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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新材: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7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 年 10 月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卢先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旭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宗旭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20,654,979.88              1,160,026,231.44                            5.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17,984,795.88                    678,211,709.89                         5.86%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85,073,381.36                     7.53%           563,212,669.47                  8.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505,315.36                   59.98%           45,978,893.17                209.63%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3,152,049.13                   81.48%           35,317,427.90                190.8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93,235,244.90                143.7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85                  60.11%                    0.0970              209.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85                  60.11%                    0.0970              209.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0%                   0.61%                     6.58%                 4.3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766,476.8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634,594.53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386,075.26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92,727.65
合计                                                                        10,661,465.2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
为顺应澳洲增长的房地产市场需求,澳洲KRS公司本期建成了东部工厂,增强了东部地区产品的供应与售后支持能力;新产
能的提升不能完全解决澳洲所有区域的供货问题,仍有部分区域存在市场供应短缺的风险,也可能会出现部分生产资源闲置
的风险。
公司面料产能方面,在应对客户多样性需求时,可能出现生产资源局部超配或短缺的矛盾,对总体产能的释放将产生影响。
2、人力资源风险
2016年,澳洲KRS公司仍将继续新设门店,对优秀销售员的需求较大,在新增门店的优秀销售员招聘方面可能存在无法按时
满足的风险;随着公司国际化进程加快,高素质管理人才出现短缺,人才补充和培养的压力较大,上述这二个方面都对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整体人工成本也面临加大的压力。
3、存货减值风险
为了保证澳洲KRS公司面料、成品的供应同时节约采购及运输成本,澳洲公司增加了各品种库存的备货量,未来一年可能会
出现部分存货因储存时间过长产生质量问题而计提减值准备的风险。
4、资金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澳洲KRS公司在澳洲市场存在并购、扩张的资金需求,加上公司重点建设和发展的“300万平米一体化节能窗”
成品项目也还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2015年度公司共增加流动资金借款10995万元,如果国家信贷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
的还款资金安排以及融资成本抬高方面产生一定风险。
5、政策风险
节能行业发展普遍具有一定的“政策主导、法规驱动”特性,按照遮阳节能产业在欧美发达市场的发展规律,结合国内政策导
向,公司率先对外遮阳成品和一体化节能窗进行了技术储备和产能准备。虽然按照政策规划的进度和预测的市场规模,公司
产能将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但不排除“政策推进缓慢、标准变更”的情况下出现产能闲置和产品失败的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7,769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卢先锋        境外自然人            36.49%      172,957,978       129,718,484      质押         164,6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其他                3.64%       17,277,074
夏领先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徐佩飞            境内自然人             2.75%       13,050,000
       卢亚群            境内自然人             1.07%        5,062,500
       殷真真            境内自然人             0.98%        4,668,692
       陈成新            境内自然人             0.81%        3,850,000
    叶剑             境内自然人             0.73%        3,460,000
       任奇峰            境内自然人             0.70%        3,312,955
    赵旭             境内自然人             0.64%        3,021,900
       林国建            境内自然人             0.59%        2,777,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卢先锋                                                     43,239,494 人民币普通股           43,239,49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17,277,074 人民币普通股           17,277,074
   夏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殷真真                                                      4,668,692 人民币普通股            4,668,692
                 陈成新                                                      3,8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850,000
                  叶剑                                                       3,4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460,000
                 任奇峰                                                      3,312,955 人民币普通股            3,312,955
                 徐佩飞                                                      3,262,500 人民币普通股            3,262,500
                  赵旭                                                       3,021,900 人民币普通股            3,021,900
                 林国建                                                      2,777,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77,000
                 顾建伟                                                      2,732,300 人民币普通股            2,732,300
                                         卢先锋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徐佩飞女士为卢先锋先生之配偶,卢亚群女士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卢先锋先生之妹。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
说明
                                      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殷真真,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外,还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668,692 股,实际合计持有 4,668,692 股。
                                         公司股东陈成新,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外,还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85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3,850,000 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公司股东叶剑,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外,还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如有)                              保证券账户持有 3,46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3,460,000 股。
                                         公司股东赵旭,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外,还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 3,021,9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3,021,900 股。
