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环保”、“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鹿启迪等1名激励对象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已不符合当期解锁的股权激励资格;杨文雯等20名激励对象在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中考核结果为B级别(本次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90%,剩余10%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个人解除限售条件未全部成就;共计21名激励对象需要办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回购注销公司已向前述激励对象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4,850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述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对照情况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071.055万元。 |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071.055万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2084.54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2071.05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条款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