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永平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确认本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与会监事表决,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