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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5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主持为董事长方德松先生,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现场结合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合议并表决,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予以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债务展期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新航钛科技(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3年6月更名为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航钛科技”,同明日宇航)于2020年7月20日与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资管”)签署《债权转让协议》、《重组还款协议》、《质押协议》、《保证协议》。公司将应收新航钛科技的1亿元债

权转让给新疆资管,由新航钛科技按照约定向新疆资管偿还该笔重组债务,重组还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持有新航钛科技24%的股权向新疆资管进行质押,为新航钛科技该笔重组债务提供担保,同时公司为新航钛科技的该笔重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重组债务于2021年7月19日到期后因新航钛科技资金紧张未能偿还该笔债务。经于新疆资管友好协商,公司及新航钛科技于2021年7月与新疆资管签署《补充协议》,将该笔重组债务展期六个月,展期至2022年1月19日。2022年1月因新航钛资金紧张未得到缓解,经双方协商,展期至2022年5月27日。2022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债务展期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新航钛科技上述重组债务展期至2022年5月27日事项继续提供担保。

现由于新航钛科技资金情况尚未得到改善,该笔重组债务于2022年5月27日到期后仍未能清偿。新航钛科技向新疆资管提出重组债务展期申请,经与新疆资管友好协商沟通后,本次对该笔重组债务调整方案为新航钛科技偿还100万元重组债务本金,剩余9900万元重组债务本金展期至2024年7月19日。

为支持新航钛科技的本次重组债务展期业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德阳新航钛航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本次展期债务的清偿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继续将公司持有新航钛科技24%的股权向新疆资管担保质押担保。

本次展期担保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的议案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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