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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数控: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9

关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〇年六月

关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3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03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数控”、“公司”、“申请人”或“发行人”)会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申报会计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嘉源律所”、“发行人律师”)等相关各方根据反馈意见要求对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就反馈意见中的问题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说明:

1、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反馈回复所用释义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保荐人尽职调查报告》保持一致。

2、本反馈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不加粗):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 宋体(不加粗):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目 录

问题一 ...... 3

问题二 ...... 7

问题三 ...... 18

问题四 ...... 23

问题五 ...... 26

问题六 ...... 37

问题七 ...... 50

问题八 ...... 54

问题九 ...... 64

问题十 ...... 65

问题十一 ...... 69

问题十二 ...... 71

问题十三 ...... 75

问题一、请申请人披露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6月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和深交所2020年6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自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2020年3月13日)前六个月(2019年9月13日)起至本反馈回复签署日,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情况如下:

(一)类金融业务

自2019年9月13日至本反馈回复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投资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二)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2019年9月13日至本反馈回复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况。

(三)拆借资金

为缓解参股公司武汉新威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威奇”)资金压力,2020年1月17日,公司与新威奇签署《借款协议》,向其提供借款9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1月17日至2021年1月17日,年化借款利率为6%。

2020年4月9日,公司与新威奇股东陈武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签署后,公司实际控制新威奇51.68%的表决权,新威奇将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上述借款金额远低于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借款期限未超过1年,借款目的为考虑新威奇经营业务发展而提供的短期流动性支持,不属于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自2019年9月13日至本反馈回复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拆借资金的情况。

(四)委托贷款

自2019年9月13日至本反馈回复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委托贷款的情况。

(五)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2019年9月13日至本反馈回复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况。

(六)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2019年9月13日至本反馈回复签署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金额起始日到期日是否已赎回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 结构性存款6个月200.002019/9/162020/3/16

除此之外,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还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金额为160.00万元,截至本反馈回复签署日尚未赎回。

上述均为一般银行理财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七)投资金融业务

自2019年9月13日至本反馈回复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况。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2020年3月13日)前六个月

(2019年9月13日)起至本反馈回复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情况。

二、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3月31日账面价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362.2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00.00
合计762.26

上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公司考虑主营业务发展对大连高金数控有限公司和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

(二)借予他人款项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除对新威奇的950.00万元借款外(具体详见上文回复),无其他借予他人款项的情形。

(三)其他财务性投资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6月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和深交所2020年6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中规定的其他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综上所述,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

根据2019年1月1日财政部下发的新金融准则,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及指定列报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公告文件等;

2、访谈公司财务人员了解了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情形和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3、取得了财务性投资有关科目发生额及余额、理财产品投资协议、借款协议等相关资料。查阅了所购理财产品的性质以及产品期限,判断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4、访谈了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对外投资与主营业务关系以及对外投资的主要目的。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1、自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2020年3月13日)前六个月(2019年9月13日)起至本反馈回复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问题二、报告期各期末,申请人应收账款及存货金额逐年增加。请申请人披露:(1)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补充披露应收账款逐年增长的原因,结合上述情况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2)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开展销售业务承担的相关担保责任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影响申请人该业务板块的收入确认,相关的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情况及回款安排;(3)结合存货周转率、存货产品类别、库龄分布及占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定量补充说明并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补充披露应收账款逐年增长的原因,结合上述情况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75,726.8967,784.3165,370.6469,222.35
期后回款金额19,084.0720,283.2035,120.2550,471.17
回款比例25.20%29.92%53.72%72.91%

注:报告期各期末期后回款均为截至2020年5月31日回款金额。

2017年和2018年末,公司期后回款率分别为72.91%和53.72%,主要由于:一方面,机器人及智能产线业务板块的新能源电池客户受补贴政策影响,回款较慢;另一方面,数控系统及机床板块的部分高校类客户受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影响,回款较慢。

2019年和2020年3月末,公司期后回款比例较低,主要由于:一方面部分账款尚在信用期内;另一方面,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客户回款出现滞后。

(二)公司应收账款波动符合公司业务模式和信用政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3.31/ 2020年1-3月2019.12.31/ 2019年2018.12.31/ 2018年2017.12.31/ 2017年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61,086.0353,275.6152,335.8358,927.51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增长率14.66%1.80%-11.19%/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75,726.8967,784.3165,370.6469,222.35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长率11.72%3.69%-5.56%/
当期营业收入20,859.9590,603.9581,957.5898,519.21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40.06%10.55%-16.81%/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不适用74.81%79.76%70.26%

1、2017年至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波动较小,总体保持平稳。2020年一季度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略有上升,主要系部分账款尚在信用期内以及疫情影响导致部分客户回款滞后2017年至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波动与当期营业收入波动变化匹配,整体保持稳定。2020年一季度末,公司应收账款规模高于其余各期期末规模,主要原因系:首先,公司部分账款尚在信用期内,客户尚未结算;其次,疫情对部分客户复工复产造成影响,应收账款回款出现一定滞后;第三,疫情影响,公司红外测温设备销售大幅提升,相应应收账款有所增长。

2、2017年至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70.26%、79.76%和74.81%,应收账款回款较慢,相应应收账款规模符合公司的业务模式和信用政策

首先,2017年至2019年,公司数控系统与机床业务营业收入占比为

54.91%、41.28%和45.06%,相应业务回款周期较长。

公司数控系统产品主要销售给数控机床厂,数控机床厂完成组装后继而向下游终端用户销售。数控机床厂考虑营运资金周转一般获得下游终端用户回款后方向上游数控系统供应商支付,导致公司数控系统业务回款周期较长。此外,由于

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固定资产投资变慢,中低端数控机床厂竞争日趋激烈,数控机床厂(尤其是通用数控机床厂)的盈利能力减弱,营运资金紧张,进一步增加了回款周期。公司的数控机床产品主要向高校类客户销售,相应客户回款风险较低,但回款受到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审批程序影响,通常回款期较长。

其次,2017年至2019年,公司机器人与智能产线业务营业收入占比为

38.96%、52.86%和46.15%,相应业务回款周期较长。

公司机器人本体产品主要销售给机器人集成商和高校类客户。一方面机器人集成商回款周期取决于下游终端用户的回款情况,且下游终端客户往往分阶段对集成商付款,从而进一步导致回款周期较长;另一方面,高校类客户受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审批程序影响,回款期较长。

公司智能产线(机器人集成产品)业务主要是向终端用户销售,项目高度定制化,单个合同金额较大,回款周期较长。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智能产线业务下游的新能源电池、光伏等行业客户受到国家补贴政策影响,营运资金紧张,进一步增加了回款周期。

第三,公司制定了合理的信用政策,报告期内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通过制定客户资信评估程序,建立了客户信用评估及授信管控机制,对客户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并授予相应的信用额度。公司根据客户的不同信用等级,针对客户所处行业、业务金额、价格水平、结算方式等实际情况,在业务执行中实行不同的信用政策。对于数控系统与机床、机器人本体及红外设备等其他产品,公司将客户分为A、B、C、D级四个信用等级,不同信用等级对应的付款方式有所不同。具体如下表:

业务类型信用等级 (从高到低)信用政策
数控系统 与机床等A类、B类对信用较好的客户给予一定的赊销额度和回款期限
C类一般要求现款现货,符合公司信用政策的给少量信用额度
D类不给予信用额度,要求现款现货或先款后货

对于智能产线业务,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一般根据项目进度约定回款

安排,一般产线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公司可收回除质保金以外的全部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结合上述情况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公司应收账款水平合理,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1、公司应收账款水平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主要系业务模式和下游客户不同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海天精工8.87%6.07%9.19%
秦川机床27.91%25.91%28.44%
日发精机24.30%23.92%46.36%
埃斯顿44.23%42.71%41.71%
机器人50.29%42.83%48.70%
平均值31.12%28.29%34.88%
公司74.81%79.76%70.26%

注:公司主要经营数控系统及机床、工业机器人及智能产线业务,A股中无完全可比的公司。通过细分产品和业务类型选择3家数控机床公司(海天精工、秦川机床和日发精机)和2家工业机器人公司(埃斯顿和新松机器人)进行分析,下同。

公司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比例显著高于海天精工、秦川机床和日发精机三家上市公司。主要原因为:

首先,该三家上市公司为数控机床厂,直接向下游终端用户销售。而公司数控系统产品向数控机床厂销售,回款受制于数控机床厂的资金情况,回款较慢;

其次,公司也有部分数控机床业务,但主要向高校类客户销售,相应客户回款受财政资金拨付影响,回款周期长于一般用户;

第三,公司约一半的收入来自于机器人和智能产线业务,该类业务回款周期一般长于数控机床行业,从而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埃斯顿和新松机器人更为接近。

公司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比例略高于埃斯顿和新松机器人。主要原因为:

首先,公司报告期内少量数控机床客户经营困难,回款周期较长,相应款项虽已全额计提减值,但并未核销,积累的相应款项余额提升了公司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其次,公司的机器人及智能产线业务规模远小于可比公司(2019年公司该类业务收入为41,813.74万元,而同期埃斯顿和新松机器人同类收入分别为70,042.01万元和97,200.80万元),公司议价地位相对弱势,回款周期相对较长。

2、与可比公司相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首先,2017年至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占账面余额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海天精工18.84%21.92%15.43%
秦川机床17.22%18.12%9.84%
日发精机14.88%15.10%14.24%
埃斯顿5.17%4.76%4.60%
机器人15.63%15.84%13.84%
平均值14.35%15.15%11.59%
华中数控21.40%19.94%14.87%

其次,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账龄组合坏账计提政策基本一致,具体如下:

账龄海天精工秦川精机日发精机埃斯顿机器人公司
6个月以内5%0%5%2%5%5%
6个月-1年5%3%5%2%5%5%
1-2年10%5%15%10%10%10%
2-3年30%15%30%30%30%20%
3-4年50%50%50%50%50%50%
4-5年80%50%70%70%70%50%
5年以上100%50%100%100%100%50%

上表中,公司2-3年、4年以上的账龄组合坏账计提政策略低于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一方面,公司2-3年和4年以上的账龄组合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中秦川机床一致,且整体组合计提政策更为谨慎;另一方面,从计提的结果来看,公司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比例远高于可比公司,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比例与可比公司基本一致,整体来看公司坏账计提是充分的。

类别公司名称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占余额的比例海天精工15.04%16.22%11.71%
秦川机床12.10%14.17%8.20%
日发精机10.04%11.29%10.13%
埃斯顿4.69%4.70%4.53%
机器人12.47%12.55%11.66%
平均值10.87%11.79%9.24%
华中数控10.87%9.85%8.66%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占余额的比例海天精工3.80%5.70%3.72%
秦川机床5.12%3.95%1.64%
日发精机4.84%3.82%4.12%
埃斯顿0.48%0.06%0.07%
机器人3.16%3.29%2.19%
平均值3.48%3.36%2.35%
华中数控10.53%10.09%6.21%

综上所述,从期后回款情况、业务模式和信用政策以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公司应收账款水平符合实际情况,坏账计提充分。

二、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开展销售业务承担的相关担保责任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影响申请人该业务板块的收入确认,相关的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情况及回款安排

(一)发行人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开展销售的相关担保责任及相关会计处理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市场、开发客户,缩减回款周期,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合作。主要方式为:首先,公司将机床产品销售给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一次性支付货款后,获得产品所有权;其次,融

资租赁公司将机床租赁给终端用户,终端用户根据合同向融资租赁公司按月支付租金获得产品的使用权。

公司对终端用户在本次交易所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一旦终端用户违约,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需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足额保证金,并收回租赁物的所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租赁设备所有权归属于融资租赁公司,不属于终端用户)。公司在签订担保合同的同时,与相关方签订反担保合同、回购合同,保障公司的担保责任风险可实现有效转移。

公司相应业务的会计处理为: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销售后确认收入。后续若因承租的终端用户未能按期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公司履行担保义务,需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保证金,保证融资租赁公司得到清偿,相应保证金计入其他应收款。

(二)公司销售时确认收入符合会计准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年)》第四条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首先,该类业务中,公司在将标的货物交付给融资租赁公司,并从融资租赁公司收到款项时,满足了上述五项标准中的第(二)(三)(五)项。

其次,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融资租赁公司,满足上述五项标准中的第(一)项。在上述业务中,由于融资租赁公司取得了货物的所有权,并且移交给客户使用,因此商品可能发生减值或毁损等形成的损失,以及商品价值增值或通过使用商品等形成的经济利益等均已归属于融资租赁公司和客户,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此外根据销售合同约定:“自融资租赁公司支付设备价款之时起设备的所有权即转移至融资租赁公司,设备灭失或毁损的一切风险在交付完毕前由公司承担。”公司销售已全额收到货款,所有权和风险实现转移,确认

收入符合合同约定。第三,公司因承担担保责任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是来源于承租方对融资租赁公司的违约风险,与企业直接向同一客户以同等条件分期收款模式销售货物的情况下所承担的信用风险没有本质区别。在这两种销售模式下,公司承担的来源于最终客户的信用风险水平并不高于不通过融资租赁公司而直接向该同一客户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时的信用风险水平。并且,由于引入了融资租赁公司的信贷审查机制,可以使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较低水平之内,从而合理保证上述第(四)项条件在货物发出时可以满足。

综上,公司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全额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不影响公司该类型业务的收入确认。

(三)相关的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情况及回款安排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该类业务中上海维轴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维轴”)、美明德(昆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明德”)逾期向重庆两江机器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江租赁”)支付租金。经公司与两江租赁协商,由公司向两江租赁交付与未来可能履行的担保义务同等金额的保证金,相应交付的保证金计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账龄计提了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余额3,850.373,850.371,161.07300.00
坏账准备299.60277.5373.0515.00
计提比例7.78%7.21%6.29%5.00%

根据相关协议,公司已通过以下措施保障回款:

1、支付完剩余保证金,并根据合同获得相应设备的所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设备所有权归属于两江租赁,不属于承租人财产,公司支付完剩余保证金后通过履行担保责任的转化,将取得设备的所有权。目前两江租赁正通过诉讼等合法方式追究上海维轴和美明德的违约责任,部分设备已被查封。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合

