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
大信专审字[2019]第1-01826号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邮编100083 |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 电话Telephone: +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审 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19]第1-01826号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在审计了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8年12 月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2018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审核了贵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我们不对后附的贵公司的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发表审核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作为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审核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由于大信审字[2019]第1-03228号审计报告“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三)“预付款项”及附注五(四)“其他应收款”所述,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预付款项余额18.19亿元,其他应收款中应收上海迅度实业有限公司0.73亿元。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上述款项的性质和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及贵公司与该等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所述事项的影响,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报告过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邮编100083 |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 电话Telephone: +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 ||||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在实施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审核意见。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二)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核对、询问和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18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密惠红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于曙光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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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 核算的会计 科目 | 2018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18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 2018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 (如有) | 2018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18年度其他累计减少额 | 2018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 原因 | 占用性质 |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总计 |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 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18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18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 2018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 (如有) | 2018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18年度其他累计减少额 | 2018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 原因 | 往来性质 |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应收账款 | 4,045.47 | 598.90 | 3,446.58 | 分包工程 | 经营性 | |||
新疆胜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 应收账款 | 32,660.01 | 8,568.83 | 24,091.18 | 分包工程 | 经营性 | ||||
乌海洪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 应收账款 | 112,661.82 | 10,000.00 | 102,661.82 | 分包工程 | 经营性 | ||||
乌海洪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1,000.00 | 1,000.00 | 保证金 | 经营性 |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预付账款 | 452.30 | 452.30 | 分包工程 | 经营性 | |||||
小计 | 150,367.30 | 452.30 | 0.00 | 19,167.73 | 0.00 | 131,651.88 | - |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洪阳冶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14,232.38 | 676.42 | 50.00 | 14,858.80 | 分包工程 | 经营性 | ||
洪阳冶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83,087.19 | 55,052.78 | 53,983.71 | 184,156.26 | 资金往来 | 经营性 | |||
神雾环保技术新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86.41 | 86.41 | 分包工程 | 经营性 | |||||
兴安盟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0,428.14 | 24.71 | 10,452.85 | 资金往来 | 经营性 | ||||
长岭永久三鸣页岩科技有限公司 | 对外托管的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915.90 | 915.90 | 资金往来 | 经营性 | |||||
吉林三鸣页岩科技有限公司 | 对外托管的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4.00 | 4.00 | 资金往来 | 经营性 | |||||
吉林长春高氮合金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对外托管的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915.83 | 2,915.83 | 资金往来 | 经营性 | |||||
神雾环保技术新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0,482.54 | 1,703.32 | 305.82 | 11,880.04 | 资金往来 | 经营性 | |||
北京安泽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000.00 | 599.31 | 578.64 | 3,020.66 | 资金往来 | 经营性 | |||
内蒙古创科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4.10 | 0.05 | 11.50 | 22.65 | 资金往来 | 经营性 | |||
内蒙古安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4,528.17 | 431.00 | 4,959.17 | 0.00 | 资金往来 | 经营性 | |||
霍尔果斯隆汇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0.60 | 0.60 | 资金往来 | 经营性 | |||||
东乌珠穆沁旗白音高勒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0.78 | 0.78 | 资金往来 | 经营性 | |||||
小计 | 229,715.26 | 58,488.37 | 59,888.84 | 228,314.78 | |||||||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 |||||||||||
小计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
业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合计 | 380,082.56 | 58,940.67 | 79,056.57 | 359,966.66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