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科融环境 公告编号:2020-034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融环境”)于2020年4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现就相关其他问题回复如下:
1.报告期内,你公司净利润为1,013万元,其中0元处置净资产为负的子公司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环保”)确认投资收益9,374万元。报告期末,蓝天环保仍欠你公司应收款项8,119万元。蓝天环保承诺每年还款,你公司根据其近期还款情况、财务指标和现金流,预测未来5年可归还5,800万元,对该部分款项以账龄形式计提坏账,对预测未来5年无法还清的金额全额计提坏账,据此你公司仅计提坏账准备3,021万元。年审会计师就上述蓝天环保坏账计提事项出具了保留意见。
(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与蓝天环保及其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等,受让方同意0元受让净资产为负公司的考虑及该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结合蓝天环保财务状况、履约能力等说明确认大额投资收益是否谨慎、合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①经核实后本次交易与对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潜在利益输送情形或其他安排的情况。
②截止2018年12月31日蓝天环保的净资产为-14,961.00万元,交易双方以经审计后蓝天环保的股东权益为参照,公司持有蓝天环保62.7769%股权相对应的净资产为-9,392.05万元,协商后以承债式交易确定本次实际交易价格为0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定价符合审计结果,具备合理性。
公司将净资产为负的资产剥离,优化了公司资产收益率,降低了公司资产负
债率,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财务盈利水平,提升股东回报率,具有商业实质。蓝天环保2019年期末货币资金为:334.31万元,2019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80.00万元,净利润为-825.65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975.00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1,415.66万元。
目前蓝天环保拥有湄洲湾电厂脱硝项目,平均每月运维收入为100.00万元,较为稳定,运维期15年,2025年到期;同时蓝天环保享有对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5,057.61万元以及对洛阳伊川龙泉坑口自备发电有限公司(伊川县工程项目)应收账款1,947.05万元。蓝天环保承诺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按期归还欠款。
综上,公司认为蓝天环保具有偿还能力,报告期确认大额投资收益是谨慎、合理的。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已阅读公司上述回复,基于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没有发现公司的上述回复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此外,我们已将该事项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报告中作了详细的披露。
(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2020年以来蓝天环保实际还款情况,是否与每年承诺还款计划一致。
回复如下:
经公司与蓝天环保沟通协商,蓝天环保将以现金形式分期支付欠款,具体方案如下:
序号 | 年限 | 金额(单位:万元) |
1 | 2020年12月底前 | 400.00 |
2 | 2021年12月底前 | 700.00 |
3 | 2022年12月底前 | 1,000.00 |
4 | 2023年12月底前 | 1,500.00 |
5 | 2024年12月底前 | 2,200.00 |
合计 | 5,800.00 |
依据蓝天环保上述承诺,在2020年12月底前应归还公司400.00万元,截止2020年3月,我司已收到蓝天环保归还欠款人民币200.00万元,在双方约定的承诺还款条件中。
(3)我部关注到,蓝天环保持续存在资不抵债情况,作为被告方涉及多起诉讼案件且被列为被执行人,此外蓝天环保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请你公司结合其财务状况、诉讼情况、履约能力等说明蓝天环保承诺未来5年可归还5,800万元的可行性,是否已提供履约保障措施,以及仅根据承诺函对该部分款项按账龄计提坏账是否谨慎、合理。
回复如下:
①经营现状:蓝天环保2019年期末货币资金为:334.31万元,2019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80.00万元,净利润为-825.65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975.00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1,415.66万元。
②诉讼情况:蓝天环保2017年、2018年共涉及诉讼8件,涉案金额为1,468.96万元,已支付825.35万元。2019年、2020年共涉及诉讼案件39件,涉案金额为4,817.12万元,已支付813.34万元。针对诉讼案件蓝天环保积极应对,与诉讼相对方协商、调解,通过货款折扣方式减少总货款,通过和解、调解采取分期支付缓解集中付款、一次性付款等付款压力。
