.88 |
净利润 | 27,759,268.27 | 11,654,467.08 |
注:1)上述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衡阳永清最近一年及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3)目前衡阳永清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稳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暂不存在不能及时归还贷款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由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衡阳永清扩建项目特许经营权质押担保。
担保金额:13,000万元
担保期限:10年
反担保情况: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因建设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衡阳永清向工商银行贷款人民币1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目前衡阳永清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是公平对等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衡阳永清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为全资子公司衡阳永清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衡阳永清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担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58,37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7.4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