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林志军先生、师金棒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披露《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0-027),公司副总经理林志军先生、副总经理师金棒先生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87,5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86%(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585%)。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林志军先生、师金棒先生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计划减持情况 | 实际减持情况 | ||||
拟减持股数不超过(股) | 拟减持比例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林志军 | 集中竞价方式 | 187,500 | 0.0382% | 2020/5/7 | 6.07 | 149,700 | 0.0305% |
2020/5/8 | 6.10 | 37,800 | 0.0077% | ||||
合计 | 187,500 | 0.0381% | |||||
师金棒 | 集中竞价方式 | 100,000 | 0.0204% | 2020/5/21 | 5.93 | 40,000 | 0.0081% |
2020/7/6 | 6.06 | 40,600 | 0.0083% | ||||
2020/9/4 | 7.26 | 10,000 | 0.0020% | ||||
2020/9/8 | 8.12 | 4,400 | 0.0009% | ||||
2020/11/6 | 9.45 | 5,000 | 0.0010% | ||||
合计 | 100,000 | 0.0203% | |||||
计划减持合计 | 287,500 | 0.0586% | 实际减持总合计 | 287,500 | 0.0585% |
注1、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为495,535,459股,公司已于2020年6月4日完成1,206,46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494,328,999股。另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189,289股公司回购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本公告中总股本比例按照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剩余股份数量2,810,788股,以491,518,211股为基数计算。本次实际减持数量与预披露计划一致,因股本计算基数增加,实际减持比例较减持计划披露数据减少0.0001%。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致。注2、减持股份来源:林志军先生、师金棒先生所减持股份来源为其获授且已解锁的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林志军 | 合计持有股份 | 750,000 | 0.1529% | 562,500 | 0.114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7,500 | 0.0382% | -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62,500 | 0.1147% | 562,500 | 0.1144% | |
师金棒 | 合计持有股份 | 400,000 | 0.0815% | 300,000 | 0.061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0,000 | 0.0204% | -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00,000 | 0.0612% | 300,000 | 0.0610% |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以上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形。
2、林志军先生、师金棒先生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后,本次未实施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自动作废。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林志军先生、师金棒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