法权益,公司已委派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律师团队,积极配合两江租赁开展对上海维轴、美明德的维权措施,其中两江租赁对美明德的诉讼案,一审法院已经做出判决,基本支持了原告两江租赁的全部诉讼请求,主要包括被告美明德向原告两江租赁支付到期未付租金、逾期租金违约金、返还相应的租赁设备等。

2、向反担保方行使相关权利。目前相应的反担保方为昆山台雨欣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和昆山市友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相应反担保方经营正常,与公司也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积极行使相关权利,维护公司利益。

综上,公司已采取具体保障措施,对相关的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充分,未来回款存在切实可行的安排。

三、结合存货周转率、存货产品类别、库龄分布及占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定量补充说明并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计提跌价按科目和业务类型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原材料50.6650.66--
库存商品909.46909.46619.52511.62
发出商品121.21121.2182.38-
跌价准备合计1,081.331,081.33701.91511.62
跌价准备占存货余额比例1.70%1.89%1.51%1.2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数控系统与机床875.99875.99597.99429.68
机器人与智能产线123.40123.4021.98-
其他产品81.9481.9481.9481.94
合计1,081.331,081.33701.91511.6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主要是数控系统及机床业务,涉及的科目主要是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其中,库存商品跌价准备主要是对库龄在1年以上的部分呆滞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发出商品跌价准备主要是由于大连隆汇工贸有限公司等少量客户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而计提的跌价准备。此外,公司少量原材料跌价准备是对部分电机产品相关原材料计提的跌价准备。

(二)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库龄以1年以内为主

项目2020.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1年以内比例77.02%75.36%78.80%81.07%
1年以上比例22.98%24.64%21.20%18.93%

公司75%以上的存货库龄在1年以内,库龄在1年以上的呆滞存货或亏损合同均足额计提了跌价准备。

(三)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对比分析

公司名称2019年2018年2017年
海天精工5.25%5.05%3.48%
秦川机床16.77%6.69%2.21%
日发精机4.24%2.76%2.92%
埃斯顿0.00%0.05%0.33%
机器人0.04%0.05%0.06%
平均值5.26%2.92%1.80%
华中数控1.89%1.51%1.20%

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小于海天精工、秦川机床和日发精机,主要系:该三家上市公司为数控机床厂,而公司主要向数控机床厂销售数控系统产品。公司约一半的收入来自于机器人和智能产线业务,从而与埃斯顿和新松机器人更为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均高于两家上市公司。

(四)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对比分析

公司名称2019年2018年2017年
海天精工1.391.591.75
秦川机床1.431.381.36
日发精机1.491.481.01
埃斯顿2.652.782.94
机器人0.670.840.84
平均值1.531.611.58
华中数控1.061.211.78

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可比公司均值差异不大。2018年、2019年公司存货周转率略有下降,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一方面公司智能产线业务(机器人集成)收入规模不断增长,相应产品生产周期较长,导致存货周转率下降;另一方面,2018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影响,设备需求商资本支出更为谨慎,部分订单交付周期延长,也造成周转率下降。

(五)公司毛利率报告期内稳定,存货不存在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以销定产,存货基本具备订单或合同覆盖,相应产品一般采用成本加成的方式定价,保证公司的毛利空间。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32.97%、34.21%、39.20%和56.60%,呈上升趋势。除已计提跌价的存货外,其余存货不存在减值风险。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访谈了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销售、回款、采购、存货管理情况以及融资租赁销售业务模式;

2、查阅了公司应收账款明细账以及期后回款明细,获取了坏账准备的具体计提政策和客户的信用政策,对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计提情况进行了分析;

3、查阅了主要客户销售合同及相关凭证,分析了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

4、查阅了公司存货明细表,获取了存货库龄明细和跌价准备的具体计提政

策,对存货库龄及跌价测试情况进行了分析;

5、查阅了融资租赁销售业务相关的合同、收付款单据;

6、查阅了同行业可比公司年报等公开资料,了解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及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等。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1、从期后回款情况、业务模式和信用政策以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公司应收账款水平符合实际情况,坏账计提充分。

2、公司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开展销售业务,相关会计处理符合准则要求,不影响公司该业务板块的收入确认。相关的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充分,回款存在切实可行安排。

3、从公司存货周转率、存货产品类别、库龄分布及占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来看,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三、最近一期末,申请人商誉金额1.46亿元。请申请人结合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方法、参数,标的资产报告期业绩情况等说明并披露商誉减值计提的充分性。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商誉主要为收购江苏锦明产生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商誉账面余额为17,531.54万元,为2011年非同一控制下收购武汉高科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机械”)100%的股权和2016年非同一控制下收购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锦明”)形成,其中高科机械自2013年起已全额计提减值,江苏锦明在2019年计提减值2,264.31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高科机械712.00712.00-
江苏锦明16,819.542,264.3114,555.23
合计17,531.542,976.3114,555.23

二、报告期内江苏锦明经营业绩出现下滑原因分析

2017至2019年,江苏锦明(合并)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营业收入17,257.1318,497.3221,177.59
净利润-836.6372.545,281.45

注:净利润数据为江苏锦明账面合并净利润,未包含收购时江苏锦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对净利润的影响。

2016年收购时,江苏锦明的主营业务为向玻璃制造厂商销售拉边机以及耙料机等玻璃机械设备以及智能产线集成产品,其中智能产线集成产品主要面向新能源锂电行业以及包装行业客户。2015年在国家新能源政策的大力推动下,新能源汽车市场大幅上量,锂电行业需求旺盛,江苏锦明凭借自身的技术积累,获得国内多家主要锂电供应厂商的订单,并基本完成2015年至2017年的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210万元、2,865万元和3,715万元的业绩承诺。

2018年、2019年江苏锦明业绩下滑,主要原因为:首先,江苏锦明存在业务和架构的调整,相应调整导致公司运营成本上升。一方面,因战略布局需要,2017年江苏锦明以资产和现金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常州锦明,拓展新的市场领域,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的智能产线集成业务。由于常州锦明前期投入较大,对江苏锦明2018年和2019年业绩造成影响。另一方面,江苏锦明聚焦工业机器人领域,传统的玻璃机械业务收入规模有所下降。

其次,下游市场需求较预期出现不利变化。一方面,下游包装行业客户主要为欧美龙头企业,由于2019年中美贸易摩擦,相应企业投资放缓,订单量下降;另一方面,国家对锂电池行业政策调整,下游锂电行业客户采购需求下降,公司从回款安全角度考虑,对承接合同较为谨慎。

第三,机器人产线产品定制化高,周期较长,部分合同虽已执行,但尚未达

到确认收入的时点。综上,虽然江苏锦明2018年、2019年业绩下滑,但是,公司通过成立常州锦明,以及近两年对江苏锦明的布局调整,通过团队的努力,在环保新材料、家电、智能物流、新能源汽车车身制造等领域拓展了新的智能产线集成业务市场。随着不断地研发和对新领域以及市场方向的拓展,在未来有望能形成新的订单,提供未来业绩支撑。

三、2019年末江苏锦明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2019年末公司聘请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与商誉相关的江苏锦明资产组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资评报字【2020】第029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估值,江苏锦明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主要测算参数如下:

(一)营业收入的确定

江苏锦明营业收入主要包括机器人本体及机器人智能产线集成业务、传统玻璃机械业务和其他业务等。预测期收益的增长主要来源于收入的增长,预测期2020年到2024年收入增长率分别为45.30%、16.00%、16.00%、12.00%、

10.00%,增长率逐年下降,稳定期未考虑增长。

2020年的预测收入为25,073.77万元,是根据江苏锦明及其控股子公司常州锦明的在手订单和意向订单进行预测。截至2020年3月31日,江苏锦明在手订单金额18,356.60万元,意向订单金额5,000.00万元。常州锦明在手订单金额为2,354.87万元,意向订单金额为10,271.68万元。其中意向订单处于投标、方案沟通、协议文本校对和已完成一期项目阶段,公司管理层已根据目前执行状况对意向订单的签单率进行了判断。

对于2021年以后的收入,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的经营阶段、历史的客户积累确定未来的增长幅度。2021年以后的收入预测依据,根据招商银行研究院的行业分析,机器人产业将进入中速增长期,预计2020-2023年复合增速16%。2021年以后的收入增长率符合行业发展规律。

(二)成本的确定

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是原材料、工资及附加和制造费用。2020年主营业务成本采用在手订单预计结转成本进行预测,2021年及以后主营业务成本参考历史期毛利率水平进行预测,主营业务成本随着收入变化而变化。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等税种。期间费用中与业务相关的费用按照该类费用发生与业务量的依存关系进行预测,与业务关联较小的其他费用,按每年一定的增长率进行预测以及根据历史年度数据按照一定的比例增长估算。

(三)利润率

历史年度2016年到2019年平均值为15%,预测期2020年到2024年,利润率分别为15%、14%、16%、17%、18%,基本稳定,与历史年度平均值接近。

(四)净现金流的确定

对未来收益的估算,根据以上对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以及期间费用等的估算,公司未来净现金流量估算,永续期按照2024年的水平持续。

(五)折现率的确定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测算采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再采用割差法转换成税前口径确定: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We:权益资本结构比例

Wd:付息债务资本结构比例

其中无风险报酬率参考使用了部分国债市场上已发行的10年国债到期收益率;根据选取的样本,自Wind资讯平台取得的考虑财务杠杆的β指标值为基础,计算商誉所在资产组所处行业业务板块的不考虑财务杠杆的β指标值;市场风险溢价按照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与国家风险补偿额来确定。综上,公司计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14.25%。

(六)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经评估测算,与商誉相关的江苏锦明资产组2019年末可收回金额23,071.60万元。2019年末江苏锦明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发生减值2,478.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商誉减值2,264.31万元。

综上所述,江苏锦明资产组评估价值公允,商誉减值计提充分。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了公司资产收购相关的交易合同、资产评估报告及年度审计报告;

2、复核了公司以前年度、收购时的评估报告中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复核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审计报告;

3、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标的资产的未来经营规划,对资产组划分进行了讨论与复核;

4、取得公司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复核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及方法的合理性,对基础数据、参数及其他指标的合理性进行了复核;

5、取得了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财务数据,分析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商誉主要由收购江苏锦明产生。结合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方法、参数,标的资产报告期业绩情况等方面,相应商誉减值计提充分。

问题四、报告期内,申请人研发费用金额呈逐年增长。请申请人:(1)说明披露资本化开始和结束时点及其确定依据、是否满足资本化的相关条件、与研发计划时间差异的原因及其合理性;(2)结合申请人实际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是否谨慎;(3)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说明申请人在报告期内的研发费用资本化会计政策是否存在变更,研发项目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回复:

一、说明披露资本化开始和结束时点及其确定依据、是否满足资本化的相关条件、与研发计划时间差异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一)研发投入资本化开始时点和确定依据满足资本化的相关条件

公司研究开发项目,主要包括调研、立项、预研、开发、试制、中试、小批验证几个环节。调研、立项、预研环节为研究阶段,开发、试制、中试、小批验证为开发阶段。

开发项目在研究阶段的工作已完成,且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即预计该项目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满足符合市场需求已明确、技术方案已确定和验证、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等条件,经公司开发阶段评审后进入开发阶段,开发阶段发生的支出才能开始资本化。

此外,公司仅有内部研发项目的投入存在资本化情况,承接国家和地方研发项目的投入不存在资本化情况。

(二)研发投入资本化结束时点和确定依据满足资本化的相关条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政策,公司在开发阶段的项目满足形成相应样品和产权证书、产品具备较好的市场销售前景和公司具备该项产品的生产能力三项条件时,将开发支出转入无形资产,不满足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三)与研发计划时间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不存在资本化开始与结束时点与研发计划时间有差异的研发项目。

二、结合申请人实际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是否谨慎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当期资本化金额1,007.444,293.322,849.641,448.03
当期研发支出合计7,436.9329,498.1121,392.0516,022.12
资本化比例13.55%14.55%13.32%9.04%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海天精工、日发精机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秦川机床、埃斯顿、新松机器人三家研发费用资本化比例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秦川机床8.37%14.08%18.48%
埃斯顿33.49%32.45%23.40%
机器人49.04%35.23%31.86%
公司14.55%13.32%9.04%

一方面,公司通过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将自主研发成果进行资本化具有合理性;另一方面,公司资本化比例与秦川机床基本一致,对于更可比的埃斯顿和新松机器人两家公司,其资本化比例均远高于公司水平,说明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处理相对谨慎。

三、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说明申请人在报告期内的研发费用资本化会计政策是否存在变更,研发项目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

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首先,报告期内公司承接国家和地方研发项目的研发费用不存在资本化情况,仅有自身研发项目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其次,公司具有严格的研发核算内控体系,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能够明确区分,资本化开始和结束时点均有明确的确认依据,符合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第三,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研发费用资本化会计政策不存在变更。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访谈公司管理层及研发部人员、获取了研发项目相关资料,了解研发支出资本化项目的具体研究内容和开发的过程及形成成果可能性等情况;

2、分析公司资本化时点的依据、管理层对资本化条件的判断是否准确,获取了项目验收评审报告以及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专利证书,了解了相关研发成果情况;

3、检查了公司与研发支出相关的会计政策或制度,对公司研发相关内部控制执行控制测试;

4、了解并检查项目进展中的过程性文件包括工作清单、阶段性成果、评审记录等资料,确认研发项目的真实性及实际进展阶段;

5、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并进行对比分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开始和结束时点具有确定的依据,满足资本化的相关条件,不存在资本化开始与结束时点与研发计划时间有差异的研发项目;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处理与更可比的埃斯顿和新松机器人相对谨慎;

3、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研发项目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问题五、报告期各期末,申请人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持续为负数。请申请人结合相关业务模式,披露政府补助涉及的具体事项、金额,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政府补助主要来自于国家和地方专项的课题研究项目,政府补助项目均有明确的文件支撑。

作为国内中高档数控系统的龙头企业,公司以“用中国大脑装备中国制造”为使命,经过多年研发积累和承接国家04重大专项课题任务,目前已拥有多轴联动的高档数控系统产品的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实现了相应核心组件(如控制装置、伺服驱动和伺服电机等)国产化自制,相应产品多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打破了国外的技术封锁。同时,公司将相应的数控和伺服驱动技术进一步延伸至工业机器人和智能制造领域,不断拓展核心技术的应用场景。

