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转让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1、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前海晴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晴方”)在深圳签署了《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公司同意将《应收账款转让清单》(清单详见第三节)中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前海晴方。前海晴方同意以合同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转让的上述应收账款及该应收账款的抵押品权益。
2、本次应收账款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在董事长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前海晴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9713512D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助军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8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商务信息咨询;从事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前海晴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应收账款转让的主要内容
1、应收账款转让清单
付款人 | 应收账款账面金额 | 应收账款转让金额 | 截止2019年11月30日含权逾期利息 | 转让价款付款期限 |
铜仁市纬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8360143.19 | 48360143.19 | 15803516.463 | 2020.6.30 |
合计 | 48360143.19 | 48360143.19 | 15803516.463 |
上表中人民币48,360,143.19元为转让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本合同应收账款的转让价款约定为人民币48,500,000元,以上含权逾期利息仅为依据合同条款计算得出,前海晴方应得的权益以实际收到付款人支付的金额为准。
2、应收账款转让价款及保证金
上述应收款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8,500,000元。本合同约定前海晴方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应收账款转让价款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本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前海晴方需向公司支付应收账款转让保证金人民币800,000元。
3、交易产生的税费
交易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负,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由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经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本次交易对公司2019年度的净利润没有影响。本次应收账款转让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改善公司现金流,降低风险集中度,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