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 12 号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相应的董事会决议公告。2018年至2019年12月27日,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海甄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甄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13,885.88万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13,026.86万元。你公司未对前述关联交易履行事前审议程序并及时对外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10.2.4条、第10.2.12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