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进展的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7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滚动使用额度累计不超过60,000万元,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现将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实施进展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人
受托人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名称 | 购买金额(万元) | 产品类型 | 产品期限 | 年化收益 | 资金来源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结构性存款A款 | 3000.00 | 活期型 | (随进随出) | 2.30%-2.50% | 自有资金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结构性存款1个月 | 8000.00 | 定期型 | 2019.08.16-2019.09.20 | 3.40%-3.50% | 自有资金 |
合 计 | 11000.00 | - |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半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2、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监控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相互独立;
(2)要求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低,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水平,提高股东投资回报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发生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业务回单。
2、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