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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达:关于对“智慧城市GIS产业化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暨对“空间信息数据采集装备生产扩能项目”进行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4

证券代码:300177 证券简称:中海达 公告编号:2019-073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智慧城市GIS产业化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暨对“空间信息数据采集装备生产扩能项目”进行延期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9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63,611.00股。截至2015年04月01日止,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671,795.13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9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8,771,795.13元,该募集资金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会验字[2015]G1400089021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原计划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高端海洋装备产业化项目、机械精密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空间信息数据采集装备生产扩能项目、高精度卫星导航核心模块产业化等四个项目。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0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智慧城市GIS产业化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暨

对“空间信息数据采集装备生产扩能项目”进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事项:

1、调减“智慧城市GIS产业化项目”的投资金额至3,000万元。调整后节余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将用于支付名称为“收购贵州天地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收购款项。

2、对于“空间信息数据采集装备生产扩能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由2019年06月30日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

前述项目调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万元)原投资金额约占总募集资金净额比例截止2019年06月30日已投入金额 (万元)项目截至2019年06月30日投资进度
智慧城市GIS产业化项目4,0007.86%2,948.8873.72%
空间信息数据采集装备生产扩能项目11,957.3123.50%7,592.9363.50%

调整后:

项目名称调整后投资总额(万元)调整后约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截止2019年06月30日剩余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智慧城市GIS产业化项目3,0005.90%1,051.122019年01月20日
空间信息数据采集装备生产扩能项目1,1957.3123.50%4,364.382019年12月31日

截至本公告日,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募集资金(含利

息)均已明确用途,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并定期披露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也就该事项分别发表了相应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和延期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项目立项批准时间项目实施主体拟投入金额(万元)资金投入明细构成计划投入进度计划建成时间预计效益
智慧城市GIS产业化项目2017年01月20日浙江中海达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000项目投资总额4,000万元,其中,场地投入1,000万元,设备购置费590.2万元,技术开发费用1,709.8万元,推广费用132万元,基本预备费14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28万元。本项目建设资金拟计划两年投资完成,其中第一年投资2,101万元、第二年投资1,899万元。2019年01月20日本项目计算期7年,其中建设期2年,生产期5年。项目实施后,在七年内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将会在21.39%,预计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5.63年。
空间信息数据采集装备生产扩能项目2014年08月15日广州市中海达测绘仪器有限公司11,957.31项目投资总额11,957.31万元,其中,场地投入69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5,704.26万元,技术及本项目建设资金拟计划两年投资完成,其中第一年投资8353.98万元、第二年投2017年04月02日本项目建设期为二年,生产期为4年。预计项目内部收益率30.93%,税后投
检测费用1,603.20万元,铺地流动资金3,459.98万元,其它费用499.87万元。资3603.33万元。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5.05年。
募投项目第一次调整时间:2015年12月14日苏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有限公司不变项目投资总额11,957.31万元,其中,场地投入6,820.24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2,004.88万元,技术及检测费用1,203.07万元,铺地流动资金1,429.25万元, 其它费用499.87万元。不变2018年06月30日不变
募投项目申请延期日期:2018年06月12日不变不变不变不变2019年06月30日不变

2、原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截止2019年06月30日)

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已投入金额(万元)资金投入明细构成项目进度投资成效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万元)专户存储情况
智慧城市GIS产业化项目浙江中海达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948.88项目累计已投入2,948.88万元,其中:场地投入836.83万已完成原计划投资金额的73.72%。项目按-187.031,051.12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德清支行营业部
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96.99万元,技术及检测费用1,447.06万元,基本预备费140.00万元,铺地流动资金428.00万元。原定计划顺利实施。
空间信息数据采集装备生产扩能项目苏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有限公司7,592.93项目累计已投入7,592.93万元,其中:场地投入6,625.8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623.45 万元,技术及检测费用61.39万元,铺地流动资金282.29万元。已完成原计划投资金额的63.50%。项目已按计划基本建设完毕,初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正等待相关政府部门验收。--4,364.38存放于交通银行广州天河北支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和延期的原因

“智慧城市GIS产业化项目”按原定计划顺利实施,现投入的募集资金已基本满足该项目实现产业化目标的资金需求,依据项目的实施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减少“智慧城市GIS产业化项目”的总体投资规模,将项目的投资金额调整为3,000万元,该项目调整后节余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将用于支付名称为“收购贵州天地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收购款项。本次调整后,“收购贵州天地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项目”的出资总额不变,出资结构为使用募集资金(含部分利息)7,621.62万元,自有资金3,853.38万元,合计11,47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来源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的“机械精密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3,554.67万元及“智慧城市GIS产业化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剩余部分由“机械精密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及“高端海洋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剩余利息支付。

此外,鉴于公司“空间信息数据采集装备生产扩能项目”已按计划基本建设完毕,初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正等待相关政府部门验收,但相关部门验收的具体时间暂时未能确定,基于此,公司对“空间信息数据采集装备生产扩能项目”进行延期,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9年06月30日,现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将加强对项目验收进度的监督,以确保项目按时完成验收工作。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和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智慧城市GIS产业化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并对“空间信息数据采集装备生产扩能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本身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上述项目截至本公告日均已顺利实施,因此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计划。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和延期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和延期,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身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和延期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和延期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和延期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和延期事宜。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和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中海达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0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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