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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26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 10 月
1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安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燕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燕红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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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3,238,528,382.45                 2,858,339,655.52                       13.3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980,310,736.52                 1,959,096,933.70                        1.08%
    股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6.8761                           6.8024                       1.08%
    每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523,995,586.87                        -6.02%         1,522,680,830.94              19.24%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7,887,702.13                        95.70%           50,013,802.82               23.12%
    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32,753,599.23              -89.40%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0.1137            -89.40%
    净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21                   95.90%                    0.1737             23.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21                   95.90%                    0.1737             23.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1%                      0.44%                    2.53%              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0.69%                      0.27%                    1.66%              0.56%
    均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201,888.20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19,526,809.97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306,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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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2,579.88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33,246.9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9,342.83
    合计                                                              17,185,240.9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重大资产重组风险
    公司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并于近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并履行了披
露程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
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2. 国家政策风险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推进,医药市场格局发生了重要变化。医保、医药及中药材政策的频频发
布,对药品生产经营造成较大程度的影响。公司管理层及政策研究部门时时关注政策变化,根据政策需要,
积极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最大限度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步发展。
3. 主导产品较为集中的风险
     复方苦参注射液依然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这加大了振东制药的经营风险。为降低风险,
公司通过调整其他品种的产品定位和营销思路,大力提高其市场覆盖广度与深度。此外,公司不断改进和
提升研发水平,集中力量推进重点研发项目,加快新产品上市进度,以降低此类风险。
4. 市场竞争压力和研发风险
     为了取得竞争优势和持续发展。公司非常重视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联合国家中医科学院在美国成立
了科研办公室,已在海内外建立了多个科研平台研发中心。同时,公司完善新药开发项目管理,集中力量
推动重点研发项目和加快现有产品升级改造进度。新药从研发到上市,是一个耗资费时、复杂漫长的系统
工程,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利润高、竞争激烈等特点。新药研发过程的各个环节均易受不可预
测因素的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将会对公司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的推进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6,737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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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山西振东实业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
                                            59.08%     170,159,224                0    质押            153,153,300
    有限公司           人
    吴国华             境内自然人            2.40%       6,900,000
    邹瀚枢             境内自然人            1.39%       4,000,000
    彭泳松             境内自然人            0.95%       2,737,620
    彭皓喆             境内自然人            0.68%       1,953,697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
                       国有法人              0.54%       1,541,400
    责任公司
    彭皓琳             境内自然人            0.48%       1,396,100
    谢娴珠             境内自然人            0.45%       1,308,200
    杨桂枝             境内自然人            0.42%       1,202,725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              0.42%       1,200,000
    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山西振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70,159,224    人民币普通股    170,159,224
    吴国华                                                                 6,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900,000
    邹瀚枢                                                                 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
    彭泳松                                                                 2,737,620   人民币普通股        2,737,620
    彭皓喆                                                                 1,953,697   人民币普通股        1,953,697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541,400   人民币普通股        1,541,400
    彭皓琳                                                                 1,396,100   人民币普通股        1,396,100
    谢娴珠                                                                 1,308,2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8,200
    杨桂枝                                                                 1,202,725   人民币普通股        1,202,725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上述股东中,山西振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未知其它股东是否存
    明                                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彭泳松普通证券账户 1,667,720 股,通过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069,9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2,737,620 股。公司股东彭皓喆普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通证券账户 300,000 股,通过中信建投证券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如有)                          户持有 1,653,697 股,实际合计持有 1,953,697 股。公司股东杨桂枝无普通证券账
                                      户,通过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202,725
                                      股,实际合计持有 1,202,725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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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    本期增加限售                                拟解除限售日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股数            股数                                          期
    山西振东实业
                     170,159,224     170,159,224              0              0    承诺事项
    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7
    李安平              868,602               0               0        868,602    高管锁定
                                                                                               日
                                                                                               2016 年 1 月 7
    金志祥              477,732         112,500               0        365,232    高管锁定
                                                                                               日
                                                                                               2016 年 1 月 7
    李仁虎              499,446         120,000               0        379,446    高管锁定
                                                                                               日
                                                                                               2016 年 1 月 7
    董迷柱              336,583          82,500               0        254,083    高管锁定
                                                                                               日
