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策”)的函告,北京安策质押给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资管”)和光大云付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云付”)的股票涉及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北京安策为了取得融资,将其持有的部分股票质押给光大资管和光大云付,进行融资1.5亿元。截止目前北京安策已归还4000万元本金,尚未归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根据股票质押协议,北京安策构成违约,原告光大资管和光大云付两家公司因证券回购纠纷,正式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原告对质押的迪威迅公司股票(24,919,400股)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了司法冻结。2020年8月20日,北京安策收到的《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显示:
判决被告北京安策支付本金1.1亿元及相应的利息。若北京安策未履行上述支付义务,原告光大资管和光大云付可以与被告北京安策协议以质押的迪威迅公司股票(24,919,400股)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上述质押股票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该质押股票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被告北京安策所有,不足部分由被告北京安策继续清偿。
二、本次股东涉及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北京安策正积极与有关各方沟通,协商和解方案,力争尽快妥善处理本次民事纠纷。
2、北京安策涉及诉讼及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
直接影响,本次诉讼的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诉讼涉及的股份为24,91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8.3%。如果上述股份被司法处置,北京安策仍持有
27.54%股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目前涉诉股份只是存在被司法处置的可能性,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处置。公司会积极跟踪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