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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4-22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3-024
       2013 年 04 月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吕泽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东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东升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3 年 1-3 月              2012 年 1-3 月
                                                                                                       (%)
营业总收入(元)                               125,444,418.53              127,333,121.19                         -1.48%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2,285,595.97              10,912,319.84                       -120.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788,635.63             -35,746,198.15                        -72.6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349                         -0.25                     -86.04%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4                       -1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4                       -125%
净资产收益率(%)                                      -0.24%                         1.14%                       -1.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0.31%                         1.11%                       -1.42%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
                                        2013 年 3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总资产(元)                                  1,411,181,572.41           1,372,191,773.16                         2.8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元)           933,135,900.91              935,421,496.88                         -0.2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3267                          3.33                        -0.1%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675,340.2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542.51
所得税影响额                                                              121,508.24
合计                                                                      571,374.49                   --
二、重大风险提示
1、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作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具有较为明显的技术竞争优势。高分子发泡行业技术竞争的核心在于对发泡的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配方工艺和总体生产工艺流程的掌握,这些核心配方、工艺及技术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至关重要。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行
业内企业对核心技术人员的争夺在所难免。如果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或核心技术外泄,将会影响公司在高分子发泡行业
的技术领先地位,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公司面临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带来的技术外泄风险。
2、经营规模迅速扩大可能引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已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运营良好,经营业绩稳步增长。今后,随着公司高分子结构泡沫
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公司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大。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大,将对公司高管人员的管理和协调能力提出较
高的要求,公司现有的管理架构、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结构若不相应进行调整,将对公司的发展构成一定的制约。公司面临能
否建立与公司业务规模相适应的高效管理体系和管理团队,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3、新产品研发的风险
技术创新和产品不断的更新换代,是公司成立以来规模迅速扩大的重要因素。公司新产品的研发,一般要经过技术和工艺积
累、实验室实验、检测、技术和工艺调整、中试和规模生产的过程。由于高分子发泡材料,特别是高分子结构泡沫材料对产
品的质量、性能和稳定性有较高的要求,对产品的研发、生产的工艺设计要求较高,公司研发过程中需投入大量的人员和资
金,新产品的研发成本较高。公司受研发能力、研发条件和其他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存在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这种风
险可能导致公司不能按计划开发新产品,或者开发出来的新产品在性能、质量和成本损耗方面不具有竞争优势,进而影响公
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4、境外经营风险
加快拓展境外市场、推动公司国际化发展步伐,是本公司的重要发展战略。在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外投资,获得海外公司复
合材料发泡行业内领先的技术、产品、品牌和渠道,研发能力、高端产品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体系,拉大公司与竞争对手
的领先优势,同时实现公司的全球市场战略布局,完善公司产品在全球市场的营销渠道,加强公司在全球的品牌影响力,逐
渐实现成为在复合材料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战略目标。但境外经营受地缘政治、所在国政策及国际化人才培养、管理能力等
因素影响较大,存在一定风险。对此,公司加强国际化人才引进,积极消化、总结境外业务拓展经验、教训,在公司制度、
规范层面加强对境外业务管控,并严格执行。同时,公司在境外业务拓展和境外具体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所在地区政策、
法规及相关习惯,以弱化境外经营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2,038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吕泽伟            境内自然人              14.23%      39,916,614        39,896,614
吴海宙            境内自然人              14.23%      39,916,614        39,896,614 质押               29,800,000
孙剑              境内自然人              14.23%      39,911,614        39,896,614
徐奕              境内自然人                7.5%      21,044,946        15,783,709
江苏九洲投资集
团创业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5.3%      14,874,998
公司
