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快报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 2,469,941,960.15 | 2,088,489,498.23 | 18.2645% |
营业利润 | 317,868,274.49 | 319,173,681.30 | -0.4090% |
利润总额 | 315,959,874.70 | 334,025,981.62 | -5.40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3,905,084.13 | 301,855,719.21 | 0.678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9,300,870.17 | 228,622,243.17 | 13.4189%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7 | 0.29 | -6.896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3% | 5.33% | -0.6000% |
项 目 | 本报告期末 | 本报告期初 | 增减变动幅度(%) |
总 资 产 | 8,612,579,407.38 | 7,382,050,444.76 | 16.66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6,865,512,857.15 | 5,800,216,114.14 | 18.3665% |
股 本 | 1,152,381,437.00 | 1,056,190,495.00 | 9.1074% |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5.9577 | 5.4916 | 8.4875% |
注:1、上表中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是以各年末的股本总额为依据计算;
3、上述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股东权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按加权平均法计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4.7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26%;实现营业利润3.1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41%;实现利润总额3.1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5.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68%;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42%。
报告期内,在传统的通信、金融领域,业务及经营业绩依旧保持持续、稳健增长;在工业领域,基于Cloudiip双跨平台,聚焦煤矿、水泥、热电、新能源等行业领域,运用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技术推动两化融合发展,巴矿、金隅数据仓库项目在煤矿、水泥传统行业具备标杆示范作用;在政府领域,市场区域逐年扩大,市场份额逐年增加,北京保障房项目实现了资产监管、社区管理、居民服务等业务场景,是政府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目前我国的国产化数据库市场非常活跃,公司自主研发的分布式云化数据库CirroData扎实推进技术研发创新、迭代优化产品解决方案、积极构建信创产业生态。公司第四季度业绩未达预期使得全年净利润指标增速放缓,原因系疫情下项目验收延长,导致实施周期增加,相应人力成本增加,毛利率降低,且社保优惠较去年有所减少。
近两年来受疫情全球化影响,国内外经济环境形势严峻,不确定因素增多,在此背景下,2022年公司提出“融合、聚焦、深耕、增效”的经营思路,在已有技术和行业领域内做深、做宽、做强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东方国信未来整体经营和发展稳中向好。
2、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86.13亿元,比期初增长16.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8.66亿元,比期初增长18.37%,主要是公司经营利润增加以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亿元导致股东权益增加;报告期末股本为
1,152,381,437元,本年因向特对象发行股票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股本变化。本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约为4,460.42万元,去年同期为7,323.35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在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对2021年度业绩进行预计。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1年度业绩快报的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尚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可能与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