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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5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韩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韩建先生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韩建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其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韩建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韩建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谢忱女士(后附简历)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提名事项已经过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详细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文件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核查

后认为,拟补选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谢忱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未发现其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谢忱简历谢忱,女,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2010年7月至2014年7月,就职于北京宝洁研发技术中心,历任研究院、高级研究员;2017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华控科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历任分析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其未持有新研股份股票情况,其与控股股东嘉兴华控腾汇及关联股东以外的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谢忱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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