蒋念慈            境内自然人               1.74%       4,886,423
无锡中科汇盈创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6%       4,106,500
业投资有限责任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
朱艳云         境内自然人                      1.35%         3,780,168
宋越           境内自然人                      1.19%         3,344,663        3,144,663
王建强         境内自然人                      1.02%         2,869,86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江苏九洲投资集团创业投资有限
                                                                             14,874,998 人民币普通股            14,874,998
公司
徐奕                                                                          5,261,237 人民币普通股             5,261,237
蒋念慈                                                                        4,886,423 人民币普通股             4,886,423
无锡中科汇盈创业投资有限责任
                                                                              4,106,500 人民币普通股             4,106,500
公司
朱艳云                                                                        3,780,168 人民币普通股             3,780,168
王建强                                                                        2,869,860 人民币普通股             2,869,860
刘灿放                                                                        2,800,034 人民币普通股             2,800,034
凌艳                                                                          1,288,999 人民币普通股             1,288,999
霍建勋                                                                        1,210,749 人民币普通股             1,210,749
管含芬                                                                         796,748 人民币普通股               796,748
                                    吕泽伟、孙剑、吴海宙分别于 2007 年 3 月 10 日、2009 年 11 月 9 月签订了一致行
                                    动协议,承诺:“协议各方同意在行使常州天晟董事权利、股东权利时,除资产收益权、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知情权、股权处置权外,将采取一致行动,协议各方同意在常州天晟重大问题决策上应
说明
                                    事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自协议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协议各方为常州天晟股东时
                                    均对其有法律约束力。”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2014-01-25;在任
                                                                                          首发承诺,高管 期间,每年按持
吕泽伟                 39,911,614              15,000                        39,896,614
                                                                                          锁定           股总数的 25%解
                                                                                                         锁
                                                                                                         2014-01-25;在任
                                                                                          首发承诺,高管 期间,每年按持
孙剑                   39,911,614              15,000                        39,896,614
                                                                                          锁定           股总数的 25%解
                                                                                                         锁
                                                                                          首发承诺,高管 2014-01-25;在任
吴海宙                 39,911,614              15,000                        39,896,614
                                                                                          锁定           期间,每年按持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股总数的 25%解
                                                                        锁
刘灿放     2,800,034   2,800,034                      0 首发承诺        2013-03-21
                                                                        在任期间,每年
徐奕      20,846,210   5,062,501              15,783,709 高管锁定       按持股总数的
                                                                        25%解锁
                                                                        在任期间,每年
宋越       4,192,884   1,048,221               3,144,663 高管锁定       按持股总数的
                                                                        25%解锁
                                                                        在任期间,每年
钱斌              0                44,174         44,174 高管锁定       按持股总数的
                                                                        25%解锁
合计     147,573,970   8,955,756   44,174    138,662,388       --              --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报告期末比期初下降33.96%,主要原因系本期承兑汇票到期和部分转让所致;
2、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比期初上升554.85%,主要原因系本期应收暂借款增加所致;
3、应付账款报告期末比期初上升43.92%,主要原因系经营规模扩大,采购量增加所致;
