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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达: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5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一、目的

核心人才是公司最宝贵的财富,为帮助与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共同成长的核心人才早日实现“安居乐业”,同时更好地留住人才,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为部分专业技术员工首次购房提供免息借款。为规范员工购房借款的申请及审批程序,同时确保不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国内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并连续服务满2年以上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境内专业技术人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监高及其关联人、外籍员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除外。

本办法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5年内有效。

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借款用于申请人首次购买家庭商品住房自住,必须在工作地城市买房(不含自建房、宅基地、公寓等);

2、申请人须为经公司认定的核心专业技术人才中的核心一级至核心四级,且在过去一年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合格”(含)以上;

3、申请人遵从公司核心价值观,无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借款额度

本次借款为免息借款,借款资金池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每年安排借款额度上限为人民币500万元。该额度使用后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申请。

专业等级借款金额上限(万元)服务年限
核心一级606年
核心二级505年
核心三级404年
核心四级303年

个人购房借款实际批准金额不得超过申请人个人年度税后总收入的1.5倍且不得超过专业等级对应的借款金额上限。

四、评选原则

公司将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司龄、过往业绩、岗位价值等进行评分,按照分数高低确定优先权。

对公司做过特殊贡献或属于行业稀缺性专业人才的情形,经公司评定通过,优先进入借款资格名单。

五、申请办理程序

1、 原则上每年分两批次进行,分别为:4月份、10月份。申请员工如实填写《住房免息借款(安居计划)申请表》,经所属单位最高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根据评选规则进行评分,并根据计分结果由高至低排序,直至用完半年度借款总额度;如额度有剩余则累计至下半年度资金池;

2、 借款申请资料包括:《住房免息借款(安居计划)申请表》、工作地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购房者(购房者以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中约定的买方人员名单为准,下同)无房证明、购房者个人征信记录、购房者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明及其他公司要求补充的材料;

3、 审核通过则签署《借款协议》,交由集团财务中心安排放款;如审核不通过,则将审核意见反馈至申请人。

六、还款规定

1、 还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

2、 还款方式采取等额按年偿还,每年4月由公司从税后工资中直接扣减约定还款额;如税后工资额低于扣减额者,则由申请人将其差额如期归还至公司指定账户;

3、 有条件者可中途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

4、 员工应当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按借款金额在该房屋上为公司设定相同金额的抵押权,如因员工逾期未还借款,公司可以处置抵押权优先受偿。

5、 在职员工逾期未还借款的,公司可给予一个月还款宽限期。超过宽限期仍未还的,对于未还款金额自借款发放日至实际还款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5年期以上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并按每天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同时公司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将员工的薪金、报销费用等一切应得利益或款项用于优先偿还借款;

6、 如员工在未还清借款前离职,须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偿还全部借款。在离职结算时,对于应付的薪资、报销费用等一切应得利益或款项优先偿还;逾期未还清的,对于未还款金额自借款发放日至实际还款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5年期以上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并按每天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如有剩余未还清的借款,公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7、 员工逾期未还借款,或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假陈述、在还清借款前离职、擅自变更借款用途等,公司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或有权处理员工的薪金、报销费用等一切应得利益或款项,优先用于偿还借款本息及违约金。

七、违规处罚

1、 申请借款过程中员工如有造假或虚假陈述行为,公司将立即收回借款并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2、 公司各级管理者须善用公司资源,严格审核员工申请资格,确保有效资源的合理利用,如有违规者,公司将给予严厉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 各单位负责人应当跟进了解借款人的购房情况,督促借款人按时还款;对借款人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报告借款人的违纪行为及异动情形。

八、其他

1、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条件下开始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宜。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实施执行,集团财务中心为专项住房借款资金的管理部门,集团法务部为专项借款合同的管理部门。

2、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在借款管理办法确定的范围内对员工个人最高借款额度、申请条件、借还款流程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0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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