为进一步加快公司国产数控系统、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相关产品和服务在国内关键领域的推广应用和进一步的产品迭代升级,公司承接了大量国家与地方专项的课题研究项目,并根据课题与项目任务书的约定按进度获取相应经费资金。从而,报告期内公司的政府补助主要来自于国家和地方专项的课题研究项目的补助。

报告期各期,公司收到的主要政府补助涉及的具体事项、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全数字交流伺服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43.6255.60
全数字总线式高档数控系统产业化项目6.5726.2826.2826.28
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48.405.05
六轴工业机器人智能生产线项目11.1712.0012.0017.54
六轴重载高速工业机器人的研发及产业化36.14170.43
国产数控系统和生产线在复杂壁板框段类零件加工中的示范应用3.00166.20
移动终端金属加工智能制造新模式300.00179.231,073.0390.00
钛合金构件国产高档数控装备与关键制造技术应用示范43.1343.13
国产五轴联动数控机床柔性生产线及生产单元结构件应用示范基地18.5323.7523.75
经济型专用工业机器人的研发与应用16.6725.00
密胺餐具盘自动化生产示范线研究与应用20.5311.2011.20
金属加工、生产线研发项目40.0060.00200.00
发动机燃油控制系统复杂零件国产装备生产线38.0439.9239.92
TB系列钛合金关键提效加工设备生产4.9463.5268.46
国产高档数控系统、数控机床在发动机盘、机匣类零件柔性制造示范生产线86.5486.54
数控机床互联通讯协议标准与试验验证4.30206.49
国产高档数控系统可靠性第三方测试及可靠性增长研究94.6194.61
国产高档数控装备在异形复合材料结构件制造的验证应用示范线64.0064.00
国产高档数控机床在惯控产品精密结构件加工的验证应用示范线28.0450.2350.23
精密轴系零件加工用复合磨削中心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5.700.37
苏州华数机器人项目补助500.00800.00
开封装一体机及自动分拣集中码垛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20.8355.8323.33
高性能打磨抛光机器人研发项目18.9610.21
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343.02257.27
开放式集成一体化机器人控制平台研制及产业化推广20.0033.33
面向汽车关键零部件加工项目款7.547.547.54
软件增值税退税554.96
大型金属壳段快速研制示范生产线1.00435.51473.01
贮箱网格薄壁件加工高档数控装备与数控系统示范生产线77.57108.53
国产高档数控机床在带隔热层的大型复杂结构件加工的验证应用示范线73.64147.29
结构件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90.0090.00
光学伺服惯性器件精密与超精密制造装备示范线37.3240.08
核心结构件加工数控装备产业化应用27.09325.14326.50242.50
轿车动力总成关键零件国产加工装备与工艺集成验证平81.8981.8961.42

台专用零部件制造装备产业化应用

专用零部件制造装备产业化应用7.2486.9186.9165.18
面向复杂系统系列结构件制造产业化应用39.58475.00494.79336.46
数控柔性制造生产线总控系统及数控系统智能化应用72.0954.07
高升阻比、超高速产品复合材料防隔热层成型制造示范生产线123.47123.47123.47
东西湖区政府企业运行经费补贴2,000.00
国产数控系统适用性研究及综合应用15.0382.3946.3946.39
高安全高比能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技术公关项目28.04
机床箱体类零件精密柔性生产线研发及示范应用19.0899.00
APM系列翻板卧式加工中心45.00
自动精准对合技术与成套装备10.2024.72
汽油发动机缸体、缸盖加工应用验证平台19.85
国产高档数控系统在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中的应用示范工程183.70321.48
精密箱体类零件加工用高精度数控坐标镗床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5.79127.47
大型曲面薄壁件加工的蒙皮镜像铣床研究与应用55.6497.36
复杂精密结构件制造装备国产数控系统产业化应用39.5671.5921.67
轴系等关键零部件加工设备示范应用26.70347.01607.26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投资补助项目2,000.00
特种高性能发动机和特种机电产品的精密零部件制造装备数控系统国产化改造工程67.041,120.861,091.60
发动机典型零部件制造的国产数控系统产业化应用58.4815.801,254.73
特种产品装备制造领域国产数控系统产业化应用51.85622.241,088.91
复杂发动机制造国产数控系统产业化应用505.961,525.17
轿车用缸内直喷汽油发动机缸体、缸盖生产线示范工程57.40
发动机燃油控制系统关键零件制造装备国产数控系统产业化应用456.77799.35
重点产品关键零件制造装备产业化应用8.47101.65177.88
华中9型-新一代智能型数控系统研究开发及应用验证737.77977.24
开放式高档数控系统、伺服装置和电机成套产品开发与综合验证270.60
国产数控机床柔性生产单元在多品种小批量结构件加工中应用示范21.7587.0087.00
面向惯导和伺服机构精密结构件加工数控系统能力提升和改进验证7.4329.7429.74
乘用车双离合变速器换挡毂高精度复合加工生产线示范工程70.0070.00
浪潮云工业互联网平台试验测试项目12.0047.0328.97
大型五轴加工中心数控系统开发3.1712.6712.67
基于IPV6与高性能网络的云制造应用100.00
大型风电叶片磨抛移动式高效加工机器人系统设计13.2412.35
广东省华数智能装备院士工作站17.6546.76
高档数控机床在梁框肋等典型飞机结构件制造领域的综合示范应用25.88637.76
节能型塑料注塑成型数控系统与装备项目23.40
电子塑料包装印刷行业装备数控综合服务平台项目15.00
注塑机机械手多轴控制系统应用示范15.00
工业机器人高性能伺服驱动器及电机研制与产业化8.3383.33138.89
永磁同步伺服驱动系统18.00
机床关键箱体类零件精加工FMS柔性制造系统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17.7170.86
基于国产数控系统的数控机床智能化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36.00
面向3C 行业机器人协同研发与产业化24.00
高比能锂电子动力电池智能工厂50.00
基于数据驱动的工业机器人可靠性质量保障与增长技术16.3325.67
基于3C产业的打磨抛光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45.00
面向电子行业制造的专用机器人及系统集成技术研究96.80104.87
电子产品总装机器人自动化16.6718.06

生产线示范应用电子产品机械部件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示范应用

电子产品机械部件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示范应用18.9320.51
工业机器人整机性能测试与评估平台研发及应用12.5316.97
工业机器人控制器产品性能优化及智能升级13.0020.00
面向工业机器人制造的智能柔性生产车间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40.00
伺服电机数字化车间项目1,350.00385.00
工业机器人高性能伺服驱动器及电机研制与产业化75.00
六轴重载高速工业机器人的研制与产业化36.14
广东省“智能机器人和装备制造”重大科技专项93.33
工业机器人远程运维与诊断系统研究60.00
面向电子设备制造行业的智能制造车间应用示范22.8717.50
物联网专项资金55.34
高档数据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2019242.66
控制/服务一体化终端研制、生产线智能管控系统研发、数字化工艺设计及生产管理平台、数字化车间软硬件系统集成364.44
注塑机节能智能化关键技术研发10.50
华中标准型数控系统和专用数控系统开发及规模化推广应用413.31
国产五轴数控机床和数控系统规模化示范应用16.18
伺服动力刀架开发与关键制造技术研究29.63
数字预警机零件采用国产数控成套装备性能提升与示范应用1.2437.83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运行经费补贴118.001,220.10
基于国产芯片自主可控高档数控系统及伺服驱动研制与应用验证112.88518.68
华中标准型数控系统和专用数控系统开发及规模化推广应用2,966.94
精密壳体及复杂筒段制造关键成套国产装备研发与应用72.09
轻量化构件柔性制造成套装备应用示范5.8346.68
国产数控系统在特种车辆等制造领域的应用示范工程38.87
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专项1,336.33
国产数控系统与数控精密外圆磨床、数控精密内圆磨床配套应用验证与适用性研究4.2717.10
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178.33356.67
大型核心构件国产五轴数控加工机床示范应用109.64
发动机关键零部件试制国产成套装备应用示范线153.77
船用柴油发动机缸盖精密加工柔性生产线研发及应用17.30
超重型数控单柱移动立式铣车床23.70
冰雪器材加工成套装备166.45388.39
MKW5230A3×160 大型精密数控龙门导轨磨床10.85
国产数控系统示范工程310.50
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课题 201732.52
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课题:201870.80
"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项目7.5176.13
国产数控系统与整体舱段加工用立式车铣复合加工中心及激光切割机床配套验证与模拟测试70.35
深圳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工程实验室14.04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局机器人专项785.54
电机研发工业机器人用高速、高精度、高响应10.00
数控机床误差测量、分析与补偿技术52.45
便携式电子产品结构模组精密加工智能制造新模式149.50168.90
基于视觉与力觉感知的柔性智能工业机器人自动化物流分拣系统16.67
国产数控机床与国产精密光栅集成技术开发及数控系统、国产光栅成套示范应用77.90
机器人生产线及数控设备研发500.00
合计1,709.0517,515.4716,439.558,927.79
当期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合计数2,121.9121,792.0820,464.0811,198.73
占比80.54%80.38%80.33%79.72%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首先,公司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主要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资金拨付文件、资金(课题)申报文件以及资金用途来划分政府补助性质,将主要用于工程建设、设备购置的资金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折旧摊销期内分期确认补助收入;除此之外的其他补助资金则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资助性质的补助在收到时即确认补助收入。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根据项目实施以及成本费用的发生情况分期确认补助收入。

其次,公司政府补助的列报、披露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除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外,公司将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

三、公司政府补助未来会存在波动,但预计具有可持续性

首先,智能制造和高端制造已成为必然趋势,而制造设备的内部控制均为黑箱,相应设备的互联互通涉及到国家工业信息安全。我国高端制造行业亟需高速、高精、多轴联动的高档数控机床,高性能的数控系统是决定其性能、可靠性、成本的关键因素,也是制约高档数控机床发展的瓶颈问题。在全球贸易战和国外封锁的情况下,高端数控技术自主可控是必经之路。

其次,公司通过承接国家课题自主研发的“华中8型”系列数控系统,高端型号已实现国外对标产品98%功能,标准型号已实现对标产品100%功能,可靠性没有显著差距,数千台套系统与列入国家04重大专项的高档数控机床配套应用,使公司成为目前国内高端数控系统中市场份额最大的国产企业。

第三,一直以来,公司能较好地完成各项研发及课题任务。公司已在核心技术、管理和技术人才储备、国内高端数控系统市场等方面形成较强的竞争优势。

综上分析,公司的技术实力和市场地位能够持续支持公司承接完成国家与地

方相关课题与项目任务,同时国家也会继续投入科研经费用于高档数控系统的关键领域的应用和升级迭代,相应政府补助未来可能会存在一定波动,但预计具有可持续性。

四、公司政府补助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导致公司扣非后业绩持续为负,相应政府投入和研发积累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了基础。公司虽然通过承接项目获得国家和地方的课题经费支持,但相应项目的研发投入较大,且课题项目涉及的研发投入不能资本化处理。报告期各期,公司计入损益的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14,574.09万元、18,542.40万元、25,204.79万元和6,429.49万元,占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79%、22.62%、

27.82%和30.82%,相应研发费用均计入经常性损益。报告各期,主要政府补助计入非经常性损益,计入非经常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1,198.73万元、20,464.08万元、21,792.08万元和2,121.91万元。政府补助基本能覆盖研发费用,虽然对公司不扣非业绩影响较少,但导致公司扣非后业绩持续为负。

公司通过政府投入和研发积累实现了国产数控系统等产品在中高端领域的进口替代,为后续业绩增长提供了基础。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获取并检查各科研项目对应的课题责任书、政府拨款文件、收款凭证、银行流水记录等支持性文件;

2、查阅了公司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复核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理,并对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进行重新计算;

3、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政府补助相关背景,课题研究成果和未来课题申报计划。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的政府补助主要来自于国家和地方专项的课题研究项目,政府补助项目均有明确的文件支撑;

2、公司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呈增长趋势,未来可能存在波动,但相关政府补助预计具有可持续性;

3、公司政府补助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导致公司扣非后业绩持续为负,但相应的政府研发项目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夯实基础。

问题六、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81,393.34万元用于“高性能数控系统技术升级及扩产能项目”、“红外产品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披露:(1)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本次募投项目与申请人现有业务的联系与区别,公司在技术、人员和客户资源等方面是否具备明确的实施基础,结合在手订单、现有产能利用率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3)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过程及谨慎性。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1,393.3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高性能数控系统技术升级及扩产能项目45,342.7345,000.00
2红外产品产业化项目15,244.0415,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21,393.3421,393.34
合计81,980.1181,393.34

(一)高性能数控系统技术升级及扩产能项目

高性能数控系统技术升级及扩产能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和铺底流动资

金。其中,建设投资中的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视同为非资本性支出,合计金额为5,801.1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79%。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额比例是否为资本支出
1建设投资40,332.4588.95%-
1.1工程费用10,961.9024.18%
1.1.1建筑工程费667.801.47%
1.1.2设备购置费9,803.9021.62%
1.1.3安装工程费490.201.08%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579.7363.03%
1.3预备费790.831.74%
2铺底流动资金5,010.2811.05%
合计45,342.73100.00%-

本项目总投资45,342.73万元,其中45,000.00万元采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剩余所需资金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

1、建设投资测算依据和过程

(1)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拟利用现有厂区车间用房进行项目建设,利用现有车间建筑面积合计11,130.00m

。为满足生产需要,现有车间需进行适应性装饰装修改造,并计入建筑工程费。经测算,本项目建筑工程费合计667.80 万元,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名称工程量(m2)装修单价(元/m2)合计(万元)
1电子装配大楼
1.1生产车间(2F、3F)6,420.00600385.20
1.2中试车间(4F)1,605.0060096.30
1.3电机测试实验室(4F)1,605.0060096.30
1.4附楼EMI实验室(6F)500.0060030.00
2中试楼
2.1机电联调车间(1F)1,000.0060060.00
合计11,130.00667.80
其中:进项税额(9%)55.14

(2)设备购置费及安装工程费

项目拟新增设备购置费合计9,803.90万元,主要为生产设备。设备增值税进项税税率为13%。经估算,项目设备进项税额为1,127.88万元。

根据行业特点,设备安装费率取5.0%,计490.20万元。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为28,579.73万元。

1)项目前期工作费80.00万元;

2)联合试运转费按设备购置费的0.6%估算,合计58.82万元;

