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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环保: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的证券代码:300156 证券简称:神雾环保 公告编号:2020‐031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27号),要求公司就关注函中涉及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4月22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深交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到2020年4月24日前回复并披露,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并公告如下:

2020年4月16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对于聘任北京蓝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蓝宇”)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请你公司、北京蓝宇就以下问题进行进一步核实和说明:

1、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应当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普通合伙形式。请北京蓝宇补充说明承接神雾环保2019年年审业务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核实是否满足相关证券服务业务执业条件。

回复:

我所承接神雾环保2019年度审计业务执行了前期尽职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并经我所质控负责人批准,承接该项审计业务我所查询了新旧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并查询了同类业务承接情况,但未关注到《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该规定,目前我所无相关证券服务业务执业条件,尚不能承接该项审计业务。

我所内部正在商量决策是否申请由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变更为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关于推动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制会计师

事务所的暂行规定》,申请转制需要进行工商登记,并向登记地所在的省级财政部门提交材料办理。我所若决定申请转制,因该事项还需相关部门审批,办理转制完成时间尚无法确定,也会有审批不通过的风险。

2、公告显示,北京蓝宇已经确定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万元,保单尚未收到,购买职业保险合同主要条款未知。

(1)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第九条,从事上市公司等高风险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与合伙人人数的乘积以及5000万元的较高者。请北京蓝宇补充说明已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回复:

我所已经购买太平洋保险之注册会计师责任险,目前尚未缴纳相关保险费,但保险已生效,单次赔偿限额及累计赔偿限额均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同时我所2019年职业风险准备金可用金额437.60万元,我所职业风险准备金及职业保险总计1,437.6万元,尚未达到《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根据该规定要求,如我所承接该项审计业务,后续我所将继续追加赔偿额度,以满足上述规定。

(2)请北京蓝宇提供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证明文件,补充说明保单的签约和生效时间,相关赔偿是否存在前提条件和单次赔偿上限,并报备具体保单条款。

回复:

我所于2020年4月12日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确定购买保险事项,确定了保险的相关条款。于2020年4月16日完成《注册会计师责任险保险单》签署工作,保险生效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0时,保险期限为365天,自2020年4月17日0时起至2021年4月16日24时止,即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的涉赔偿事项,保险公司会进行相应理赔,保险期限到期后将续保。保险的单次赔偿限额及累计赔偿限额均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我所购买保险的保单为注册会计师责任险制式保单,存在相关赔偿条款,其中第五条约定保险公司对“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免除赔偿。具体《注册会计师责任险保险单》已报备给深圳证券交易所。由于目前我所购买保险的相关条款为注册会计师责任险制式保

单条款,我所确定在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聘任本所为其进行审计工作的聘任工作完成前,我所会对保险相关条款予以更改或重新购买包含相关条款的保险并持续续保,确保我所的赔偿能力。

3、公告显示,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对北京蓝宇进行了尽调评估。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主体在评估北京蓝宇是否满足执业条件,以及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情况等方面采取的评估方式、评估程序及结论。回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对北京蓝宇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司人数、会计师数量,尤其是拟安排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团队进行了评估:

北京蓝宇会计师事务所持有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颁布的执业证书、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项目审计资质、北京市经济信息委员会项目审计资质、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资质,系北京市政府采购入围单位;北京蓝宇会计师事务所明确购买执业保险,其中单次赔偿限额及累计赔偿限额均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有效提高了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后续工作保驾护航;公司对进行审计工作的相关会计师及团队成员进行充分了解和尽调后,认为北京蓝宇会计师事务所和对公司进行审计的团队具备独立性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具有承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的专业胜任能力,可以出具专业的审计报告。

公司根据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证券法》的规定,评估认为北京蓝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相关执业条件。然而公司未关注到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造成了对会计师事务具备执业条件的理解偏颇,按照上述规定,北京蓝宇会计师事务所尚不具备证券服务业务执业条件。

在获取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立即与北京蓝宇会计师事务所就此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为了加快推进审计工作,北京蓝宇会计师事务所已开始着手审计事务所性质变更的事宜,以满足相关证券服务业务执业条件。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变更手续存在行政审批和办理时间的不确定性,公司暂时取消原订于4月2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后期公司将严格遵守股东大会提案和通知的规定,等相关条件满足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于此同时,公司将

积极敦促北京蓝宇会计师事务所尽快办理满足执业条件的相关手续,确保年报工作的顺利进展。

特此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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