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9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程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5月5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以2.28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6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22年5月6日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