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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2-031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15-15:00。

3、召开地点: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光明南路振东科技园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安平先生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59人,代表股份424,553,7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319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357,588,40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4.802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54人,代表股份66,965,29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517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4人,代表股份66,965,2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173%。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4人,代表股份66,965,2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173%。

8、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9、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3,693,3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73%;反对7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74%;弃权14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3%。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104,8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152%;反对71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13%;弃权14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35%。

2、审议通过了《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3,729,1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58%;反对66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59%;弃权16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140,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686%;反对66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84%;弃权16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0%。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23,695,3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78%;反对66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55%;弃权19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106,8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181%;反对66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59%;弃权19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6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3,734,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71%;反对66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0%;弃权1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8%。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146,3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71%;反对66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93%;弃权1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36%。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23,649,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70%;反对86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42%;弃权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061,1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499%;反对86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1.2946%;弃权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6%。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6,018,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129%;反对78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21%;弃权2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968,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18%;反对78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30%;弃权2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2%。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3,679,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40%;反对7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77%;弃权1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090,7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941%;反对7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34%;弃权1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25%。

8、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3,399,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2%;反对91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56%;弃权23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2%。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811,2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767%;反对91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71%;弃权23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2%。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3,421,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33%;反对9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1%;弃权2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6%。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833,0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093%;反对91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98%;弃权2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9%。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3,693,3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73%;反对69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37%;弃权16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104,8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152%;反对69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7%;弃权16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71%。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3,595,3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43%;反对78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56%;弃权17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2%。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006,8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88%;反对78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64%;弃权17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4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由于受疫情的影响,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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