3)生产职工培训费按人均2,000.00元/人估算,合计72.00万元;

4)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按2,000.00元/人计算,合计72.00万元;

5)项目拟新增远程办公/视频会议软件、智能仓库系统等3套软件,合计1,200.00万元;

6)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研发费用占比较高,且进行资本化。本项目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员工资、研发耗材、研发设备以及研发软件等,合计27,096.90 万元。研发费用明细具体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金额
1研发人员工资18,073.00
2研发耗材2,400.00
3研发设备6,323.35
4研发软件300.55
研发费用合计27,096.90

(4)预备费

根据行业特点,预备费取建设投资中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2.0%,合计790.83万元。其中:允许预备费进项税抵扣额为90.98万元。

2、铺底流动资金测算依据和过程

流动资金占用参照企业目前的实际情况,并考虑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等因素,采用详细分项估算法估算,本项目预计新增流动资金16,700.93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按照项目新增流动资金的30%估算,为5,010.28万元。

(二)红外产品产业化项目

高性能数控系统技术升级及扩产能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其中,建设投资中的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视同为非资本性支出,合计金额为3,061.4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08%。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额比例是否为资本支出
1建设投资12,426.2081.52%-
1.1工程费用4,775.1331.32%
1.1.1建筑工程费882.705.79%
1.1.2设备购置费3,707.0824.32%
1.1.3安装工程费185.351.22%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407.4248.59%
1.3预备费243.651.60%
2铺底流动资金2,817.8418.48%
合计15,244.04100.00%

本项目总投资15,244.04万元,其中15,000.00万元采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其余所需资金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1、建设投资测算依据和过程

(1)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拟利用现有厂区车间用房进行项目建设,利用现有车间建筑面积合计4,440.00m

。同时项目除在武汉设立营销总部办公室外,拟在北京、深圳等7个城市设立营销办事处。营销总部利用厂区自有用房,建筑面积为400m

,各营销网点拟采用租赁方式租用办公用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合计1,400.00m

。厂区现有用房及租赁办公用房均需进行适应性装修改造,满足办公生活的要求。本项目装修费用和建设期租赁费用一同计入建筑工程费。经测算,本项目建筑工程费合计882.70万元,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名称工程量(m2)装修单价(元/m2)合计(万元)
1利用现有建筑进行建设4,440.00600266.40
2营销网点
2.1武汉本部400.001,30052.00
2.2其他办事处(租赁2年)1,400.00564.30
合计882.70

(2)设备购置费及安装工程费

项目拟新增设备购置费合计3,707.08万元,主要为生产设备。设备增值税进项税税率为13%。经测算,项目设备进项税额为426.48万元。根据行业特点,设备安装费率取5.0%,计185.35万元。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为7,407.42万元。

1)项目前期工作费80.00万元;

2)项目软件购置费用450.00万元;

3)联合试运转费按设备购置费的0.6%估算,计22.24万元;

4)生产职工培训费按人均2,000 元/人估算,计42.20万元;

5)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按2,000 元/人计算,计42.20万元;

6)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研发费用较高,且能够进行资本化。本项目

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员工资、研发耗材、研发设备以及研发软件等,合计6,770.78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金额
1研发人员工资3,982.80
2研发耗材517.00
3研发设备2,057.54
4研发软件213.44
研发费用合计6,770.78

(4)预备费

根据行业特点,预备费取建设投资中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2.0%,合计243.65万元。其中:允许预备费进项税抵扣额为28.03万元。

2、铺底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占用参照企业目前的实际情况,并考虑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等因素,采用详细分项估算法测算,本项目新增流动资金9,392.79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按照项目新增流动资金的30%估算,为2,817.84万元。

(三)补充流动资金

(1)测算依据

公司以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基础,结合公司最近5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情况,对公司2020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进行估算。假设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保持稳定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各项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关系等因素,估算2020年-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所导致的相关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估算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

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计算公式如下:

新增流动资金缺口=2022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2019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流动资金占用金额=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应收账款金额+存货金额+应收票据金额(含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金额

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应付账款金额+应付票据金额+预收账款金额

(2)测算过程

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为90,603.95万元,2015年至2019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为15.63%。假设公司2020年至2022年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与营业收入保持较稳定的比例关系,选取2019年为基期,公司2020年至2022年各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各年估算营业收入×2019年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比重。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实际数占2019年营收比例2020年预测2021年预测2022年预测
营业收入90,603.95-104,768.40121,147.24140,086.64
应收账款53,275.6158.80%61,604.3971,235.2382,371.70
存货55,994.6961.80%64,748.5574,870.9386,575.79
应收票据3,296.313.64%3,811.634,407.525,096.57
预付账款8,012.598.84%9,265.2310,713.7012,388.61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120,579.20133.08%139,429.80161,227.38186,432.66
应付账款26,687.3829.45%30,859.5235,683.9041,262.50
预收账款5,767.966.37%6,669.697,712.388,918.09
应付票据5,290.155.84%6,117.187,073.508,179.33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37,745.4941.66%43,646.3850,469.7958,359.92
流动资金占用额 (经营资产-经营负债)82,833.7191.42%95,783.41110,757.59128,072.74

以2022年末预计流动资金占用额128,072.74万元,减去2019年末实际流

动资金占用额82,833.71万元,测算得出公司2020年-2022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规模为45,239.03万元。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与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状况相匹配。

二、本次募投项目与申请人现有业务的联系与区别,公司在技术、人员和客户资源等方面是否具备明确的实施基础,结合在手订单、现有产能利用率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申请人现有业务的联系与区别,公司在技术、人员和客户资源等方面是否具备明确的实施基础

1、高性能数控系统技术升级及扩产能项目

(1)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与区别

发行人对高性能数控系统研发已持续二十余年,拥有此领域的核心技术、人才及产品。本项目产品生产以公司自主研发的生产工艺技术为依托,进行对高性能数控装置产品以及伺服驱动和伺服电机产品的研发及产能扩增建设。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5,000套成套高性能数控系统以及145,000套伺服驱动产品的能力。

(2)公司具备该项目的技术、人员和客户资源方面的实施基础

技术方面:发行人具有多年的技术积累和传承底蕴,先后承担和完成了国家04重大专项、国家863及省部级科技攻关等课题数十项,已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公司攻克了高速、高精、多轴联动控制技术和基于指令域大数据关联的网络化、智能化技术等高档数控系统关键技术壁垒,自主研制的五轴联动高档数控系统填补了国内空白,打破了国际的技术封锁。

人员方面:在多年研发产业化过程中,公司形成了以董事长陈吉红、总工程师朱志红等人为核心的研发团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技术人员1,001人,占全部员工人数的44.37%。公司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覆盖面广、专业性强,技术能力覆盖了数控技术的全部核心领域,在硬件设计及软件创新应用

方面均卓有建树。客户资源方面:公司成功研制的“华中8型系列高档数控系统”已实现与国际龙头高档产品的对标,并有数千台套与列入国家04重大专项的高档数控机床配套应用。近年来,为了保障国防安全,公司承担了部分的的国产数控系统在国防军工领域的示范应用项目,并于2019年实现了十大军工集团首次国产数控系统的批量配套。未来公司将在积极维护已有客户的基础上,凭借领先科研实力和数控系统领域的市场地位,积极发展新的客户,进一步夯实客户资源优势。

2、红外产品产业化项目

(1)本次募投项目与申请人现有业务的联系与区别

公司成立初期即进行红外测温技术研发,早期研发方向主要应用于数控机床温度场分析和数控机床热变形误差补偿、电力设备热故障监控等领域,并于1999年开发了红外测温原型样机。自2000年起,公司陆续成功开发了多款应用于工业监控、红外夜视、人体测温等系列应用的红外产品,在2003年非典、2009年甲型H1N1流感、2012年禽流感、2014年埃博拉疫情、2019年内蒙古鼠疫等疫情防控工作中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发行人定型生产的红外人体表面温度快速筛检仪及其配套系列产品拥有较高的稳定性与市场竞争力,本次募投项目主要用于新增相同或相近类型产品产能产量及提升重要红外技术,并预计在智能小面源定标黑体等核心应用部件上将有突破性研发进展。

(2)公司具备该项目的技术、人员和客户资源方面的实施基础

技术方面:公司在红外人体测温、红外热成像技术细分领域深耕20余年,红外产品历经4次产品迭代,从第1代的模拟信号型设备,到第2代数字信号型设备,再到第3代网络传输型设备和至今的第4代智能化功能型设备。如今公司已具备深厚的“红外智能体温检测系统”研发和生产实力,是国家批准的“红外热成像人体体表温度快速筛检仪”高技术应急产品产业化基地。因此发行人具备充足的技术储备,足以满足该项目对于研发能力的需求。

人员方面:公司具有专门的红外事业部,经过多年积累已经形成了红外设备

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专业化团队。客户资源方面:在疫情冲击之下,红外测温行业整体订单量一季度大幅上升,公司一季度末红外产品在手订单量达到了去年同期的20倍以上,目前产能远远无法满足订单量的需求。本项目的客户包括各地海关、机场、地铁、医院等人流密集场所和各大机关单位。

(二)结合在手订单、现有产能利用率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截至2020年3月末,公司数控系统及红外设备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2020年3月末 签约在手订单2019年3月末 签约在手订单同比变动比例
数控系统9,230.067,065.3130.64%
红外设备12,707.70529.282,300.94%

数控系统是公司的核心产品,公司作为国内中高端数控系统领域的绝对龙头企业,专注于中高端数控系统研发及生产,且依托国家相关政策大力支持,数控系统等高端装备制造产品需求持续保持增长趋势。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公司2020年一季度数控系统在手订单同比仍实现30%以上的增长;一季度实现数控系统销量4,006套,同比增长50%以上。高性能数控系统现有产能利用率已经饱和,产能已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因此募投项目新增的高性能数控系统产能可使公司进一步覆盖多种类军、民品市场,提高产品竞争力与市场占有率。红外测温产品是疫情期间的防疫产品,2020年一季度公司组织全员力量开展采购、生产、销售和服务工作,为全国的防疫工作做贡献的同时扩大了产品销售业绩。由于红外测温设备产能不足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已将部分通用产线及设备改造完善,用于生产红外设备产品。此外,后续在军用领域,公司部分红外设备已进入军方型号,后续订单可期。总体来看,目前公司产能相对短缺,产能亟待提升。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具备产能消化措施和业绩可实现性。

三、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过程及谨慎性

(一)效益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1、高性能数控系统技术升级及扩产能项目

结合公司现有产品结构、生产特点及市场需求,基于公司现有的产能,拟对数控装置产品和伺服驱动产品进行技术升级和扩产,形成年产35,000套成套高性能数控系统的生产能力。拟设置建设期2年,产能爬坡期3年,爬坡期生产负荷分别为50%、70%、100%。预测募投项目达产后年产能和实现的年销售收入如下:

序号名称年产能(台/套)收入(万元)
1数控装置产品35,00041,790.00
2伺服驱动产品145,00030,800.00
合计180,00072,590.00

注:数控装置产品包括数控装置、多功能I/O模块和电源,伺服驱动产品公司搭配数控装置产品销售或单独销售。

经测算,项目正常年份营业收入为72,590.00万元,毛利率为41.92%,净利润为13,449.04万元。

经测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22.88%,高于基准收益率;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大于0,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23年(含建设期2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及行业特点。

2、红外产品产业化项目

基于公司深厚的技术基础,拟对红外人体测温产品、工业测温产品和特种装备产品进行产业化,拟设置建设期2年,产能爬坡期3年,爬坡期生产负荷分别为50%、70%、100%。预测募投项目达产后年产能和实现的年销售收入如下:

序号名称年产能(台/套)收入(万元)
1红外人体测温产品10,00026,530.00
2工业测温产品2,0503,447.50
3特种装备产品-2,654.87
序号名称年产能(台/套)收入(万元)
合计12,05032,632.37

注:特种装备产品产能涉及保密信息,暂未披露。

经测算,项目正常年份营业收入为32,632.37万元,毛利率为46.44%,净利润为4,365.77万元。经测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9.52%,高于基准收益率;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大于0;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04年(含建设期2年),项目能较快收回投资,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及行业特点。

(二)效益预测的谨慎性

1、高性能数控系统技术升级及扩产能项目

首先,项目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10年,在考虑生产负荷时,项目按照第一年50%,第二年70%,第三年100%测算。项目实施第5年方达到满产状态,生产预测具备谨慎性;

其次,公司2017-2018年数控系统与机床业务毛利率保持平稳,分别为

27.48%和28.82%,2019年度毛利率上升至37.04%,主要为公司通过市场拓展和技术积累,高毛利率的高性能数控系统收入占比不断提升,导致2019年数控系统及机床整体毛利率有所提升。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为高性能数控系统,预测募投项目达产年毛利率为41.92%,项目投产后十年内年均毛利率为40.55%。考虑到未来国内中高档数控系统市场需求将稳步上升,基于公司在数控系统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公司未来将具备一定的产品定价权,预计产品价格及成本均保持稳定,毛利测算合理谨慎。

2、红外产品产业化项目

首先,根据同行业公司2019年年报,高德红外红外热成像仪及综合光电系统产品毛利率为54.29%;大立科技红外热像仪产品毛利率为61.61%;此外公司红外产品2018年、2019年的毛利率分别为50.96%、59.16%。考虑到未来红外领域市场竞争的加剧,本次募投项目对红外产品预测定价进行了一定幅度下调,产品定价较为谨慎保守,因此测算本项目达产年毛利率为46.44%,项目投

产后十年内年均毛利率为45.28%,低于目前公司产品毛利率,故项目产品毛利率测算较为谨慎合理。其次,本项目运营期第1年生产负荷为50%,第2年生产负荷为70%,第3年及以后各年生产负荷按100%计算,测算相对谨慎合理。综合来看,上述项目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相一致,财务测算基本合理,预测符合发行人现阶段经营情况和战略目标,募投项目有一定订单储备,效益预测具有较高谨慎性。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经过如下核查:

1、了解了本次募投项目所涉相关行业的基本情况、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划等外部环境因素,并对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生产工艺、主要产品的发展趋势和公司的产能消化措施进行了分析;

2、查阅并获取了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核准与环评批复、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年度设备采购计划、公司批准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内部审议文件及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财务支出情况等文件;

3、复核募投项目的测算依据和过程,分析测算指标的合理性及谨慎性;