③履约能力:现金是企业偿债能力重要指标的体现,2019年蓝天环保现金回款金额为6,975.00万元,属于正常经营状态,具有履约还款能力。且在2019年至今一直处于还款状态。
④资质及专利情况:蓝天环保拥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重要资质。
⑤现有业务及拓展:目前蓝天环保拥有湄洲湾电厂脱硝项目,每年运维收入为1,200.00万元,较为稳定,运维期15年,2025年到期。现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环保岛EPC总承包项目合同,合同金额15,281.00万元,2019年下半年重新开始施工,预计2021年底完工。
⑥债权保证:同时为了确保借款偿还,公司与蓝天环保商定享有对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5,057.61万元以及对洛阳伊川龙泉坑口自备发电有限公司(伊川县工程项目)应收账款1,947.05万元优先收偿。蓝天环保承诺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
依据蓝天环保上述承诺,在2020年12月底前应归还公司400.00万元,截止2020年3月,我司已收到蓝天环保归还欠款人民币200.00万元,在双方约定的承诺还款条件中。
综上所述,蓝天环保按照承诺函约定未来5年归还公司5,800.00万元具有可行性,公司对该部分款项按账龄计提坏账具有谨慎、合理性。
(4)请你公司按照不同计提比例测算蓝天环保坏账计提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情况,是否可能导致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并说明消除保留意见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预期时间。
回复如下:
①报告期内公司对蓝天环保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加单项计提的方式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3,021.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项账龄明细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余额 | 计提坏账金额 | 1年以内 | 1年-2年 | 2年-3年 | 3年-4年 |
应收账款 | 59.00 | 59.00 | - | 22.00 | 37.00 | |
其他应收款 | 8,060.00 | 2,962.00 | 180.00 | 1,428.00 | 5,146.00 | 1,306.00 |
合计 | 8,119.00 | 3,021.00 | 180.00 | 1,450.00 | 5,146.00 | 1,343.00 |
②假设公司对蓝天环保应收款项采用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应计提坏账准备1,249.00万元,小于实际计提的金额,对公司2019年盈亏性质没有影响。
③假设公司对蓝天环保应收款项采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计提坏账准备8119.00万元,超出实际计提金额5098.00万元,以此假设公司2019年净利润-4085.00万元,所以可能导致盈亏性质变化,但由于蓝天环保给予公司还款承诺,并根据蓝天环保持续还款实际情况及履约能力等相关依据,公司认为采取部分金额计提方式是谨慎、合理的。
公司会加强与蓝天环保的日常沟通和实地还款监督,在保障完成2020年还款计划的基础上,催促蓝天环保采取除现金外的其他等价资产偿还方式来加大还款金额力度和缩短还款总体时限,尽快消除蓝天环保的保留事项,目前预期消除全部还款时间为蓝天环保出具的还款承诺时间,若蓝天环保提前部分或全部完成
还款,公司将及时披露具体进展。
(5)请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就蓝天环保坏账计提事项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及替代程序、已获得的审计证据,结合该事项对公司盈亏性质的影响,说明未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的原因,并逐一对照审计准则相关规定说明出具保留意见的合理性、合规性,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替代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形。回复如下: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我们对于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款项可回收金额,已执行的审计程序:
(1)已对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发函确认;
(2)对蓝天环保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了解,分析了其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财务状况,对其偿债能力、运营能力、信用情况进行了分析;
(3)检查了科融环境与蓝天环保签订的偿还协议,根据该协议我们针对蓝天环保的履行情况,检查了其还款银行进账单据;
(4)与科融环境管理层沟通该事项,了解该事项的具体情况;
(5)与当事方即蓝天环保相关负责人员进行视频访谈,了解该公司的财务状况、还款情况等。
(6)复核了科融环境公司管理层对于蓝天环保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金额计算过程。
2、经过对蓝天环保公司应收款项执行完上述1中的审计程序,项目组获取了:
