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燕萍、郭炜、郭月梅的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燕萍、郭炜、郭月梅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对其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严格、全面的自查。经公司董事会评估,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均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