4、查阅了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材料,获取了与募投项目相关的毛利率等可比指标信息。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合理,募投项目中资本性支出认定符合行业惯例;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存在紧密联系,发行人在技术、人员和客户资源方面具有明确的实施基础。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具有合理性,公司具备消化新增产能的基础和条件,同时将会采取有利措施保障新增产能的消化;

3、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符合发行人业务的实际情况,具有谨慎性。

问题七、请申请人披露新冠肺炎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否对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有影响,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新冠肺炎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一)疫情对公司采购活动影响相对较小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数控系统与机床、机器人与智能产线、其他产品(包括红外设备等特种设备)。2020年1-3月,公司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1-3月同比变动比例
数控系统与机床配件3,857.275,110.36-24.52%
机器人与智能产线配件4,496.875,524.93-18.61%
外红设备及其他配件5,241.42240.172,082.38%
合计13,595.5710,875.4625.01%

2020年1-3月,公司总采购金额为13,595.57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

25.01%。其中数控系统与机床、机器人与智能产线由于疫情影响,复工延迟,采购金额同比略有下降;红外设备由于疫情影响,需求旺盛,采购金额同比大幅上升。

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供需市场属充分、自由竞争市场,供货渠道顺畅,供货较为充足,可及时保障生产所需,疫情期间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业务采购活动的总体影响相对较小。

(二)对公司生产活动的影响

数控系统与机床和机器人与智能产线两块业务,受疫情影响,春节复工时间较以前年度有所延后。

红外设备产线方面,公司本部产能及子公司佛山华数机器人有限公司产能

(改造用于红外设备生产)始终满负荷生产,保证产品供应,订单供不应求。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各部门、各产线均已恢复运转,整体生产及内部运营基本恢复正常。本次疫情对公司生产活动的影响可控。

(三)对公司销售活动及业绩的影响

1、对公司销售活动的影响

公司2020年1-3月度经营业绩及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1-3月同比变动比例
数控系统产量(套)3,300.002,802.0017.77%
销量(套)4,006.002,669.0050.09%
产销率121.39%95.25%-
工业机器人产量(套)452.00600.00-24.67%
销量(套)440.00405.008.64%
产销率97.35%67.50%-
智能产线产量(条)17.0024.00-29.17%
销量(条)20.0024.00-16.67%
产销率117.65%100.00%-
红外设备产量(件)2,843.0040.007,007.50%
销量(件)2,254.0037.005,991.89%
产销率79.28%92.50%-
营业收入(万元)20,859.9514,893.5540.0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993.95-2,493.85139.86%

注: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上表可见,疫情对公司核心的数控系统、机器人及智能产线产品销售影响有限。同时受疫情影响,公司红外设备供不应求,产量同比上升7,007.50%,销量亦同比上升5,991.89%。2020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0.06%,主要系红外人体测温产品等产品销售收入相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2、对公司在手订单的影响

截至2020年3月末,公司主要产品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2020年3月末在手订单2019年3月末在手订单同比变动比例
数控系统9,230.067,065.3130.64%
工业机器人与 智能产线17,381.3019,120.10-9.09%
红外设备12,707.70529.282,300.94%

上表可见,疫情对公司在手订单影响有限。在疫情期间,红外测温设备订单增幅较大,同比增长2,300.94%。

二、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及业绩的影响

(一)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大力支持产业发展

公司主营产品数控系统及机床、工业机器人及智能产线,可广泛应用于生活用品、消费电子产品、汽车等领域。从中长期来看,受国家相关政策大力支持,数控系统等高端装备制造产品将继续保持增长趋势。

目前国内高档数控系统和机器人市场份额主要被国外龙头厂商占据,公司相应产品技术水平已趋近国外龙头厂商,进口替代空间巨大。随着疫情逐渐趋缓,公司下游客户补库存需求旺盛,相应产品订单均有较大幅度上升。

(二)疫情防控形势紧迫,防疫需求增加,红外设备后续市场空间巨大

2020年1-3月,公司面对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疫”的紧迫需求,积极组织开展了“红外热成像智能体温检测系统”产能突破任务。“红外热成像智能体温检测系统”已应用到车站、医院等重要公共场所,为疫情防控保驾护航。

红外测温产品是疫情期间的防疫产品,公司组织全员力量开展采购、生产、销售和服务工作,为全国的防疫工作做贡献的同时扩大了产品销售业绩。一季度订单合同额和订单台数均较去年同期增幅较大。

未来,公司基于现有技术能力,在募投资金的支持下,将进一步提高产品性能、增加产品类别、提升技术水平,深层次覆盖多种类军民品市场,不断提高产品竞争力与市场占有率。

(三)各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有效保障生产经营有序推进

随着全国疫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公司上下游企业逐步实现全面复工复产。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原材料采购渠道保持顺畅,供应量较为充足;公司生产经营亦有序进行;下游客户补库存需求稳定,订单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各项工作均有序推进。

综上所述,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及业绩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保荐人尽职调查报告“第十章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调查”之“一、风险因素”之“(三)不可抗力(如新冠肺炎)造成业绩波动风险”披露上述内容。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经过如下核查:

1、查阅了发行人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公告文件,获得公司相应期间的销售、采购和生产明细统计情况;

2、与发行人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疫情期间发行人采购、生产及销售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及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情况,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对发行人未来生产经营及业绩的影响。

3、查阅了发行人制定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了解发行人为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转所采取的具体疫情防控措施。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新冠肺炎疫情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随着疫情趋于稳定,公司已全面复产复工并有序生产运营,新冠疫情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及业绩预计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提示已在申请材料中充分披露。

问题八、卓尔智能制造(武汉)有限公司和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卓尔智能制造(武汉)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1)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申请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关系的主体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完成本次发行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如是,是否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如否,请出具承诺并公开披露。(2)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卓尔智能制造(武汉)有限公司和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认购资金来源,如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的,请核查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等情形。

(3)请申请人按照《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落实相关要求。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具有控制关系的主体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完成本次发行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已出具承诺并公开披露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3月13日)。截至本反馈回复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阎志与其控制的公司控股股东卓尔智能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2.0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6个月至2020年6月22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阎志及其具有控制关系的主体卓尔智能不存在减持华中数控的情形。

卓尔智能已于2020年3月13日出具《关于不减持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卓尔智能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2020年3月13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卓尔智能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减持华中数控股份的情形;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卓尔智能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华中数控股份,亦不存在任何减持华中数控股份计划。”发行人于2020年3月13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卓尔智能制造(武汉)有限公司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阎志于2020年6月18日出具《关于不减持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阎志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其不存在减持华中数控股份的情形。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其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华中数控股份,亦不存在任何减持华中数控股份计划。”发行人于2020年6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综上所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具有控制关系的主体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完成本次发行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实际控制人及其具有控制关系的主体已出具相关承诺并予以披露。

二、卓尔智能制造(武汉)有限公司和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认购资金来源,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等情形

(一)卓尔智能基本情况、认购资金来源,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等情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卓尔智能制造(武汉)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2TDEX6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小军山社区商业楼1楼107-1
经营范围精密工业自动化装备、智能设备的研发、生产、批零兼营、安装、调试、维护;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机器人、柔性生产线、智能数字化车间、高端装备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大数据处理、云存储、云计算、云加工;对智能制造行业的投资(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胡舒文
营业期限2019年1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
成立日期2019年1月16日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卓尔智能直接持有华中数控17.00%股份,卓尔智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与一致行动人阎志合计持有华中数控公司22.00%的股份,卓尔智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2、认购资金来源

卓尔智能成立于2019年1月,为投资控股平台。卓尔智能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

2020年3月13日,华中数控出具承诺,华中数控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况。

2020年4月3日,卓尔智能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出具《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用于认购华中数控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出资等情况,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的安排,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认购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未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3、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华中数控或其他股东受到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发行人控股股东卓尔智能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或者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关联方资金的情形。

(二)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基本情况、认购资金来源,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等情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1NQHG3J
注册资本14,720,000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3号楼2层201-2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咨询;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王占甫
营业期限2019年11月18日2029年11月17日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8日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无实际控制人,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的股权结构如下:

2、认购资金来源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成立于2019年11月18日,其注册资本为14,720,000万元,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等20名股东发起,主要围绕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力装备、基础制造和新型制造等领域的成长期、成熟期企业开展战略投资。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2020年3月13日,华中数控出具承诺,华中数控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况。

2020年4月3日,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出具《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以下简称‘认购资金’)来源为合法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的情形;认购资金及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也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结构化融资等情形。

2、本公司与华中数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利益安排,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公司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未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3、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华中数控或其他股东受到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参与认购本次认购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三、发行人已按照《发行监管问答》落实相关要求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公司拟向卓尔智能和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49,269,576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1,393.34万元,其中卓尔智能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为公司依据《实施细则》第七条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

2020年3月13日,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2020年4月3日,双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

(二)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符合战略投资者的要求,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已得到有效保护

1、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符合《实施细则》第七条和《发行监管问答》对战略投资者的基本要求

(1)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具备制造业产业战略性资源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成立于2019年11月18日,注册资本为14,720,000万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等20名股东发起,主要宗旨是围绕制造业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领域,对市场潜力大、成长性好的优势企业进行投资,从而促进关键技术产业化、工程化和应用化,推动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2)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认可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发展战略,希望进一步助力公司发展,形成协同效应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核心关注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力装备、基础制造和新型制造等领域成长期、成熟期的企业。其中高档数控机床产业链是其重要投资方向之一,而数控系统则是该产业链的核心环节。

公司在国内中高端数控系统的行业龙头地位及未来发展战略,符合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的投资理念及投资标的筛选标准。同时,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充分认可公司在数控系统领域取得的积极进展,有意愿配合公司围绕数控系统开展技术升级和产业化,促进公司向“世界级的数控系统供应商”的愿景迈进。

(3)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拟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并参与公司治理

根据《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的约定,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止,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就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由于公司分配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上述锁定期满后,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将根据投资策略,结合公司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在实现战略性持有的同时,审慎制定股票减持退出计划。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可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合理参与公司治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提名董事人选,参与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决策,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保障公司利益最大化,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具备公司所在行业或相关行业较强的重要战略性资源,并与公司谋求双方协调互补的长期共同战略利益,愿意长期持有公司的股份,愿意并且有能力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委派董事实际参与公司治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帮助公司显著提高公司质量和内在价值。对于公司而言,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能够带来领先的国内国外市场、渠道、品牌等战略性资源,促进公司市场拓展,推动实现公司销售业绩提升。本次战略合作将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4)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根据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的说明及承诺,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具有

良好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2、已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战略合作协议,作出切实可行的战略合作安排公司与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已于2020年4月3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就战略合作愿景、合作方式、合作领域和目标、合作期限、股份认购的安排及定价依据、持股期限未来的退出安排、违约责任等战略合作事项进行了约定。《战略合作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做出了切实可行的战略合作安排。具体如下:

(1)公司治理层面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并成为公司的第三大股东。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可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合理参与公司治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提名董事人选,参与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决策,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保障公司利益最大化,并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2)经营业务层面

公司将进一步明确数控系统的产业目标和措施路径,提升战略定位,加快创新发展。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将以高档数控机床产业链为重要投资方向之一,积极推动公司与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相关产业股东及其他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投资及拟投资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开展业务合作;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也将依托其优势资源,积极协助公司开展后续融资、投资并购、拓展国内外市场、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和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将积极合作争取各方面资源和政策,促进公司加快核心技术的研究开发、工程化和产业化,推动新技术、新模式应用,进一步发挥公司在高档数控系统和数控机床产业领域的引领带动作用。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将积极协助公司创新盈利模式,支持公司全面提升在相关产业领域的投资决策水平与运营管理能力,推动公司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的稳定快速增长。

(3)机制改革方面

公司将积极创新机制,不断激发自身活力,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将配合公司推动校企改革,支持公司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多种方式,调动核心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

3、公司本次引入战略投资者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2020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引入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并同意公司与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战略合作协议》协议所约定的战略合作事宜确实可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符合双方协调互补的长期共同战略利益,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帮助公司显著提高公司质量和内在价值,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公司已按照《发行监管问答》的要求在董事会议案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充分披露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目的、商业合理性、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战略投资者的基本情况、穿透披露股权或投资者结构、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等。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符合《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认定条件,公司引入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有利于推动公司围绕数控系统开展技术升级和产业化,进一步加强公司竞争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借战略投资者入股名义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与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内容和签订的程序均符合《发行监管问答》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议所约定的战略合作事宜确实可行,符合双方协调互补的长期共同战略利益,有

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帮助上市公司显著提高公司质量和内在价值,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引入战略投资者相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综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投资者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符合战略投资者的要求,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决策程序、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及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

(三)公司不存在借战略投资者入股名义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由财政部等多家股东发起设立,基金围绕制造业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领域,对市场潜力大、成长性好的优势企业进行投资,在制造业各产业领域拥有较强的战略性资源优势。通过引入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发挥协同效应,将有利于公司围绕数控系统开展技术升级和产业化,符合双方协调互补的长期共同战略利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帮助上市公司显著提高公司质量和内在价值,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与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已签署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战略合作协议》;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及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公司不存在借战略投资者入股名义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者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根据公司分别与其控股股东、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出具的承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者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

方向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具有控制关系的主体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完成本次发行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实际控制人及其具有控制关系的主体已出具相关承诺并予以披露;

2、卓尔智能、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本次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合法自筹资金,均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的情形;卓尔智能本次认购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资金的情形,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本次认购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形;

3、申请人已按照《发行监管问答》落实相关要求。

问题九、请申请人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与本次土地规划用途相符。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申请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本次土地规划用途

根据公司与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发行人出让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科技园S地区,该地块的总体规划为兴建“国家数控系统产业化基地”项目。公司按照该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于2007年12月10日取得由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编号:武新国用(2007)第141号),该宗土地位于东湖开发区华工科技园,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30,392.97平方米。

发行人计划在上述土地上利用募集资金开展“高性能数控系统技术升级及扩产能项目”和“红外产品产业化项目”,对公司现有车间进行装修改造,主要用

途为生产高性能数控系统成套产品和红外测温产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土地性质、符合土地规划用途,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的情形,并已经完成项目建设所需的备案及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取得并查阅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备案信息表及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

2、取得并查阅了募投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查阅了土地开发的相关规定;