4、预收账款报告期末比期初上升41.4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上升58.7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房租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36.4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工资、税费及保险、以及研发费有所上升所致;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591.15%,主要原因系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36.18%,主要原因系递延收益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1.5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80.66%,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取得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一)报告期回顾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2,544.44万元,同比下降1.48%;营业利润-488.19万元,同比下降136.7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228.56万元,同比下降120.95%。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略有增长,但受公司所在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影响,导致
产品毛利率下降,特别是随着风能叶片行业的竞争加剧,加上竞争对手的结构芯材由于国外市场的不景气而涌入国内,导致
叶片成套芯材市场销售价格下降了40%,公司PVC结构泡沫成套芯材为了稳固市场占有率,参与了竞争,导致产品毛利率下
降,同时,宏观经济形势的不景气,也导致了公司软质泡沫产品的毛利率有所下降,使公司的净利润出现亏损。
(二)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为了保持营业收入和利润的持续增长能力,扩大优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有如下产能扩建计划:
(1)生产能力扩建计划
1、将PVC结构泡沫产能已扩至年产7,000吨,还有部分配套设施在2013年6月完成。
2、PET结构泡沫材料的产业化,目前该项目的商业模式还在认证阶段,一旦条件具备,即履行相关建设程序,该项目计划
2013年4季度开始实施建设。
3、CIM车辆部件生产能力的进一步扩建,目前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正处于快速增长期,为使公司从材料制造商向成套解决
方案商延伸,抓住该行业的发展机遇,有必要提升车辆成套部件的生产能力,进一步的扩能项目计划在2013年7月建成达产。
4、超临界PP发泡材料大中试百吨级生产线计划2013年9月底建成。
5、功能性聚酯薄膜包装材料技术改造项目,增加两条涂布线建成后计划2013年6月份投产。
(2)市场开发与营销网络建设计划
1、对于PVC结构泡沫材料,随着产能进一步的提升,公司根据产品用途及销售形式的不同,作了如下部署:
2012年度风电行业由于整机产能过剩及风电装机速度进入平稳增长期,行业面临比较激烈的竞争,2011公司与3A中国合资
设立合资企业,整合两家企业的优势,进一步做好市场整合工作,加大成套芯材的销售比重,目标在2013年6月底之前全部
改为直销。公司在2013年度继续加强与中材科技、广东明阳、中复连众及国电联合动力进行紧密的合作,2013年度力争进一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步拓展国内风电叶片成套芯材市场占有率。
2013年度公司会继续在轨道交通和船舶行业拓展PVC结构泡沫的销售,并通过CIM车辆部件的成套供应,提升结构泡沫的应
用点,为车辆轻量化做出贡献。
2、对于PET结构泡沫,公司拟实施新的商业模式,使用平台战略,力争在绿色节能建筑市场建立行业的新标准,并占有一
席之地。
3、软质发泡材料在原有的市场基础上,要进一步做强优势产品的市场规模,扩大优势产品在销售额中的比例,提升后加工
品和最终成品在营业收入中的比重。
a.加大家电产品市场开拓力度,争取更多优质客户资源,同时在电子光学、汽车配件领域继续拓展。家电产业随着下游行业
竞争的激烈以及客户的整合,公司将持续为优质客户提供贴身的服务,保持公司在此领域的市场地位,并紧跟市场,发展新
的成长型客户。
b.为保持塑胶发泡地板在国内企业中领先地位,公司将调整软质发泡事业部的销售资源配置,提升体育休闲用品在软质发泡
材料营业额中的比重,适时建立体育休闲用品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展开B2C营销模式。
(3)技术开发与创新计划
公司计划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的发展动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研与生产相结合,将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
力。通过合作,提高企业的新产品研发能力,提高企业科研人员的科研能力,利用高校的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加快结构泡沫
材料及橡塑发泡材料的研究开发,提高产品的性能,构建以技术创新为中心的研发体系。并在现有公司技术中心的基础上,
配备先进的试验室设备和检测仪器,聘任高级专业人员,使其测试仪器与方法与国际接轨,达到国内最先进水平,成为拥有
国内唯一一家专门测试结构泡沫材料的测试中心。使该技术中心逐步发展成为国家级技术中心。
目前公司技术中心正在研发的新技术可归结为以下三大核心技术:
a.高分子材料发泡技术
由材料中心的6个实验室承担:
A实验室:PVC为主体的PU互穿聚烯烃发泡;
B实验室:Tsporon发泡为主体的涂布等新型发泡产品;
C实验室:PMI、PI、苯乙烯-丙烯腈系列高级结构泡沫为主体化学合成、聚合、高温发泡;
D实验室:PET、PP为主体连续挤出发泡;
E实验室:现有项目改进为主体的高分子软质模压发泡;
F实验室:各种树脂的微孔发泡。
b.泡沫材料应用技术
由结构泡沫材料应用技术和软泡沫材料应用技术两部分构成,前者侧重于对泡沫材料的力学机械性能、耐老化性能的应用研
究,后者侧重于对泡沫材料的吸音、防震、过滤、密封、保温、粘接等性能的应用研究。
c.专项应用成套体系技术
在前两个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形成风能领域、轨道交通领域、绿色节能建筑等领域独有的成套体系,将研发、生产、销售、应
用、售后服务等更有效地衔接起来,形成良好的循环,进一步促进研发。
(4)融资计划
公司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要全面实施前述的发展战略,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公司上市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缓解了现
阶段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未来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划认真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在相关投资项目取得良好收益的前提下,
再实施下一步投资计划。
公司2012年制定计划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其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3.8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公司债券
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2013年1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了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根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通过。此计划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后方可实施。
(5)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公司在不断扩大规模和产能的同时,必然大力发展人力资源。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并注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开发人才相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结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激发人才活力,着力建设一支开拓进取、充满活力的管理队伍,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满足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公司计划重点发展以下几类人才,一是研发技术人才,提高公司的科研能力,除了高薪聘请相关的技术专家,公司计划和相
关高校进行合作,努力吸引国内高校优秀的毕业生来公司工作。二是管理人才,随着公司成为公众,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需要大量具有管理经验的人才。三是高级市场人才,随着公司结构泡沫产品投入市场,公司急需各应用领域的高级市场
筹划人员。四是销售人才和基层一线员工,加强公司销售人员的职业培训,强化一线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或客户发生变化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发展战略,根据年度经营总体计划,顺利的推进各项工作:继续推进生产能力扩建各项计划,扩大优势