(1)取得企业询证函回函,确认一致;
(2)对针蓝天环保公司的了解和相关访谈,了解到蓝天环保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正处于困难阶段,公司业务停滞,面临着大量诉讼等情形;
(3)检查还款协议及还款履行情况,了解到上述债权截止2019年年底仅收回216万元,远低于还款承诺;
(4)通过与科融环境管理层的沟通及对其计提坏账的复核,对于其中5800万按照账龄方式进行计提坏账,剩余部分全额计提坏账。
综合上述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对于科融环境针对蓝天环保公司应收款项确认的计提坏账金额,认为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该坏账计提金额是
否需调整。
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 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中第十二条规定:“如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某些事项导致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不得在审计报告的关键审计事项部分沟通这些事项。”根据该规定,针对蓝天环保坏账计提事项已在审计报告中发表了保留意见,因此不作为关键审计事项部分。
4、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四章第二节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故出具保留意见。
2.截至2019年10月31日,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新疆君创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君创”)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息余额8,447万元。2019年12月16日,你公司披露债权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协议,将全资子公司诸城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城宝源”)对福建银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银森”)9,243万元的债务,与公司对新疆君创的债权相抵。抵消完成后,诸城宝源应付新疆君创796万元,新疆君创应付福建银森9,243万元。2019年12月31日,新疆君创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已解决。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是否为新疆君创对福建银森的债务提供担保或者为达成本次交易作出其他利益安排,债权债务转移是否存在风险,公司确认损益情况及是否审慎合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经核查后,公司未对本次新疆君创对福建银森的债权债务重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为达成本次交易作出的其他利益安排,属于正常的债权债务重组交易。本次重组的债务金额大于债权金额,有利于公司债务额的减少,对公司债权的转移不存在风险。
公司对新疆君创的债权已在2018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预计本次债权债务重组对公司2019年合并后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为负债减少8,447.00万元,净资产增加8,447.00万元,总资产不变。根据财会函[2008]60号,本次交易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本次交易不影响2019年度公司净利润。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已阅读公司上述回复,基于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没有发现公司的上述回复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此外,我们已将该事项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报告中作了详细的披露。
3. 报告期内,你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为-9,041万元,同时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2016年、2018年均亏损,证监局于2019年1月10日出具的责令改正决定书认定你公司2017年虚增净利润6,867万元,你公司2019年4月3日披露整改报告,仅调减2017年净利润2,714万元,追溯调整后当年盈利1,032万元,与证监局责令改正要求存在重大差异。2019年8月7日,你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请你公司结合2016至2019年业绩情况及证监会最新立案调查进展,对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审慎判断你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如是,请及时披露退市风险提示公告。
回复如下:
