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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关于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补选董事及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6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补选董事及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叶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叶芳女士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叶芳女士董事职务、董事会秘书职务的原定任期为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叶芳女士在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公司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叶芳女士在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所作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相关规定,叶芳女士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董事后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韩建先生(后附简历)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次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提名事项已经2020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名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韩建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方德松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长方德松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电话:0838-6068985 0991-3742037办公传真:0991-3736150电子邮箱:fangdesong@thcapital.com.cn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661号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韩建先生的简历:

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山东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经济师。1996年-2003年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任科员;2003年-2006年就职于国信人寿保险公司任人力资源总经理;2006年-2009年就职于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0年-2020年就职于上海玖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韩建先生未持有新研股份股票,与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韩建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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