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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的补充更正公告(1)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30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2-041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的补充更正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资管”)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具体新增内容如下:

三、中泰资管计划资管合同相关情况

2021年9月8日,中泰资管计划的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共同签署《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4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以下简称“《资管合同》”)。2021年9月9日,中泰资管计划成立。2021年9月10日,中泰资管计划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备案函。《资管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管理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中泰资管计划的类别:权益类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资产管理方式:由管理人严格按照《资管合同》约定的投

资范围、投资比例和投资限制、法律法规规定及管理人内部规章制度进行投资运作。

4、资产管理权限(包括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的行使等):管理人根据《资管合同》的约定,管理和运用委托财产,行使因委托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包括代表本资管计划行使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

5、存续期限:本资管计划的固定存续期限为自产品成立之日起5年。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时可提前终止。满足本合同约定的展期条件时,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展期。

6、相关费率:按委托资产本金计提管理费,管理费率在每期《委托财产通知书》中约定;按委托资产本金计提托管费,托管费率为【0.01】%(年率)。

7、合同变更条款: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本资产管理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8、合同终止条款:资产管理计划终止(含提前终止)的情形包括下列事项:

(1)资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且不展期的;

(2)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

(3)资产管理人被依法撤销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或者依法解散、被撤销、宣告破产,且在六个月内没有新的资产管理人承接的;

(4)资产托管人被依法撤销基金托管资格或者依法解散、被撤销、宣告破产,且在六个月内没有新的资产托管人承接的;

(5)本计划在成立后未能完成在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程序或不予备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本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资产管理人应当自资产管理计划终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报基金业协会备案,并抄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前述第5项约定的情形除外。

9、委托财产清算安排:本资产管理计划终止(含提前终止),应当按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进行清算。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资产管理计划终止时,由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财产;

(2)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对资产管理计划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同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修订稿)》。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6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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