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9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了监事会成员。会议于2024年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和《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常志刚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回购方案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