根据公司披露的信息显示,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172.55万元,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32.09万元,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569.82万元,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12.7万元。
公司基于以下依据并结合本次立案调查结果截止目前的进展,判断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不存在盈亏性质变化。
(一)目前在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的过程中,从未明确指向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盈亏性质将会受到影响。
(二)其中2017年度报告的整改及更新后的财务数据调整已于2019年4
月3日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披露完成,并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鉴证本次整改的过程和内容合规、透明、真实、完整,2017年度追溯调整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32.09万元。
(三)虽然公司整改情况与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内容存在差异,但原因是①对凯迪系公司年底进行商业承兑汇票结算不符合作为正常结算行为,应作为冲回处理,重新疏理后的计提坏账结果为补计提 2017年度坏账准备,金额为26,176,700.62元;②应收账款原账龄划分存在错误,重新疏理后,2017年度应补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650,686.91元;③其他应收账款原账龄划分存在错误,账龄重新疏理后,2017年度应补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6,249,865.69元;④蓝天环保2016年期末应结转已完工未结转项目成本金额为60,379,724.43元、补提应交税费金额为9,295,537.29元、补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02,990,871.15元;2017年蓝天环保应调减坏账准备金额为2,909,672.54元。
综上,公司判断目前不存在发生2017年度盈亏性质变化的情形。因此,公司自查对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不存在“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上市公司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的情形。
如果证监会最终调查结果导致公司2017年度盈亏性质改变,公司股票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的第四条规定,公司股票存在将被强制终止上市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4.报告期内,你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较上年大幅减少,其中因收到回款冲回1,520万元,其他原因减少7,568万元。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中无风险组合为1,573万元,未计提坏账准备。
(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上述收到回款的应收账款金额、账龄、已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回款方式及相应金额,因其他原因减少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较上年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①报告期收回应收账款冲回坏账准备1,520.00万元,具体冲应收账款客户
明细如下:
单位:元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坏账准备余额 | 收回或冲回金额 | 回款方式 | 应收账款冲回账龄情况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
中国石化集团**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1,262,577.32 | 1,262,577.32 | 1,262,577.32 | 电汇、承兑 | - | - | - | 979,535.67 | 283,041.65 | - |
四川**锅炉有限责任公司 | 9,748,000.00 | 9,748,000.00 | 9,748,000.00 | 电汇、承兑、债权债务转让 | - | 831,200.00 | 272,000.00 | 2,141,466.67 | 2,832,000.00 | 3,671,333.33 |
宁夏**能源集团股份有 | 3,623,700.00 | 3,623,700.00 | 3,623,700.00 | 电汇、承兑 | - | - | - | 13,000.00 | - | 3,610,700.00 |
限公司 | ||||||||||
陕西**发电有限公司 | 3,798,000.00 | 569,700.00 | 569,700.00 | 电汇、债务重组 | - | - | 3,798,000.00 | - | - | - |
合计 | 18,432,277.32 | 15,203,977.32 | 15,203,977.32 | - | 831,200.00 | 4,070,000.00 | 3,134,002.34 | 3,115,041.65 | 7,282,033.33 |
注释:
