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2022年12月5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或“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海江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经表决后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66元/股(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实施回购方案,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相关事项。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需的事项。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