4、对发行人主要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的土地使用与相应土地规划用途相符。

问题十、按照申请文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部分企业的主要业务与公司及子公司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况,请申请人进一步说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本次发行是否新增同业竞争,以及涉及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情况。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进一步说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一)实际控制人阎志控制的企业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阎志控制的企业主要从事现代物流及供应链服务,为客户提供交易平台及物业、物流、仓储、金融、数据等服务链,并由此形成五大业务板

块,即: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大宗贸易及其他增值服务业务板块;港口建设、运营及管理业务板块;文化旅游业务板块;房地产业、商业、工业、建筑业、网络科技业、服务业等业务板块;创业投资业务板块。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除卓尔智能、华中数控及其下属企业外,公司实际控制人阎志主要控制324家企业

,相应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1、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大宗贸易及其他增值服务业务板块

序号公司名称核心业务
1卓尔智联集团有限公司(2098.HK)投资控股。
2卓尔智联集团有限公司(境内公司)通过下属公司开展仓储物流、供应链管理、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服务业务,专业市场建设与运营,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3卓尔金服企业管理(武汉)有限公司通过下属公司开展商业保理、融资租赁、资产管理等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
4卓尔云商供应链(武汉)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农产品、水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木材、石材的批发兼零售及贸易进出口业务。
5卓尔云市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计算机通讯系统及软硬件、互联网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
6上海塑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化工及塑料原材料的物流及供应链业务。
7深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从事农产品(不含粮食)、林产品的批发和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和供应链服务。
8汉口北集团有限公司专业市场建设、运营,产业园区建设、运营,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
9卓尔发展(荆州)有限公司专业市场建设、运营,产业园区建设、运营,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
10卓尔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专业市场建设、运营,产业园区建设、运营,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

2、港口建设、运营及管理业务板块

序号公司名称核心业务

该统计口径不包含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境内外上市公司下属控股企业。

序号公司名称核心业务
1中国通商集团有限公司(1719.HK)投资控股。
2卓尔基业建设(武汉)有限公司码头的建设开发管理、货物的装卸搬运、国际和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3武汉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集装箱码头建设开发及集装箱相关业务、综合物流业务。
4武汉中基通用港口发展有限公司通用码头的筹备、策划及项目管理;国际和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3、文化旅游业务板块

序号公司名称核心业务
1卓尔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境内公司)对旅游投资、开发及经营。

4、房地产业、商业、工业、建筑业、网络科技业、服务业等业务板块

序号公司名称核心业务
1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774.SH)零售、会展。
2卓尔控股有限公司对房地产业、商业、工业、建筑业、网络科技业、服务业的投资及管理。
3武汉卓尔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房地产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4湖北卓尔棉业集团有限公司对纺织业的投资,棉花、棉纱批发销售,棉业大宗贸易业务。
5武汉卓尔航空投资有限公司对航空行业及相关行业的投资与运营管理,通用航空器的制造及零部件的加工。

5、创业投资业务板块

序号公司名称核心业务
1武汉卓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企业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与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除卓尔智能、上述企业、华中数控及其下属企业外,阎志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请见本报告之“附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清单”。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阎志控制的下属企业中,卓尔智联(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卓尔九融(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卓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的经营范围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工商注册的经营范围存在部分重合事项,但未实际开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现从事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业务竞争关系。

除此之外,阎志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也未经营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现从事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二)控股股东卓尔智能控制的企业情况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卓尔智能仅作为投资控股平台。公司实际控制人阎志直接持有卓尔智能70.00%的股份,卓尔智能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核心业务
1卓尔智能传动设备(武汉)有限公司机械设备、电力设备、电气设备、机电设备研发、批发、零售;工业机器人、电子设备、通信设备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对制造业的投资(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卓尔智能传动设备(武汉)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目前并未开展实际经营。

综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阎志控制的其他主体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高性能数控系统技术升级及扩产能项目、红外产品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为上市公司发展原有业务,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卓尔智能及实际控制人阎志已于2020年3月13日作出如下长期承诺:

“1、目前本公司/本人及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经营与上市公司现从

事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2、本公司/本人及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竞争的,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和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将相竞争的业务和资产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转让与上市公司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尚不具备条件转让与上市公司,则承诺将相关业务和资产委托给上市公司管理,待条件成熟后再转让与上市公司。

4、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将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截至本反馈回复签署日,卓尔智能及阎志严格履行已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进行如下核查:

1、查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和确认函;

2、查阅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的公开工商信息;

3、查阅了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公告等文件;

4、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核准、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阎志控制的其他主体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次发行未新增同业竞争;

3、为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卓尔智能及实际控制人阎志已于2020年3月13日签署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截至本反馈回复签署日,卓尔

智能及阎志严格履行已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问题十一、根据申请文件,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自动延长条款。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原因,请保荐机构核查是否符合公司治理的要求,如否,请履行决策程序予以更正。

回复:

一、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规范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对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进行调整,删除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的条款,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调整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调整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独立董事就上述调整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调整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治理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了上述调整事项。

(三)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关于召开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司拟于2020年7月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审议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后公告。综上,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取消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涉及的自动延期条款,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调整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将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调整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符合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并通过相关决议,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调整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将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调整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意见同意此次调整事项,上述议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的要求。

问题十二、请申请人说明公司目前有无尚未了结的对外担保情况,如有,请申请人说明对外担保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公司目前尚未了结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尚未了结的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式担保金额(万元)主债务期间担保期限反担保方
1华中数控泉州市嘉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连带保证担保3,415.002018.06.29- 2020.12.31主债务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苏亚帅和泉州市嘉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华中数控东莞市志茂精密五金有限公司连带保证担保3,680.002017.09.27- 2020.09.27主债务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深圳市鼎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3华中数控上海维轴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连带保证担保2,985.002016.10.28- 2019.10.28主债务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昆山台雨欣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市友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4华中数控美明德(昆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连带保证担保3,270.002017.09.29- 2020.08.29主债务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昆山台雨欣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市友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5华中数控福斯派环保科技(淮安)有限公司连带保证担保1,418.002017.07.15- 2020.07.15主债务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徐莉斐

公司上述担保中,上海维轴、美明德逾期向两江租赁支付租金。经公司与两江租赁协商,由公司向两江租赁交付与未来可能履行的担保义务同等金额的保证金。截至本反馈回复签署日,融资租赁公司仍在向上海维轴、美明德主张权利,因此公司为上海维轴、美明德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二、上述对外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一)《公司章程》等治理文件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为资产负债率

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六)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以上。”《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规定,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之一为“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根据《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同意。

《公司章程》第九十八条规定:“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四)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及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目前尚未了结的对外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如下:

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审议程序信息披露
1华中数控泉州市嘉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三分之二《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54
以上董事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2华中数控东莞市志茂精密五金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48)
3华中数控上海维轴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2016-072)、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2016-074)
4华中数控美明德(昆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35)
5华中数控福斯派环保科技(淮安)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14)

公司已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第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五)款的规定;上述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且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不存在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反担保情况

公司上述对外担保均已设置反担保,由反担保方对被担保方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已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朱永平、杨鹏、王典洪分别于2018年2月9日、2019年3

月27日、2020年4月20日对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及 2019年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度规定执行。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因融资租赁业务中的公司有关客户未能按期偿付租金,公司后期可能需要向融资租赁公司分期交付资金,并依此获取融资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具体详见本反馈回复问题二之回复)。除上述事项外,未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综上,上述对外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了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查阅了对外担保相关的合同、发行人就该次担保的相关决策文件及披露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截至本反馈回复签署日,发行人存在尚未了结的对外担保,上述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问题十三、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就已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是否明确了违约承担方式、违约责任条款是否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和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已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明确了违约承担方式、违约责任条款,能够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一)卓尔智能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发行人与卓尔智能于2020年3月13日签署《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与卓尔智能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对违约承担方式、违约责任约定如下:

1、该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未能按该协议的约定履行其在该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所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是虚假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对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卓尔智能不可撤销地同意,该协议签署后至本次发行完成前,因该协议约定的协议终止情形导致该协议解除或终止的,双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除发生该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形或发行人严重违反该协议约定外,若卓尔智能单方提出解除或终止该协议,或在该协议全部生效条件满足后,卓尔智能未按该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缴纳认购款项超过10个工作日的,则卓尔智能应向发行人支付卓尔智能本次认购总价款的1%的违约金。若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行人损失的,发行人有权要求卓尔智能足额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的任何责任和/或发生的任何合理费用(包括顾问服务费及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3、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发行人根据其目前自身实际情况拟进行的安排,该等安排可能会根据审批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的变化由发行人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做出相应调整,该等调整不构成发行人违约,但发行人应在事项发生变更后及时通知卓尔智能。

(二)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发行人与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于2020年3月13日签署《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对违约承担方式、违约责任约定如下:

1、该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未能按该协议的约定履行其在该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所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是虚假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

为对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该协议签署后至本次发行完成前,因该协议约定的协议终止情形导致该协议解除或终止的,双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除发生该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形或发行人严重违反该协议约定外,若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单方提出解除或终止该协议,或在该协议全部生效条件满足后,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未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或未按该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缴纳认购款项超过10个工作日的,发行人有权解除该协议且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应向发行人支付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本次认购总价款的1%的违约金。

3、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发行人根据其目前自身实际情况拟进行的安排,该等安排可能会根据审批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的变化由发行人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做出相应调整,该等调整不构成发行人违约,但发行人应在事项发生变更后及时通知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已于2020年4月22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70837,并于2020年4月26日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鉴于发行人与认购对象卓尔智能、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明确了违约承担方式、违约责任条款,该等约定能够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二、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卓尔智能、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与发行人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已明确约定了违约承担方式、违约责任条款,该等约定能够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签章页)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6月29日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6月29日

张 欢何 洋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9日

附表:实际控制人阎志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清单

序号公司名称主要业务
1卓尔智联集团有限公司(02098.HK)投资控股。
2卓尔智联集团有限公司(境内公司)通过下属公司开展仓储物流、供应链管理、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服务业务,专业市场建设与运营,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3卓尔金服企业管理(武汉)有限公司通过下属公司开展商业保理、融资租赁、资产管理等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
4卓尔云商供应链(武汉)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农产品、水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木材、石材的批发兼零售及贸易进出口业务。
5卓尔云市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计算机通讯系统及软硬件、互联网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
6上海塑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化工及塑料原材料的物流及供应链业务。
7深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从事农产品(不含粮食)、林产品的批发和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和供应链服务。
8汉口北集团有限公司专业市场建设、运营,产业园区建设、运营,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
9卓尔发展(荆州)有限公司专业市场建设、运营,产业园区建设、运营,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
10卓尔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专业市场建设、运营,产业园区建设、运营,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
11中国通商集团有限公司(01719.HK)投资控股。
12卓尔基业建设(武汉)有限公司码头的建设开发管理、货物的装卸搬运、国际和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13武汉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集装箱码头建设开发及集装箱相关业务、综合物流业务。
14武汉中基通用港口发展有限公司通用码头的筹备、策划及项目管理;国际和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15卓尔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境内公司)对旅游投资、开发及经营。
16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零售、会展。
17卓尔控股有限公司对房地产业、商业、工业、建筑业、网络科技业、服务业的投资及管理。
18武汉卓尔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房地产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19湖北卓尔棉业集团有限公司对纺织业的投资,棉花、棉纱批发销售,棉业大宗贸易业务。
20武汉卓尔航空投资有限公司对航空行业及相关行业的投资与运营管理,通用航空器的制造及零部件的加工。
21武汉卓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企业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与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22卓时空(武汉)创业管理有限公司众创空间经营管理;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企业管理咨询。
23武汉卓尔创新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众创空间经营管理;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企业管理咨询。
24青年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房地产的投资及管理、开发,商品房销售。
25长江青年城发展(武汉)有限公司对房地产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26青年城创业服务(武汉)有限公司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孵化器经营管理。
27青年城创业投资(武汉)有限公司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与创业投资管理咨询。
28卓尔智城投资(武汉)有限公司对房地产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29卓链资产管理(武汉)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30小雪冷链(武汉)物流有限公司货物配载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务调查),农产品销售;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普通货运,货运代办,仓储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
31湖北楚茶有限公司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
32武汉卓尔悦廷酒店有限公司中餐类制售、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酒店管理。
33武汉卓尔悦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酒店管理,对酒店行业的投资。
34武汉卓尔悦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中餐类制售、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酒店管理。
35武汉卓悦汇酒店集团有限公司酒店管理。
36武汉卓尔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农业观光旅游投资、开发及经营;中餐类制售,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宠物养殖。
37武汉悦景投资有限公司对房地产业、酒店的投资。
38武汉艺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其他文化用品零售,文学艺术美术咨询服务。
39卓尔文旅(罗田)有限公司文化旅游项目研发;旅游产品、文化体育用品生产及销售;旅游服务;娱乐服务;酒店经营与管理。
40武汉卓尔万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酒店管理(不含餐饮与住宿)。
41长阳卓尔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经营。
42卓尔城(天门)投资有限公司酒店的投资和管理;商业物业及住宅的投资和管理;房地产开发、投资和管理;商品房销售。
43卓尔赤壁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酒店管理;餐饮服务;旅游资源开发及关联产业管理;旅游景区管理服务;旅游景区地产开发。
44湖北大别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酒店管理;餐饮服务;旅游资源开发及关联产业管理;旅游景区管理服务;旅游景区地产开发。
45赤壁楚茶有限公司茶叶种植、加工、仓储、生产、配送、销售;茶产品进出口贸易。
46远安鹿苑黄茶有限公司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
47荆州宾馆有限公司住宿、歌舞厅、游泳馆、洗浴、美容美发、商场;大型餐馆(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酒店管理咨询。
48武汉汉艺网拍卖有限公司
49罗田大天堂寨景区开发有限公司酒店管理;餐饮服务;旅游资源开发及关联产业管理;旅游景区管理服务;旅游景区地产开发。
50武汉楚窖酒业有限公司酒类的销售。
51湖北大别山四季生态文旅有限公司酒店管理;餐饮服务;景区公交运营;旅游资源开发及关联产业管理;旅游景区管理服务;旅游景区地产开发。
52武汉木兰国际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旅游度假区投资开发,酒店投资及运营管理,旅游景区管理服务。
53罗田县卓尔九资河小镇开发有限公司酒店管理;餐饮、住宿服务;景区公交运营;旅游资源开发及关联产业的管理;旅游景区管理服务;旅游景观地产开发。
54卓尔文旅(恩施)有限公司酒店管理;餐饮服务;旅游资源开发及关联产业管理;旅游景区管理服务;旅游景区地产开发。
55武汉黄花涝水岸古镇开发有限公司旅游度假区投资开发,酒店投资及运营管理,旅游景区管理服务。
56罗田县卓尔凤山栗香小镇开发有限公司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景区管理服务;旅游景区地产开发;酒店管理服务。
57罗田县卓尔三里畈小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景区管理服务;旅游景区地产开发;酒店
镇开发有限公司管理服务。
58罗田县卓尔胜利小镇开发有限公司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景区管理服务;旅游景区地产开发;酒店管理服务。
59卓尔发展(襄阳)有限公司企业营销策划、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商业展示设计、制作;装饰装修。
60卓尔金服信息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投资咨询与服务,商业信息咨询与服务,物流管理与服务,商业管理服务。
61卓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工业厂房、仓储、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投资管理;对办公等物业的投资管理;对房地产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62众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相关的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63杭州九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64嘉实金融信息服务(杭州)有限公司金融信息服务,投资咨询。
65众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付代理及相关咨询业务(非银行融资类)。
66卓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托企业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67武汉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专业市场投资、开发、管理,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货物仓储。
68武汉汉口北商贸市场投资有限公司对专业市场投资、开发、管理,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货物仓储。
69海宁汉口北皮革市场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皮革市场管理咨询服务,皮革市场及其他商品市场管理服务。
70海宁卓尔皮革市场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皮革市场管理咨询服务;皮革市场及其他商品市场管理服务。
71武汉汉口北未来城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72武汉汉口北一号公馆建设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73武汉汉口北悦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房地产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74武汉悦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作物种植,花卉、苗木种植及销售,对农业项目投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75武汉汉口北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对市场的经营与管理。
76武汉汉口北物流有限货物装卸、仓储,不动产租赁。