产品的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通过不断提升研发实力,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加强内部控制,不断规范公司的管理和运营
流程。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一)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
                                                      2009 年 12 月 1
                                                      日,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
                                                      吕泽伟、孙剑、
                                                      吴海宙向本公
                                                      司出具了《避免
                                     控股股东及实
                                                      同业竞争协
                                     际控制人吕泽
                                                      议》,内容如下:
                                     伟、孙剑和吴海
                                                      \"本人作为常州
                                     宙;在公司担任
                                                      天晟新材料股
                                     董事、监事、高
                                                      份有限公司的
                                     级管理人员的
                                                      实际控制人之                                    截止到报告期
                                     自然人股东吕
                                                      一,就避免同业                                  末,上述承诺人
                                     泽伟先生、孙剑                     2009 年 12 月 01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竞争事项,特做                                  严格信守承诺,
                                     先生、吴海宙先                     日
                                                      出如下承诺:截                                  未出现违反承
                                     生、徐奕先生、
                                                      止本承诺函出                                    诺的情况发生。
                                     刘灿放先生(第
                                                      具之日,本人及
                                     一届董事)及其
                                                      本人直接或间
                                     妻子刘定妹女
                                                      接控制的公司
                                     士、罗实劲先生
                                                      或能够施加重
                                     (第一届监事)
                                                      大影响的企业
                                     和宋越先生
                                                      不从事与天晟
                                                      新材构成实质
                                                      性同业竞争的
                                                      业务和经营,并
                                                      保证将来亦不
                                                      在天晟新材以
                                                      外的公司、企业
                                                      增加投资,从事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与天晟新材构
成实质性同业
竞争的业务和
经营。若本人及
相关公司、企业
与天晟新材产
品或业务出现
相竞争的情况,
则本人及相关
公司、企业将以
停止生产或经
营相竞争业务
或产品的方式、
或者将相竞争
的业务纳入到
天晟新材经营
的方式、或者将
相竞争的业务
转让给无关联
关系的第三方
的方式、或者采
取其他方式避
免同业竞争。本
人愿意承担由
于违反上述承
诺给天晟新材
造成的直接、间
接的经济损失、
索赔责任及额
外的费用支出。
\"(二)首次公
开发行前股东
所持股份的限
售安排以及自
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吕
泽伟先生、孙剑
先生和吴海宙
先生承诺:自公
司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收购该
部分股份。2、
在公司担任董
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自
然人股东吕泽
伟先生、孙剑先
生、吴海宙先
生、徐奕先生、
刘灿放先生及
其妻子刘定妹
女士、罗实劲先
生和宋越先生
承诺:除前述锁
定期外,在其任
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三)
关于代上海新
祺晟承担补交
税款责任的承
诺为消除上海
新祺晟可能出
现的补缴税款
事项对本公司
的影响,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吕
泽伟先生、孙剑
先生、吴海宙先
生承诺:\"如以
后上海市虹口
区国家税务局
或其他政府有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关部门要求上
海新祺晟高分
子材料有限公
司补缴因上述
核定征收企业
所得税而少缴
的税款,我们将
代为承担补缴
责任,确保上海
新祺晟高分子
材料有限公司
及常州天晟新
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不会因此
受到损失\"。
(四)关于代公
司承担社保和
住房公积金补
缴责任的承诺
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作出承诺,
若公司及其下
属企业因未按
规定为职工缴
纳社会保险和
住房公积金而
被有关主管部
门责令补缴、追
缴或处罚的,由
公司实际控制
人承担相应的
经济责任。公司
及其下属企业
若因社会保险
和住房公积金
未按规定缴纳
受到员工追诉,
并进而被判令
承担经济赔偿
责任的,由公司
实际控制人承
担相应的经济
责任。(五)实
际控制人一致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行动的承诺 发
                                                   行人实际控制
                                                   人吕泽伟、孙
                                                   剑、吴海宙于
                                                   2009 年 11 月 9
                                                   月签订了一致
                                                   行动协议,承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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