                                         公司股东顾建伟,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外,还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732,3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2,732,3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卢先锋       166,635,396            41,656,862           4,739,950     129,718,484 高管锁定股        2016/1/1
   徐佩飞        13,050,000             3,262,500                           9,787,500 高管锁定股        2016/1/1
   卢亚群           5,062,500           1,265,625                           3,796,875 高管锁定股        2016/1/1
   卢成坤            450,000                   0                              450,000 高管锁定股        2016/1/1
   潘祥江            405,000              101,250                             303,750 高管锁定股        2016/1/1
   孟凡龙            300,000              300,000                                  0 离职满 6 个月     2016/3/28
合计            185,902,896            46,586,237           4,739,950     144,056,609      --              --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上升额为 60,993,071.54 元,上升比例为 62.3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的经营性
现金流上升所致。
(2)、报告期末,应交税费余额较年初上升额为 2,282,711.21 元,上升比例为 31.4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的营业收
入上升、利润总额增加所导致的应交税款上升。
(3)、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年初上升额为 14,976,507.40 元,上升比例为 443.2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到
募集配套资金保证金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余额较年初上升额为 5,980,576.16 元,上升比例为 32.48%,原因是本报告期澳大利亚元的
汇率上涨,所产生的外汇报表折算差额。
(5)、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较年初上升额为 34,128,893.17 元,上升比例为 30.48%,原因是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上升所致。
2、利润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 923,293.53 元,上升比例为 99.54%,主要系本报告期缴纳
的流转税增加所致。
(2)、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额为 5,088,548.28 元,下降比例为 64.23%,主要系本报告期人民币贬
值,公司国内分部的外汇资产及澳洲分部的人民币负债所产生的汇兑收益所致。
(3)、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 3,765,949.83 元,上升比例为 139.28%,主要系本报告期应收
帐款上升计提的坏帐准备以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4)、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 10,506,375.95 元,上升比例为 256.59%,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
收到盖世汽车 2015 年的业绩补偿款所致。
(5)、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 8,849,761.33 元,上升比例为 804.69%,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利
润总额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 54,985,122.61 元,上升比例为 143.75%,主
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下降所致。
(2)、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 125,475,513.83 元,上升比例为 83.32%,主
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增资养车无忧及购买了盖世汽车的股权,而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没有对外股权投资所导致的现金流
出减少。
(3)、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额为 49,590,331.46 元,下降比例为 128.24%,主
要原因是本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6年1-9月,公司共实现经营收入56,321.2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了8.6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97.89万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元,较上年同期上升了209.63%。公司的业绩增长主要来自于国内分部营收增长带来的毛利额增长、澳洲分部亏损额减少、
合并盖世汽车网带来的净利润增长以及收到盖世汽车网2015年的业绩补偿款。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防范市场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
    加强市场研究体系的建设,完善分析监测机制,提高资源调配和响应的能力,做好生产资源短缺或闲置的双向风险控
制工作。
(2)防范人力资源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加快对人力资源经营系统建设和员工激励计划的研究,以完善激励机制,不断提升企业凝聚力。
(3)防范存货减值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紧密结合市场,加强对库存的监控和动态管理,提高订单响应能力,减少因滞销引起的存货减值。
(4)防范资金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围绕长、短期资金规划,跟踪再融资政策和信贷政策动向,妥善安排资金筹措渠道和额度,最大限度降低融资
成本。
(5)防范政策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
    产业政策的风险最终落脚点也是市场风险,故公司将不断加强市场研究体系的建设工作。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不适用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卢先锋先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2011 年 1 月 13
                     生、股东徐佩飞女     股份限售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2011 年 01
                                                                                               日至 2014 年 1 履行完毕
                     士、卢亚群女士、卢 承诺         人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月 13 日
                                                                                               月 13 日
                     成坤先生、顾伟祖先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生、肖长江先生
                                                     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
                                                                                               在卢先锋先生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                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
                                          股份限售                                2011 年 01 的任职期间及        承诺得到
                     际控制人卢先锋先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承诺                                    月 13 日     离职半年内,长 严格履行
                     生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
                                                                                               期有效。
                                                     公司股份。
                                                     在卢先锋先生在公司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                  在卢先锋先生
                     股东徐佩飞女士、卢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股份限售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2011 年 01 的任职期间及        承诺得到
                     成坤先生、卢亚群女
资时所作承诺                              承诺       二十五;卢先锋先生离职后半 月 13 日       离职半年内,长 严格履行
                     士
                                                     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                期有效。
                                                     份。
                                                     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
                                                                                               在本人的任职
                                                     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
