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2019年6月28日,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天瑞仪器”)披露了《关于筹划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磐合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提示性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首次披露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天瑞仪器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对天瑞仪器在本次交易股价敏感重大信息披露日之日起前20个交易日的波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首次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期间(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27日)的股票价格涨跌幅情况,以及同期创业板综指(代码:399102.SZ)和证监会仪器仪表行业指数(代码:883137.WI)的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价/指数 | 2019年5月30日收盘价 | 2019年6月27日收盘价 | 差额 | 波动幅度 |
上市公司股价(元/股) | 5.71 | 5.77 | 0.06 | 1.05% |
创业板综指 | 1,807.59 | 1,862.30 | 54.71 | 3.03% |
证监会仪器仪表行业指数 | 2,183.77 | 2,246.50 | 62.73 | 2.87% |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披露日(2019年6月28日)前20个交易日期间涨跌幅为1.05%,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的影响后,即剔除创业板综合指数和仪器仪表行业指数收盘价涨跌幅因素影响后,分别为-1.98%和-1.82%,累计涨跌幅均低于20%,均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无异常波动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陈召军 马嘉辉
项目协办人:
秦敬林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