(1)中国石化集团**化学工业有限公司:2018年审计函证该单位未回函,且前期经多次催要也无果,基于谨慎性原则,2018年全额计提坏账。2019年由于国家出台清欠民营公司账款政策,款项才予以收回。
(2)四川**锅炉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面临大量法律诉讼,回款能力差,经过公司多次催要无果,2018年审计函证该单位,客户未回函,基于会计政策的谨慎性原则,2018年全额计提坏账;2019年公司加大应收账款回款催要力度,采取律师函、冻结账户等措施后达成和解协议。
(3)宁夏**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期五年以上,账龄时间长,长期无新增业务, 2019年公司加大应收账款回款催要力度,采取律师函、冻结账户等措施后达成和解协议。
(4)陕西**发电有限公司:2019年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回款力度,科融诉陕西新元发电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798,000.00元一案【(2019)陕0527民初222号】。经法院调解最终双方和解,被告支付科融工程款840,000.00元。截至判决日该债权已计提坏账569,700.00元,剩余损失2,388,300.00元计入营业外支出。
②公司处置蓝天环保及武汉燃控合并范围减少,导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7,568.00万元,其中蓝天环保减少6,685.00万元,武汉燃控减少883.00万元。
(2)请补充说明无风险组合应收款项欠款方名称、账龄,并结合其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等说明不计提坏账的依据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无风险组合应收款项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客户名称 | 金额 | 1年以内 |
睢宁县**管理局 | 608,104.20 | 608,104.20 |
国网江苏省**有限公司 | 3,597,819.50 | 3,597,819.50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供电公司 | 6,926,961.72 | 6,926,961.72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4,597,700.07 | 4,597,700.07 |
合计 | 15,730,585.49 | 15,730,585.49 |
以上客户均属于电力系统和政府部门,公司与其结算时,上述客户结算及时,未出现过违约,且账龄时间较短,客户风险较小,并且该应收款项无收不回的可能性,公司根据客户以往年度回款及单位性质判断对上述客户不计提坏账准备。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已阅读公司上述回复,基于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没有发现公司的上述回复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5.报告期初和期末,你公司对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工程施工存货合计计提跌价准备分别为5,102万元、5,286万元,除工程施工报告期内计提跌价准备186万元外,其余类型存货跌价准备均未变动。请逐项说明对各类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依据和过程,结合报告期内存货周转情况说明除工程施工外的各类存货跌价准备未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1、2019年公司对工程施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6万元,其他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为0元。
(1)工程施工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过程:
工程施工186万元对应ST凯迪项目,公司于2011年9月分别和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燃料存储系统EPC总承包合同》。自2018年6月因凯迪债务危机爆发,项目回款可能性极小,被迫停工。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预估其可变现净值为0,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 | 工程施工金额 | 备注 |
1 | 宣*项目 | 163,766.89 | 燃料储存系统 |
2 | 江西**项目设备 | 691,799.00 | 工程款 |
3 | 湖南**项目 | 933,775.09 | 燃料存储系统 |
4 | 其他凯*项目 | 70,725.24 | 凯迪项目材料款 |
合计 | 1,860,066.22 |
2、2019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5,287.53万元,其中原材料1,081.54万元,库存商品244.72万元,发出商品1,199.04万元,委托加工物资9.85万元,工程施工2,752.3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原材料、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过程:
经公司技术、生产、物流、安质等相关部门对存货进行鉴定,财务部门整理归集,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库存原材料1081.54万元、库存商品244.72万元使用价值较小,也无法用到其它项目上转卖其他客户,公司相关专业人员估计其可变现净值为零。现将上述被暂停或取消的主要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 | 原材料 | 库存商品 | 备注 |
