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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达: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为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达”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中海达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8号),同意中海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中海达本次已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931,891股,发行价格为8.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999,927.6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373,662.14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626,265.53元,该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M10002号)。

二、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由于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00,626,265.53元,少于原计划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924,849,900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其中,调减“基于时空智能技术的应急管理平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相应增加自有资金投入金额;本次不实施“基于全要素网格的社会治理平台项目”,其余项目不变。

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自有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基于全要素网格的社会治理平台项目36,064.6735,181.07883.60
2基于时空智能技术的应急管理平台项目25,209.4024,186.361,023.04
3高精度GNSS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8,749.7215,117.563,632.16
4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18,000.00-
合 计98,023.7992,484.995,538.80

调整后: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自有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基于全要素网格的社会治理平台项目---
2基于时空智能技术的应急管理平台项目25,209.4016,945.078,264.33
3高精度GNSS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8,749.7215,117.563,632.16
4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18,000.00-
合 计61,959.1250,062.6311,896.49

三、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是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文件,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相关事宜,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展翔 郭圣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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