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五次,具体内容如下: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2019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收取担保费及2020年预计收取关联担保费用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2020年6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二、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规范运作,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控制的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公司向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1,700万人民币,借款期限为3个月,公司已提前还清。
(2)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KRS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与KRS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6,158.66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KRS公司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已全部付清。
(3)公司为开心投资及先锋弘业总额不超过6.7亿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先锋弘业承诺以其拥有的资产和投资及卢先锋承诺以其个人资产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开心投资承诺以其购买的VDL资产提供追加担保,开心投资及先锋弘业承诺向先锋新材支付担保总额2%/年的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本期计收担保费含税1,101.60万元。
除此之外,本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4、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公司为开心投资及先锋弘业总额不超过6.7亿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先锋弘业承诺以其拥有的资产和投资及卢先锋承诺以其个人资产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开心投资承诺以其购买的VDL资产提供追加担保,开心投资及先锋弘业承诺向先锋新材支付担保总额2%/年的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系为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4.94亿元,为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0.38亿元。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7、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议意见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及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作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职务行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特此报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