1 | 克拉玛依**工业园区工业气体岛项目高空火炬系统 | 1,076,489.01 | 31,888.68 | 客户该项目取消 |
2 | 也门***电厂270T/H燃油燃气锅炉 | 632,004.86 | 3,600.00 | 客户所在地战乱 |
3 | 乌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乙炔化工新工艺40万吨/年PE多联产示范项目高架火炬系统 | 0.00 | 904,603.22 | 客户资金问题,项目无限期搁置 |
4 | 东莞市**煤气化有限公司煤气化及配套工程 | 894,982.32 | 15,152.88 | 煤化行业问题,客户该项目取消 |
5 | 印度***2×660MW | 372,942.36 | 66,432.80 | 锅炉厂配套项目客户取消 |
6 | 新疆**3X460t/h煤粉锅炉项目油枪、点火装置及推进器、微油点火系统 | 647,865.56 | 78,954.63 | 客户该项目取消 |
7 | 山西**4×26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天然气点火系统 | 434,821.58 | 锅炉厂配套项目客户取消 | |
8 | 印度**迪电厂2×660MW锅炉油枪及气动执行器 | 244,452.40 | 149,320.00 | 锅炉厂配套项目客户取消 |
9 | 山西**4×26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天然气点火系统快关阀、手动阀 | 384,605.14 | 锅炉厂配套项目客户取消 | |
10 | 四*锅炉项目 | 494,787.77 | 36,196.82 | 客户取消 |
11 | 山东**油印度2×120t/h燃烧器 | 232,779.48 | 13,066.16 | 客户取消 |
12 | 中国**制造煤油蒸汽排气系统设备 | 113,917.61 | 75,353.57 | 客户取消 |
13 | 四川**物料循环系统、燃烧装置及炉前油系统 | 171,237.62 | 1,367.52 | 客户取消 |
14 | 镇*电厂#1炉W少油点火项目 | 163,868.05 | 101.86 | 客户取消 |
15 | 湖南**物料循环系统、燃烧装置及炉前油系统 | 159,093.92 | 客户取消 | |
16 | 紫*物料循环系统及烟风道系统 | 151,850.77 | 客户项目暂停 | |
17 | 绥*物料循环系统及烟风道系统 | 151,850.77 | 客户项目暂停 | |
18 | 山东**生化环保有限公司6万吨/年WSA废气综合利用制酸项目焚烧炉系统及管道式燃烧器 | 7,718.73 | 客户取消 | |
19 | 山东**燃烧器 | 123,818.69 | 2,652.24 | 客户取消 |
20 | 常州**化工有限公司地面火炬系统 | 84,409.31 | 34,252.40 | 客户取消 |
21 | A.0177_印度巴**2# | 0.00 | 86,154.24 | 客户取消 |
22 | 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炉燃烧器、管路及控制系统 | 988.50 | 84,094.34 | 客户取消 |
23 | 湖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75t/H锅炉设备甲烷气体燃烧器 | 62,075.61 | 22,729.80 | 客户取消 |
24 | 通*冷渣机项目 | 70,170.84 | 5,470.12 | 客户取消 |
25 | 敦化**循环及烟风道系统 | 72,558.85 | 客户取消 | |
26 | 江西**项目工业电视系统 | 69,385.65 | 940.18 | 客户取消 |
27 | 滨州市**公共供热中心4×60MW机组微油点火装置 | 66,085.80 | 3,200.00 | 客户取消 |
28 | 桂*项目冷渣器设备 | 68,537.18 | 客户项目暂停 | |
29 | 印度JSW ISPAT INDIA 1×240TPH**煤气燃烧器系统 | 66,551.09 | 客户取消 | |
30 | 印度巴**1#燃烧控制系统 | 0.00 | 66,410.56 | 客户取消 |
31 | 凯迪**冷渣机设备 | 62,880.94 | 客户项目暂停 | |
32 | 苏丹**2#炉 | 0.00 | 52,237.91 | 客户取消 |
33 | 哈萨克斯坦1#2#**四件套 | 44,922.96 | 客户取消 | |
34 | 山东**纯氧燃烧器系统 | 40,931.62 | 客户取消 | |
35 | 汉寿**循环系统及烟风道系统 | 39,030.25 | 客户取消 | |
36 | 三都**循环及烟风道系统 | 39,030.25 | 客户取消 | |
37 | 彭水**循环及烟风道系统 | 39,030.25 | 客户取消 | |
38 | 黄平**循环及烟风道系统 | 39,030.25 | 客户项目暂停 |
39 | 通江**循环系统及烟风道系统 | 39,030.25 | 客户取消 | |
40 | 印尼巴**1#备件-点火枪气动推进器等 | 37,547.70 | 客户取消 | |
41 | 陕西**彬长1#2#锅炉点火小油枪改造 | 30,166.32 | 6,152.90 | 客户取消 |
42 | 紫云**装置及炉前油系统 | 36,157.97 | 客户项目暂停 | |
43 | 信阳**440t/h CBF锅炉燃烧器技改项目 | 35,546.75 | 客户取消 | |
44 | 德*项目冷渣器设备 | 35,120.26 | 客户项目暂停 | |
45 | 湖北**生物质发电75T/H锅炉设备点火燃烧机及推进装置 | 8,992.25 | 22,729.80 | 客户取消 |
46 | 黑龙江**项目工业电视系统 | 0.00 | 31,956.70 | 客户取消 |
47 | 印度**坎塔(Amarkantak)2×660MW火焰检测器冷却风系统 | 31,616.52 | 客户取消 | |