                     股东顾伟祖先生、肖 股份限售                                  2011 年 01 期间及离职半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履行完毕
                     长江先生承诺         承诺                                    月 13 日     年内,长期有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
                                                                                               效。
                                                     公司股份。
                     董事、监事、高级管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2011 年 1 月
                     理人员、作为公司上 股份限售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2011 年 01                     承诺得到
                                                                                               13 日至 2012
                     市前其他自然人股     承诺       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月 13 日                         严格履行
                                                                                               年 1 月 13 日
                     东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董事、监事、高级管 股份限售     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     2011 年 01 在本人的任职        承诺得到
                     理人员               承诺       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     月 13 日     期间及离职半      严格履行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年内,长期有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                  效。
                                公司股份。
                                \"(1)、本人目前未从事,将
                                来也不会从事任何直接或间
                                接与先锋新材料的业务构成
                                竞争的业务,亦不会在任何地
                                方和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
                                于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拥有
                                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
                                权益等)从事与先锋新材料构
                                成竞争关系的业务。(2)、对
                                于本人将来可能出现的下属
                                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所生产
                                的产品或从事的业务与先锋
                                新材料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
                                情况,本人承诺在先锋新材料
                                提出要求时,将本人在该等企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不同业竞     业中的全部股权或股份优先       2010 年 01                  承诺得到
                                                                            长期有效
东卢先锋先生         争承诺     转让给先锋新材料。本人将尽 月 30 日                        严格履行
                                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
                                格是在公平合理,及与独立第
                                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
                                础上确定的。(3)、本人承诺
                                不向业务与先锋新材料及其
                                下属企业(含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
                                事的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其
                                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
                                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销
                                售渠道、客户信息等秘密。
                                (4)、本人承诺赔偿先锋新材
                                料因本人违反本承诺的任何
                                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
                                失或支出。\"
                                如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
                                2008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基本
                                养老、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2011 年 01                  承诺得到
                     其他承诺   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五项社会                  长期有效
东卢先锋先生                                                   月 13 日                    严格履行
                                保险,或被要求交纳滞纳金、
                                罚款;或因宁波先锋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被要求为其员工
                                补缴 2008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五项
                                                   社会保险或被要求缴纳滞纳
                                                   金、罚款而造成损失,本人将
                                                   对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进行及时、足额的补偿,
                                                   使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若股
                                                   份公司及子公司被要求为其
                                                   员工补缴或者被追偿 2009 年
                                                   11 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本
                                                   人将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和
                                                   被追偿的损失,保证股份公司
                                                   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孟凡
                                                   龙先生于 2014 年 9 月 3 日通
                                                                                               2014 年 9 月 3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       2014 年 09
                       股东孟凡龙先生   其他承诺                                               日至 2015 年 9 履行完毕
所作承诺                                           系统买入先锋新材 10 万股, 月 03 日
                                                                                               月3日
                                                   其承诺:一年内不转让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
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
                       不适用
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披露日期                                    内容概要                                     披露网站
    2016年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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