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秀强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强股份”或“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秀强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0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154,773,869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97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923,999,997.93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9,832,200.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4,167,79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M10092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人民币 838,708,518.19元,2023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截止日余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914,167,797.56
加: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8,080,435.34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7,285,000.00
减: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94,446,777.86
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4,446,777.86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减:募集资金专户应支付的全部发行费用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募集资金应有余额835,086,455.04
加:自有资金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3,622,063.15
三、募集资金实际余额838,708,518.19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368,708,518.19
现金管理余额47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3年1月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76490188022746536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专户81,197,268.5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1116030429300550532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专户33,650,072.40
1116030414300008720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470,0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507978248923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专户253,861,177.23
合 计838,708,518.19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管理,

确保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合规合法,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47,00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38,708,518.19元,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470,000,000.00元,剩余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之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秀强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秀强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秀强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合群顾叙嘉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923,999,997.9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4,446,777.8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4,278,978.2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496,000,000.00496,000,000.00------------------
2.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248,000,000.00248,00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00.00180,000,000.0094,446,777.86104,278,978.2357.93---------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924,000,000.00924,000,000.0094,446,777.86104,278,978.2311.29------------
合计---924,000,000.00924,000,000.0094,446,777.86104,278,978.2311.2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内容、增加实施地点以及项目延期的议案》,“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受境内外宏观经济波动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上更加谨慎,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月10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因BIPV市场增量未达预期,出于保持公司稳健经营的考虑,公司结合市场需求情况完善项目的实施方案,根据市场需求分期建设、逐步投放产能,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月10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调整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并于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38,708,518.19元,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470,000,000.00元,剩余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之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