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7 证券简称:中海达 公告编号:2019-049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01月18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本通知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集团。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03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05月0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01月01日起施行。
上述两项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将于2019年01月01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0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中的规定执行。
(2)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财政部于2019年01月18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相关规定,并按前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03月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05月02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公司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2019 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情况如下: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变更前
变更前 | 变更后 |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08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080,0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875,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875,000.00 |
(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变更前 | 变更后 |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08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080,0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5,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00,000.00 |
2、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
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年0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3.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