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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项目服务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1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项目服务合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2020年7月8日,优世联合与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政府、邢台北方职业技术学院签订了《三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各方就“共建云计算服务平台”和打造“河北邢台大型超算中心智慧产业集群”等方面达成战略共识。本次签订的项目服务合同为“邢台大型超算中心智慧产业集群”项目首期的落地合同。

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3、项目服务合同如正常履行,将对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4、交易对手方将筹建一家项目公司,并以其为主体开展“河北邢台大型超算中心智慧产业集群”项目,承接合同内容下的全部权利与义务。

一、合同签署情况

2020年7月9日,优世联合与邢台北方职业技术学院、邢台县景趣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河北邢台市签订了《河北邢台大型超算中心智慧产业集群项目服务合同》,由优世联合提供大数据云计算基础设施和相关硬件、软件系统平台定制化搭建的整体支持服务,合同总金额为8,500万元。本项目服务合同为“河北邢台大型超算中心智慧产业集群”首期项目的落地合同。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邢台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简介:邢台北方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邢台青松职业中专学校,位于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皇寺镇皇羊路88号,学院成立于2007年,是经邢台市教育局批准的全日制国际化中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涵盖中华传统文化、影视艺术、竞技体

育、群众体育、电竞、5G区块链、医护、文旅、经济、体育商务等。关联关系:邢台北方职业技术学院与优世联合、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及优世联合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

2、邢台县景趣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21MA0CJDFJ8R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股东情况:邢台景趣为邢台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育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路罗镇路罗村南(路罗游客中心)经营范围:旅游资源开发;游览景区管理服务;票务服务;艺术表演服务;导游服务;电影放映服务;旅游咨询服务;公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桥梁和隧道工程、河湖治理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土石方工程服务;清洁服务、房屋拆除服务(不含爆破工程服务);广告设计、制作服务;食品、饮料及卷烟零售;交通安全系统监控;旅游项目策划服务;餐饮住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谷物、豆类、薯类、蔬菜、食用菌、水果、坚果种植、销售;谷物磨制及销售;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销售;工艺品(不含文物)设计、销售;旅游观光车客运服务;公路旅客运输;国内旅游经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邢台景趣与优世联合、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及优世联合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1:邢台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甲方2:邢台县景趣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拟筹建一家项目公司,并以其为主体开展“河北邢台大型超算中心智慧产业集群”项目;承接甲方本合同内容下的全部权利与义务。

1、业务合作内容

1.1业务合作规模及服务期限:根据甲方所提的需求和委托,业务具体包括以下四项核心服务内容:

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收费
1河北邢台大型超算中心智慧产业集群一期、二期的总体策划、选址、规划、立项与可行性研究;8,500万元
2数字智慧产业运营中心-大数据可视化门户及物联网智慧社区高仿真可视化管理指挥中心,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服务内容涵盖:室内设计、室内装修、智能化集成实施;
3数字智慧产业运营中心-超算中心部分,可容纳不低于200个数字认证算法超算服务机柜,涵盖机电工艺设计、实施及超算服务器选型采购;
4邢台市信都区域内空间量值和数字建模平台(建模区域不超过145平方公里)及信都区2个5G物联网智慧数字社区或智慧数字产业园区的应用实施;

1.2 该项目所有硬件设备设施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系统软件平台等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1.3乙方负责提供项目所需要技术支持需求,甲方1负责对该项目业务需求导入。

1.4甲方1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1.5项目周期需求: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服务项。

2、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1的权利及义务

2.1甲方1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河北邢台大型超算中心智慧产业集群”整体建设期间所需的外部沟通和协调工作。

2.2甲方1需与邢台市提供具体需求的各个部门建立稳定的业务、技术、客服以及账务处理接口关系,接口部门设立专门联系人以及固定的联系方式,保证在人员流动时本合同的正常运作。当接口联系人发生变动时,须向乙方提前作出说明,并保证相关工作的正常交接。

(二)甲方2的权利及义务

2.3在新项目公司成立后,甲方2自动退出,且甲方2不承担在此期间甲方1和项目公司产生的一切费用和任何债务。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4乙方保证提供的“河北邢台大型超算中心智慧产业集群服务”满足甲方的具体需求。

3.5 乙方自行承担“河北邢台大型超算中心智慧产业集群服务”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租赁费、水、电、宽带及IT设备等运行维护费用。

3.6乙方允许甲方在乙方认可的范围内带甲方客户到河北邢台大型超算中心智慧产业集群项目参观交流。

3.7乙方负责提供超算中心机房的建设技术标准。

3.8乙方应具备超算中心机房的维护能力,设立面向甲方及系统使用方的专门运维队伍,提供维护服务的技术支撑工作等。

3.9对于甲方内部制定且已正式发布的,对乙方业务发展具有直接影响的信息,乙方享有知情权,但涉及国家及甲方机密的信息除外。

3.10乙方与甲方建立稳定的业务、技术、客服以及账务处理的接口关系。接口部门设立专门联系人以及固定的联系方式,保证在人员流动时本合同的正常运作。接口联系人发生变动时,须向甲方提前作出书面说明,并保证相关工作的正常交接以及新接口联系人的培训。

3、验收及付款

3.1四项核心服务内容的具体技术实施要求、参数、进度及非预付款支付周期,双方在本合同签署后的15个自然日内,甲乙双方另行以补充协议盖章确认的方式进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章节》。

3.2补充协议签署后的15个自然日内,甲方1按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的10%,即8,500,000元人民币作为项目预付款,以保证甲方在合同期内履行合同所约定相关义务。

4、违约责任

4.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一方根本性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不再支付未发生的款项。若乙方发生根本性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对前期已支付费用进行追偿。

4.2若有第三方提出书面异议、法律诉讼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或甲方用户使用乙方提供的内容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

产权),乙方同意赔偿甲方因乙方侵权成立而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罚金、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5、争议解决

由于本合同有关事宜引起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6、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项

6.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

6.2本合同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

(1)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或终止该合同的情形;

(2)其他依法可解除合同的情况。

6.3未经项目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自身权利和义务分包或转让给第三方。

四、本次签署的项目服务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项目服务合同的签署,将有利于提高优世联合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拓展数据中心及智慧城市业务,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项目服务合同如正常履行,将对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签署合同的履行不会造成上市公司及优世联合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不会影响现有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2、交易对手方将筹建一家项目公司,并以其为主体开展“河北邢台大型超算中心智慧产业集群”项目,承接合同内容下的全部权利与义务。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的履行进展情况;

2、备查文件:《河北邢台大型超算中心智慧产业集群项目服务合同》。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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