    合计             172,341,587     170,474,224              0       1,867,3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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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40,492,818.07元,比期初数减少40.44%,其主要原因是:使用承
兑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54,176,541.85元,比期初数增加36.84%,其主要原因是:预付
研发、设备款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617,750,477.60元,比期初数增加32.41%,其主要原因是:销售
商品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38,424,027.10元,比期初数增加100.97%,其主要原因是:
往来款及备用金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31,575,129.47元,比期初数增加1253.50%,其主要原因是:
未抵扣增值税额增加所致。
    6、应付票据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08,000,000.00元,比期初数增加156.37%,其主要原因是:开
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7、应付账款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97,555,826.32元,比期初数增加77.47%,其主要原因是: 采
购增加所致。
    8、应交税费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53,628,446.29元,比期初数增加43.30%,其主要原因是:增值
税、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9、应付利息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672,742.94元,比期初数减少34.87%,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日平
均借款减少所致。
    10、其他应付款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27,705,234.30元,比期初数增加34.84%,其主要原因是:
应付业务费和往来款增加所致。
    11、长期应付款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70,347,202.34元,比期初数增加187.13%,其主要原因是:
新增融资租赁设备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资产减值损失2015年度1-9月发生数为9,527,663.56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34.12%,其主要原因是:
账期外应收款减少所致。
    2、营业外支出2015年度1-9月发生数为2,281,652.60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85.32%,其主要原因是:
对外捐赠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5年1-9月发生额-32,753,599.2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9.40%,其
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5年1-9月发生额-30,393,721.2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2.71%,其
主要原因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5年1-9月发生额13,913,496.8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2.50%,
其主要原因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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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9.24%。主要系公司加大营销力度,大力推进营销改革,整合市
场各类资源,主要产品销售收入较同期有所增加;医药批发网络不断完善,市场份额逐步扩大;另外种植
业收入同比大幅增加,也是驱动本期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研发项目情况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振东制药不
                                                   为激励对象
                                                   依股权激励
                                                   计划获取的
                                     山西振东实    有关权益提                     2014 年 7 月 3
                                                                  2014 年 07 月                    执行了相关
                                     业集团有限    供贷款以及                     日--2017 年
                                                                  03 日                            承诺
                                     公司          其他任何形                     10 月 27 日
                                                   式的财务资
    股权激励承诺
                                                   助,包括不为
                                                   其贷款提供
                                                   担保。
                                                   对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完                     2014 年 7 月 3
                                                                  2014 年 07 月                    执行了相关
                                     李安平        全支持,并承                   日--2017 年
                                                                  03 日                            承诺
                                                   诺配合公司                     10 月 27 日
                                                   首期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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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股票激励计
                                                      划工作的实
                                                      施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公司实际控
                                                      制人李安平
                                                      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
                                       李安平、金志   股份不超过
                                                                     2010 年 12 月   执行了相关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祥、董迷柱、   所持有公司
                                                                     23 日           情况
                                       李仁虎         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
                                                      五;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
                                                      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申
                                                      报离任六个
                                                      月后的十二
                                                      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
                                                      公司股票数
                                                      量占所持有
                                                      公司股票总
                                                      数的比例不
                                                      超过百分之
                                                      五十。发起人
                                                      股东金志祥
9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是实际控制
                                                   人李安平的
                                                   一致行动人,
                                                   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
                                                   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
                                                   五;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
                                                   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申
                                                   报离任六个
                                                   月后的十二
                                                   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
                                                   公司股票数
                                                   量占所持有
                                                   公司股票总
                                                   数的比例不
                                                   超过百分之
                                                   五十。董迷柱
                                                   和李仁虎承
                                                   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
                                                   起一年内,不
                                                   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
                                                   所持有的公
10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
                                                   份。承诺在任
                                                   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所持
                                                   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
                                                   有的公司股
                                                   份。在申报离
                                                   任六个月后
                                                   的十二月内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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