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少慰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2020年监事会的运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积极应对宏观和市场环境变化,紧抓项目执行效率,严控成本费用,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努力为相关业务方向的拓展打好基础,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力度,积极对已投项目进行必要调整。受疫情影响,下游客户部分项目进度延迟,公司产品交付晚
于预期,导致收入规模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02亿元;同时,子公司精虹科技受内外部因素影响,业务出现停滞,资金周转不畅,并于下半年开展整顿工作,对部分资产进行处置变现,以偿还债务,对人员进行调整,以减少持续性日常开支。受以上因素影响,公司出现年度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亿元。根据2020年度公司实际运行情况,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报告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70,213.0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44.99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资产及经营情况出具了《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1SHAA10079)。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1SHAA10079),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0,423,180.03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494,637,891.87元;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90,349,418.00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488,937,301.74元。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资金状况和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合理保证,公司据此编制了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为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责权统一,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并审核通过了《2021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对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为此,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将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未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自2021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执行该项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0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损失)。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15,967,408.93元,具体构成如下表:
类别 | 项目 | 金额(元) |
信用减值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55,426,551.37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0,868,279.09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280,087.02 | |
资产减值 | 存货跌价准备 | 17,967,270.14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12,449,396.60 |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3,053,523.74 | |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15,374,999.00 | |
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 1,107,476.01 | |
合计 | 115,967,408.93 |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拟授
信期限为一年(以实际签署文件为准),主要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授信银行及拟申请额度如下:
序号 | 银行 | 拟申请额度 | 授信期限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 | 2.5亿人民币 | 一年 |
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 3亿人民币 |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 2亿人民币 | |
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5000万人民币 |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亿人民币 |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科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能源”)及上海科泰电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销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了更好地开展相关业务,科泰能源及科泰销售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用于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事项。授信银行及拟申请额度如下:
序号 | 授信主体 | 授信银行 | 拟申请额度 | 授信期限 |
1 | 科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800万美元 | 三年 |
2 | 科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 | 8,000万港币 | 二年 |
3 | 上海科泰电源销售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 1,000万人民币 | 一年 |
按照银行要求,公司需为上述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租赁经营场地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上海科泰安特优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安特优”)开展经营活动的日常生产办公需要,科泰安特优或其全资子公司拟向公司租赁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天辰路1633号的部分厂房和办公场地。租赁期限为20年。为满足租赁使用需求,在物业实际交付前,公司对所出租物业进行了必要的改造,科泰安特优将在租赁起始日后向公司支付相应费用,金额合计为3930.48万元,如改造另有其他增项费用,也将由科泰安特优向公司支付。起始租金为每年
522.77万元;后续年度按约定规则进行租金调整。
科泰安特优为公司与MTU共同出资设立的子公司,不在公司合并范围内。为了参与科泰安特优重大事项的管理和决策,公司派出自身董事担任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科泰安特优构成公司关联方。
此项议案3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