公司

77武汉汉口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商品信息咨询,商业管理服务。
78武汉大世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9武汉大世界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商品信息咨询、商业管理服务。
80武汉汉口北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市场开发与建设,商品房开发及销售。
81汉口北进出口服务有限公司外经贸信息咨询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报关服务,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
82武汉万国优选进口贸易有限公司进出口业务,外经贸信息咨询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
83汉川卓贸通进出口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普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84武汉汉口北报关有限公司报关、通关业务咨询;报关、报检代理。
85武汉卓贸通进出口服务有限公司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86卓尔商业管理(武汉)有限公司商业项目定位、商业布局规划、商业经营管理、品牌管理。
87武汉卓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保洁服务,二手房交易,房屋中介服务。
88武汉总部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对工业厂房、办公楼的建设投资、开发及其销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89武汉卓尔陆港中心投资有限公司对物流园区的投资、开发与运营。
90湖北卓华地产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91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92武汉新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93武汉东方卓尔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94武汉卓付通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
95武汉汉口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

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96武汉客厅投资有限公司对房地产的投资、管理。
97卓尔医疗纺织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医疗产业园的建设、开发;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
98天津卓尔电商城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市场经营与管理服务。
99天津卓尔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保洁服务;房屋中介服务。
100天津卓尔城发展有限公司对专业市场投资、开发与管理,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货物仓储。
101天津卓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2天津卓尔物流有限公司仓储(危险品除外);货物装卸;物流园区运营;普通货运。
103天津大红门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公路旅客运输、客运站经营。
104武汉卓尔悦城投资有限公司实业投资与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
105卓尔(罗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咨询、商务咨询服务。
106卓尔发展(长沙)有限公司工业厂房、仓储、设备及配套设施的投资管理,办公楼等物业的投资管理,房地产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107长沙卓尔电商城管理有限公司市场经营管理;仓储管理服务。
108武汉卓农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货物运输代理、配送、仓储。
109荆州卓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
110荆州卓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保洁服务、房屋中介服务。
111深圳市前海卓尔互联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通讯系统、计算机软硬件、互联网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与技术服务。
112上海卓钢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子商务。
113武汉卓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
114武汉卓尔云仓仓储服仓储服务、仓储管理、流通加工、配送、货物运营代理,信息
务有限公司技术开发。
115武汉中金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的销售。
116中金网供应链(武汉)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
117安徽中金网供应链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
118武汉卓尔云市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咨询与服务,商业信息咨询与服务,物流管理与服务。
119卓尔乐购电商(武汉)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建设;计算机周边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物流配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120卓尔购信息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网络技术研发,计算机软件硬件的研发、设计、制作及销售,系统集成的设计、调试、维护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121卓服汇信息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网络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物流信息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
122武汉卓尔互联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通讯系统、计算机软硬件、互联网的技术研发、转让、咨询服务,数据库管理,大数据分析及应用(不含限制项目)。
123武汉卓尔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电子技术服务、投资信息、电子信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经济信息、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124卓集送信息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不含邮政公司及快递业务);物流园区运营;普通货运;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研发;系统集成、设计、调试及维护。
125卓尔智联(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物联网技术、数控设备、机器人、半导体、电子设备、仪表仪器(不含计量器具)、智能装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与智能控制系统、自动化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126通商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127湖北汉南港实业有限公司码头的建设开发;集装箱、其他货物的装卸、搬运、储存保管、装拆箱、清洗、维修;国际和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128湖北汉南港物流有限公司生态工业城建设;对工业、房地产及科技行业的投资及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普通货物运输。
129武汉阳逻港物流有限公司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国际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仓储服务。
130沙洋县国利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对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开发和经营管理;集装箱码头建设开发;集装箱的装卸、转运、储存保管、装拆箱、清洗、维修;其他货物的装卸、转运、储存保管;保税仓储物流;道路运输;国际和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与集装箱和其他货物装卸运输有关的业务及货运站的经营。
131汉江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商品的运输、配送、仓储、包装、搬运装卸、流通制作,以及相关的物流信息环节;集装箱的装卸、转运、储存保管、装拆箱、清洗、维修;其他货物的装卸、转运、储存保管;保税仓储物流;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物流园区的经营管理。
132通商供应链管理(武汉)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仓储服务;物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包装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化肥批发;水产品批零兼营;电子产品、金属矿产品、非金属矿产品(不含成品油)、五金交电、机电设备、木材批发;汽车、钢材、初级农产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材的销售;经济贸易咨询;普通货运;货运代办。
133中基通商建设(武汉)有限公司向港口、基础设施投资,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管道工程、道路工程施工,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机械设备安装。
134钟祥市中基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开发和经营管理;集装箱码头建设开发;集装箱的装卸、转运、储存保管、装拆箱、清洗、维修;其他货物的装卸、转运、储存保管;保税仓储物流;道路运输;国际和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与集装箱和其他货物装卸运输有关的业务及货运站的经营。
135武汉通商绿动科技有限公司船舶技术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国际贸易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服务,向液化天然气加气站投资,燃气供气,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
136荆门通商内陆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铁路场站、公路场站、配套住宅;商业、综合配套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国际多式联运,内陆货运中转站和货物储运、普通货物运输;集装箱运输;代理报关、报检;供应链管理服务。
137中基通商园林(武汉)有限公司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138中基通商市政工程(武汉)有限公司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装璜工程、道路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施工。
139沙洋临港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
140湖北华中棉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棉纺原料和产品的现货交易、交收、仓储和产业链融资,并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信息、咨询、培训等相关服务。
141武汉卓尔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对文化产业的投资及投资项目管理、策划及咨询服务。
142卓尔宝沃勤武汉物流有限公司货物配载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143湖北卓尔玉龙纺织有限公司棉、麻、化纤纺织加工、销售;皮棉收购。
144湖北卓尔雪龙纺织有限公司纺织品加工销售;棉花收购加工。
145华中棉纺(青岛)有限公司棉纺原料和产品的贸易;电子商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146华棉所(太仓)棉纺有限公司网上销售纺织原料及产品,仓储服务,经销棉纺原料及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软件开发。
147上海好棉达贸易有限公司针纺织品及原料的销售,电子商务;软件开发。
148武汉卓芮棉链贸易有限公司纺织品原料、纺织产品的销售(含网上销售)。
149卓尔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
150北京卓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
151卓尔通用航空有限公司通用航空运营管理,进出口货物或技术。
152武汉卓尔航空城投资有限公司对航空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
153卓尔(武汉)飞行俱乐部有限公司
154武汉卓尔四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租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155武汉客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专业艺术交流活动的策划;对文化行业的投资;专业市场运营管理;计算机、电子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156武汉卓尔职业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组织足球比赛;组织文化体育活动;从事体育训练、辅导;体育场馆经营;体育人员交流服务(转会);体育用品批发兼零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157卓尔航空工业(武汉)有限公司航空航天材料、部件、特种合金及先进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及进出口业务。
158北京卓尔标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策划。
159卓尔飞机制造(武汉)有限公司飞机零部件及整机研发与制造,飞行模拟机研发及制造,轻型飞机和飞行模拟机的销售、维修及服务,进出口货物或技术。
160湖北卓尔天龙医疗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纺织品、服饰生产、加工、销售;自营进出口;棉花收购、加工。
161孝感卓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种苗、花卉、苗木的种植和销售,农副产品的收购、初加工和销售,农业、林业、果业和畜牧业的科技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
162武汉卓体农业旅游有限公司农业观光旅游、开发及经营;组织文化体育活动,从事体育训练、辅导,体育场馆经营。
163武汉卓尔无人机制造有限公司无人机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164天门市卓尔文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保洁、家政服务;停车场经营管理。
165众邦卓信投资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166湖北卓尔金龙纺织有限公司棉制品、纺织品、服装、纺织辅助材料的制造、加工、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167湖北银龙纺织有限公司精梳棉纱、麻、化纤纺织加工、销售;皮棉收购;经营本企业自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168卓尔(天门)棉花交易中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棉、麻及纺织原料的交易;仓储及商贸物流;纺织品及棉、麻交易相关场所、设施的投资、经营。
169北京卓尔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仓储物流服务,技术服务。
170卓尔联合投资(武汉)有限公司对房地产业、商业、工业、建筑业、网络科技业、服务业的投资及管理。
171湖北大别山禅谷有限公司农产品种植、加工、销售;农业观光旅游;果蔬采摘;生态农庄服务;餐饮、住宿服务。
172汉尚传媒有限公司影视制作;电影发行;对影视业、传媒业项目的投资;公关活动组织策划。
173武汉之恋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影视制作;电影发行;对文化产业项目的投资;公关活动组织策划。
174正安实业(武汉)有限公司投资修建星级酒店,商品房销售、租赁;房地产咨询及业经营管理;承接建筑及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175众邦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电子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
176武汉卓尔中心投资有限公司对房地产业的投资。
177卓尔商贸发展(孝感)有限公司
178悦驿(孝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种苗、花卉、苗木的种植和销售;农副产品的收购、初加工和销售;农业、林业、果业和畜牧业的科持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
179卓尔小镇(孝感)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旅游项目开发;景区管理服务;景区内旅游客运服务;景区内导游服务;景区游览服务。
180卓尔小镇(孝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酒店管理;餐饮服务;住宿;停车场管理;公关活动策划。
181卓尔发展(孝感)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投资。
182上海塑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装卸服务,打包服务,从事化工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塑料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橡胶制品,橡胶助剂,燃料油,石油制品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183苏州塑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从事塑料及化工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销塑料原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橡胶原料及制品、燃料油;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184苏州塑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从事塑料及化工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销塑料原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橡胶原料及制品、燃料油;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185常州塑来贸易有限公司化工原料及产品的销售;塑料制品的销售及网上贸易代理。
186嘉善塑来贸易有限公司批发:塑料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货运代理服务;一般货物的仓储服务;进出口业务;从事塑料及化工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187浙江嘉塑盛贸易有限公司塑料、化工原料的批发;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188武汉卓易通达石化有限公司危化品(煤焦沥青、航空煤油、汽油、柴油、煤油)的票面经营(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闪点高于60℃的燃料油(含生物柴油)、润滑油的批发兼零售;石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石油运输行业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
189上海塑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子商务,计算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190常州常塑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191上海商晟通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网络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电子商务。
192深圳市智蜂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物流信息技术及物流软件的开发及相关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货运代理,货物配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193中农易联(武汉)供应链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194沐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及服务;软件技术信息咨询;软件开发及销售;国内贸易;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仓储服务;物流方案设计;货运服务及代理;装卸、搬运服务。
195广西康宸世糖贸易有限公司国内贸易;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
196深圳市昆商易糖供应链有限公司国内贸易;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
197广西糖网食糖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商品网上交易平台服务;网上交易市场开发经营,投资管理;供应链管理;仓储服务;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服务。
198西安中农大唐供应链有限公司农产品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
199深圳市中农易鲜供应链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国际、国内货运代理。
200深圳中农易贸供应链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农产品的批发;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
201广西中农易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农副土特产品,原木、单板、胶合板;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服务。
202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初级农产品的销售与仓储物流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203深圳依谷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上销售初级农副产品。
204广西大宗茧丝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茧丝绸、酒精原料、纸浆、松香、有色金属、橡胶、钢材、棕榈油、化纤等工业原料购销订货交易,提供市场交易信息、咨询、中介、代购、代销、代储。
205河池市中农茧丝绸有限公司鲜茧(蚕茧)收购、销售;丝绵、蚕丝绸、蚕蛹、绸缎、畜禽产品、农产品、纺织机、针纺织及原料、茧丝绸副品购销及进出口贸易;仓储服务;普通货运;货物运输代理;茧丝绸供应链服务及相关业务的咨询。
206深圳市中农茧丝绸供应链有限公司
207深圳市农产品配送中心有限公司国内贸易农产品批发及配送;国内货运代理、装卸服务、仓储服务。
208深圳市中农易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农业科技及农产品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网络技术开发,农业高新技术开发。
209武汉卓尔创新工场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众创空间经营管理;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210上海卓仓汇科技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仓储(除危险品)、装卸服务。
211云南鲲鹏农产品电子商务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向市场提供有关商品的信息咨询服务;仓储、物流服务;供应链管理及服务。
212深圳前海中农易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从事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从事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业务。
213广西品糖贸易有限公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

