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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环保: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1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通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2019年8月15日发出,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杨晓红女士、丁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第四届监事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杨晓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丁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史静女士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0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杨晓红,女,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硕士,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2010年9月至2014年5月,任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6月至今,任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5月至今,任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杨晓红女士通过苏州武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12.87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丁超,男,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注册会计师、中级审计师。2010年9月至今,在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任职,历任审计主管、副部长、部长;2016年11月至今,任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丁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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