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半年度不存在任何非公允交易,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关于2021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规范独立董事对于担保事项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与《通知》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发生额为3,808.12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为0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584.04万元,占公司本报告期末净资产的
3.39%;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海林
赵蓉
赖卫东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