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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信息: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5

证券代码:300168 证券简称: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21-041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1,187,584,762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有股份2,563,415股,因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85,021,347股。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1年6月10日,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15:00,会议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968号32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9:15-15: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或经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36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57,589,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758%;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共33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4,65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03%。

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56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19%;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3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7,020,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839%。

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胡宏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6,892,8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51%;反对697,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95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22%;反对69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6,892,8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51%;反对697,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95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22%;反对69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关于制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5,678,0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53%;反对1,911,9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739,5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441%;反对1,911,9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四)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6,864,3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1%;反对725,6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925,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63%;反对725,6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胡愔子律师、马晨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参加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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