214广西糖网物流有限公司国内货运代理;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装卸服务。
215武汉梦想特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和管理、商品房的销售。
216恩施卓尔机场建设有限公司民航设计、施工;机场设备出租及销售;仓储服务(粮食、粮油、食用油及危化品除外);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航空服务。
217卓尔机场(乌兰浩特)有限公司民航设计、施工;机场设备出租及销售;仓储服务(粮食、粮油、食用油及危化品除外);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航空服务。
218卓尔领航者飞行俱乐部(恩施)有限公司国内赛事策划、组织服务,机场候机厅管理服务,航空器停场服务,停机坪管理活动,航空场服务,展览服务,航空运动器材的研发。
219上海钢途贸易有限公司电子产品、金属制品、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石油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的销售,计算机科技、信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商务。
220武汉卓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等批发、零售及网上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货运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务调查);食品经营;工程招标代理。
221天津卓尔天雅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市场管理服务;仓储服务;日用百货批发兼零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222武汉汉口北悦城实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对房地产的投资管理;物业管理;商业会展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223卓尔生态农业发展(武汉)有限公司农业信息咨询、农业科技、农业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农业项目的投资开发;观光农业开发相关的农业旅游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
224卓尔文旅(咸丰)有限公司旅游项目开发与经营、酒店经营、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停车场服务,对房地产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剧场(院)管理、公路旅客运输、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农业观光旅游项目开发及经营,翻译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代订酒店、代理签证服务、会务服务。
225湖北安捷公交有限公司景区公交运营;景区索道运营;景区电梯运营;旅游客运;城市出租车运营;汽车修理与维护;汽配物资销售(不含危险物品);汽车技术服务。
226湖北卓尔团陂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文化旅游开发;旅游景点开发;旅游景点管理;房地产开发;地热资源开发。
227罗田县卓尔文旅小镇商业运营有限公司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服务;会议与展览服务;酒店管理;酒店、民宿、餐饮服务;景区公交运营。
228黄冈市新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房屋租赁;保洁、清洁服务;酒店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不外含金融、投资类);餐饮服务;产品批发兼零售。
229卓尔赤壁羊楼洞古镇发展有限公司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影院管理;教育管理;商业管理;酒店管理;展览馆;美术馆;营业性文艺表演;游乐园;水上旅游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城镇化建设;商业活动的组织。
230卓尔通商环境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石油、天然气生产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有色金属资源及再生能源开发;环保产品开发;;供应链管理;仓储服务。
231上海辉易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网络科技、电子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32甘肃农益食品有限公司农产品、水果、蔬菜的加工、生产、销售、运输、储藏;预包装食品、蔬菜制品销售;一般货物进出口业务。
233云南孰湖贸易有限公司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互联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应用、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装卸搬运;通用仓储;普通货运;供应链管理。
234深圳市有品有料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网络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摄影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际国内货运代理;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初级农产品、日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基制品除外);电子产品的销售;为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
235武汉卓尔足球小镇产业有限公司体育赛事组织(不含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体育场馆管理;体育健身活动策划;游艺娱乐设备及体育设备出租;体育用品及器材销售;旅游资源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
236武汉民营投资有限公司对房地产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酒店管理(不含餐饮服务与住宿);物流信息咨询;文化创意服务;玩具、百货、电子产品、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服装批发兼零售;自有房屋租赁;会议会展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37武汉长江之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房地产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酒店管理(不含餐饮服务及住宿);物流信息咨询;文化创意服务;玩具、百货、电子产品、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服装批发兼零售;自有房屋租赁;会议会展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38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人民币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

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39长阳卓尔机场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机场的投资及建设;机场工程服务、管理;机场设备出租及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仓储服务;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销售。
240卓尔领航者飞行俱乐部(长阳)有限公司航空器代管服务;滑翔机、旋翼航空器、轻型飞机竞赛活动策划;航空场地服务;航空体育运动服务;展览服务;航空运动器材研究和改进。
241上海卓钢链科技有限公司信息、计算机、网络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金属材料及制品、建材、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矿产品、焦炭、电子产品、燃料油、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商务咨询,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会务服务。
242江苏华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软件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数据处理;社会经济咨询;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
243赛特(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服装服饰、箱包、珠宝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百货、家具、玩具、办公用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妆品、节能产品、环保材料、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的销售,会展会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网络科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运代理,仓储(除危险品)。
244武汉乡亲乡爱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品牌策划、设计;广告设计、制作;展览展示服务;日用百货、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预包装食品、农产品销售。
245卓尔华商(武汉)有限公司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纺织品、服装鞋帽、体育用品零售兼批发;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自有场地出租;停车场服务;会展服务;餐饮服务;游乐设备的研发、销售、维修及租赁;专业艺术的组织策划服务;网络技术服务。
246湖北浩航通商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国际船舶代理;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保险、相关的运输咨询业务。
247卓尔九融(武汉)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互联网技术及应用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开发、销售,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
248武汉新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249武汉华中药品交易有限公司与医药相关的网络技术平台开发;网络技术研发及其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设计、制作、销售(除计算机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系统集成的设计、调试、维护

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50正隆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51武汉云汇和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2武汉珞珈校友企业联盟有限公司文化艺术咨询服务;受托资产管理;对实业投资;会议及展览服务;金融信息咨询;网游、动漫设计、推广;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零兼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53浙江舟山市塑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煤焦沥青、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的批发无仓储(凭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润滑油、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炮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的销售;石油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石油运输行业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254云南国际食糖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食糖经营,向市场提供与经营相关的仓储、物流、信息咨询等相关配套服务。
255广西和众理货有限公司港口理货服务(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装卸搬运服务;理货信息咨询。
256中农微倍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食品、食用农产品、橡胶原料及制品、纸浆、化肥、煤炭及制品、饲料、金属制品、金属材料、纺织原料及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报关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57中农微倍供应链(天津)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食品销售;初级农产品、苗木花卉、橡胶原料及制品、金属材料及制品、纺织原料及产品、食品添加剂、化工原料及产品;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报关;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258中农微倍供应链管理南通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预包装食品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食用农产品、橡胶原料及制品、纸浆、化肥、煤炭及制品、饲料、金属制品、金属材料、贵金属、纺织原料及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
259众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260卓尔文旅(神农架)有限公司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与经营;旅游商品研发与销售;旅游产品代理服务;旅游文化策划、推广服务;房地产开发;农副产品种植(养殖)收购、加工、销售;互联网网站经营;会务、会展策划服务。
261卓尔文旅(阿尔山)有限公司旅游项目开发及经营;公路旅客运输、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对房地产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商品房销售。
262卓尔机场(扎赉特旗)有限公司安检服务、机场摆渡车活动、机场货物搬运活动、停机坪管理活动、机场候机厅管理服务,航空器起降服务、航空器停场服务、航空器客桥服务、航空器地面服务、旅客服务(航空性)、旅客服务(非航空性)、空中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民航工程设计服务、飞机跑道、飞机场停机坪工程、其他飞机场设施工程建筑活动,民航候机厅房屋、民航指挥塔房屋建筑活动,仓储服务(粮食、粮油、食用油及危化品除外),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的销售。
263卓尔机场(阿尔山)有限公司民航设计、施工;机场设备出租及销售;仓储服务(粮食、粮油、食用油及危化品除外);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航空器起降服务、航空器停场服务、航空器客桥服务、航空器地面服务、旅客服务(航空性)、旅客服务(非航空性)、安检服务、机场摆渡车活动、机场货物搬运活动、停机坪管理活动、机场候机厅管理服务
264卓尔机场(突泉)有限公司民航设计、施工;机场设备出租及销售;仓储服务(粮食、粮油、食用油及危险化学品除外);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销售;航空器起降服务、航空器停场服务、航空器客桥服务、航空器地面服务、旅客服务(航空性)、旅客服务(非航空性)、安检服务、机场摆渡车活动、机场货物搬运活动、停机坪管理活动、机场候机管理服务。
265卓尔领航者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航空护林,空中拍照,体验飞行,航空器代管服务,航空喷洒,空中广告,空中游览,会议及展览服务,航空器材销售,航空信息咨询服务,飞机维护,飞机场及设备工程服务,航空模型销售,航空体育运动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自有设备租赁(不含许可审批项目),航空科技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咨询,航空飞行俱乐部管理服务,其他通用航空服务。
266长江青年城商业管理(武汉)有限公司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运营,企业管理咨询,商业管理运营投资,商场管理,酒店管理,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经纪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会议会展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百货、建筑材料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
267长江青年城投资(武汉)有限公司对商业投资及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服务,商城管理,酒店管理,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经纪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
268武汉卓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互联网技术及应用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开发、销售;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承接计算机网络及应用工程。
269卓尔文旅(潜江)有限公司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影院管理;商业企业管理;酒店管理;展览馆服务;美术馆服务;营业性文艺表演;游乐园服务;内河游览船客运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270卓尔赤壁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旅游商品开发与销售;旅游产品代理服务;旅游文策划、推广服务;农副产品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及互联网上经营;会务、会展策划服务;文化创作;文化娱乐服务。
271卓尔文旅规划设计院(武汉)有限公司城市规划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室内装潢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市政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

理咨询;房地产策划;广告设计;产品设计;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展览展示服务;工程项目管理;办公服务。

272武汉卓尔文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商业运营管理;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纺织品、服装鞋帽、体育用品批发兼零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273长阳卓尔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经营;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酒店管理(不含餐饮服务及住宿);物流信息咨询;文化创意服务。
274卓尔智城(随州)建设有限公司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影院管理;商业企业管理;酒店管理;展览馆服务;美术馆服务;营业性文艺表演;游乐园服务。
275潜江客厅建设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食品(不含食盐)、文具用品、电子产品、图书报刊、花卉、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餐饮服务。
276卓尔智城(竹山)发展有限公司旅游项目开发与经营、境内旅游、酒店运营与管理、餐饮管理、停车场服务、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屋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剧场(院)管理、公路旅客运输、翻译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会务服务。
277三峡国际博览中心(宜昌)有限公司展览展示服务;承办文化艺术体育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及演出经纪活动);场地租赁;展台设施租赁;展台搭建;市场营销策划;保洁服务(不含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扫及清运处理服务);票务代理;物业管理。
278卓尔赤壁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旅游商品研发与销售;旅游产品代理服务;旅游文化策划、推广服务;农副产品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及互联网上经营;会务、会展策划服务;文化创作;文化娱乐服务。
279武汉综保优品贸易有限公司预包装食品、农产品、生鲜、日用百货、化妆品、酒类、茶叶、鲜花、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金、汽车零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塑料制品、服装、棉制品、纺织品、纺织品辅助材料的销售及网上销售;贸易咨询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报关服务;会议会展服务。
280孝感卓贸通进出口服务有限公司食品、初级农产品、水产品、日用百货、化妆品、酒、饮料、茶叶、鲜花、金属材料(不含钢材)、建筑材料(不含钢材及木材)、机械设备、五金、汽车零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工品)、塑料制品、服装、棉制品、纺织品、纺织辅助材料的销售;物流信息咨询服务。
281咸宁卓贸通外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食品、食用农产品、生鲜、日用百货、化妆品、酒、饮料、茶叶、鲜花、钢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金、汽车零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塑料制品、服装、棉制品、纺织品、纺织辅助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及销售(含网上销售),外经贸信息咨询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
282潜江卓贸通外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物流信息咨询服务;报关服务;会议会展服务;

商务信息咨询;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货物仓储。

283华棉网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软件开发;纺织品原料、纺织产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仓储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284武汉卓尔数字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不含营业性演出);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务调查);会议会展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科技、电子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讯工程;网络工程;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285中能汇供应链管理(武汉)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推广;节能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燃气设备批发、零售、租赁;润滑油、环保设备、管材批发、零售。
286天津小伙智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无船承运业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287卓钢链供应链管理(武汉)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矿产品、燃料油(不含闪点在60度以下的燃料油)、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网络技术开发。
288上海卓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矿产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石油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
289卓钢链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金属材料及制品、建材、五金产品、机电设备、矿产品、电子产品、燃料油、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及网上销售;从事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290卓钢链供应链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金属材料及制品、建材、五金产品、机电设备、矿产品(危险化学品、煤炭除外)、燃料油(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网上销售电子产品;软件开发、测试、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
291武汉卓嘉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初级农产品、木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金属制品、矿产品(不含石油及其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及原料批发、零售;食品经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货运代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务调查)。
292武汉卓宏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对房地产行业的投资;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酒店管理(不含餐饮服务及住宿);玩具、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服装批发兼零售;商铺、厂房、写字楼租赁;会议会展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93上海沐甜泰瑞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肥料批发,畜牧渔业饲料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软件开发(除依法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94上海鸿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金属材料、建材、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制品、矿产品的销售、网络销售,从事计算机软件技术(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运输代理,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95上海鸿网贸易有限公司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橡塑制品、金属材料及制品、矿产品、耐火材料、建材、汽车零部件、摩托车及零部件、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讯器材的销售,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96上海鸿网化工塑料有限公司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金属矿石、耐火材料、建筑材料、汽车零部件、摩托车及零部件、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97卓钢链供应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98卓钢链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礼仪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99上海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从事信息科技、物联网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物联网项目设计、施工、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详见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00江苏创捷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技术开发、推广;节能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推广服务;燃气设备销售、租赁;润滑油、环保设备、管道配件的批发、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01ZHEN AN PROPERTIES LIMITED(Cayman)投资
302CIG PORT HOLDINGS LIMITED(BVI)投资
303中国基建融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及管理服务
304Wuhan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BVI)投资
305卓尔基业投资有限公司(BVI)投资
306卓尔发展(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投资
307卓尔控股有限公司(BVI)投资
308卓尔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投资
309卓尔发展(BVI)控股有限公司投资
310卓尔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
311卓尔文旅集团有限公司(BVI)投资
312卓尔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
313卓尔金融服务控股有限公司(BVI)投资
314卓尔航空集团有限公司(BVI)投资
315卓尔基业集团有限公司(BVI)投资
316卓尔基业(香港)有限公司投资
317卓尔云商(BVI)有限公司投资
318卓尔互联(BVI)有限公司投资
319卓尔云市(香港)有限公司投资
320卓尔跨境电商投资有限公司(BVI)投资
321卓尔云商(香港)有限公司投资
322卓尔互联(香港)有限公司投资
323卓尔智联投资有限公司(BVI)投资
324HSH HONGKONG LIMITED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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