48 | 黄平**装置及炉前油系统 | 30,404.46 | 客户取消 | |
49 | 天津**7号燃煤锅炉脱硫脱硝环保改造项目 | 30,384.63 | 客户取消 | |
50 | 汝城1×30MW**器 | 29,783.74 | 客户取消 | |
51 | 山西**4×26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天然气点火系统火检 | 27,044.20 | 客户取消 | |
52 | 生物能源**成型机 | 26,849.84 | 客户取消 | |
53 | 山东**热电有限公司点火装置 | 22,826.47 | 3,466.79 | 客户取消 |
54 | 无锡**华光JSW 项目备件-气燃烧器 | 26,065.25 | 客户取消 | |
55 | 印度**电厂50T燃油启动锅炉 | 24,806.06 | 客户取消 | |
56 | 太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2×60t/h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点火油燃烧器 | 24,286.66 | 客户取消 | |
57 | 山东**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低氮燃烧器EPC | 19,634.41 | 客户取消 | |
58 | 敦化**装置及炉前油系统 | 19,624.62 | 客户取消 | |
59 | 德江**装置及炉前油系统 | 19,624.62 | 客户取消 | |
60 | 汉寿**装置及炉前油系统 | 19,572.86 | 客户取消 | |
61 | 彭水**装置及炉前油系统 | 19,572.86 | 客户取消 | |
62 | 凤岗**装置及炉前油系统 | 19,572.86 | 客户取消 | |
63 | 印度SASAN**莎圣)6×660MW | 18,086.72 | 客户取消 | |
64 | 绥宁**装置及炉前油系统 | 17,820.72 | 客户取消 | |
65 | 扬子**1#,3-8#,9#锅炉低氮燃烧 | 17,156.62 | 客户取消 |
器改造 | ||||
66 | 华能**2×660MW机组少油点火系统 | 16,990.97 | 客户取消 | |
67 | 通江炉**装置及前油系统 | 14,750.58 | 客户取消 | |
68 | 惠东县**处理项目燃烧器系统 | 14,398.08 | 客户取消 | |
69 | 河北新**火炬改造项目 | 14,431.72 | 客户取消 | |
70 | 特立**720MW联合循环电站项目余热锅炉补燃燃烧器 | 14,399.93 | 客户取消 | |
71 | 武汉**生物质能发电工程2×12MWCFB锅炉 | 14,206.41 | 客户取消 | |
72 | 贵定县**水泥工业新型干法窑处置生活垃圾工程 | 14,198.51 | 客户取消 | |
73 | 湖北**钢有限公司1×110t/ h高温高压煤气锅炉燃气燃烧器 | 13,675.20 | 客户取消 | |
74 | 山西省**一矿焦化有限公司焦炉煤气锅炉燃烧器低氮技术改造 | 13,448.28 | 客户取消 | |
75 | 光大环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活垃圾焚烧炉点火及辅助燃烧器系统 | 13,333.32 | 客户取消 | |
76 | 安庆电厂**2×1000MW扩建工程微油点火装置、油枪 | 12,923.08 | 客户取消 | |
77 | 巴西UTE项目*燃烧器、高能点火器 | 10,467.72 | 客户取消 | |
78 | 苏丹**3#炉 | 0.00 | 10,237.91 | 客户取消 |
79 | 其他零星小额项目采购,时间较长无利用价值 | 2,656,186.54 | 626,008.97 | 客户取消 |
合 计 | 10,815,411.96 | 2,447,159.68 |
依据:
①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哈尔滨锅炉厂、上海锅炉厂等大型企业的锅炉配套设备上,而其锅炉设备主要服务于电力、石化等能源型企业,比如火电厂项目,其审批程序复杂、建设周期较长,大多在三年左右才能彻底竣工,因此,公司存货不能短时间内流转或做相应减值处置。
②公司产品基本属于客户的定制品,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或委外加工、现场安装等都是按照不同客户要求进行,其替代性小,因此客户该项目一旦出现问题,为此项目发生的所有外购、自制的存货难以再次利用或转卖其他客户。
基于公司产品上述①②的特点,上述存货未来预计不会产生相关的资金流入,不再符合资产的特征,基于谨慎性原则,估其可变现净值为0。
(2)发出商品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测试过程: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被暂停或取消的部分主要项目对应的发出商品1,199.04万元列示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发出商品 | 备注 |
1 | 印度巴尔梅尔**2×135MW16#17#炉CFB | 2,551,458.41 | 客户取消 |
2 | 河*2×300MWCFB锅炉1#2#炉 | 2,504,342.43 | 客户取消 |
3 | 寿*2×300MWCFB锅炉1#2#炉 | 1,699,205.92 | 客户取消 |
4 | 凯*项目 | 1,095,738.27 | 凯*出现问题 |
5 | 东营市**热力公司1*300MW锅炉机组少油点火系统 | 972,197.26 | 项目搁置 |
6 | 山东**公司项目 | 334,090.81 | 项目搁置 |
7 | 印尼2×280t/h**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 | 205,089.45 | 客户取消 |
8 | 印度***2×660MW | 372,942.36 | 客户取消 |
9 | 其他零星小额项目186个 | 2,255,361.49 | 项目搁置 |
合计 | 11,990,426.40 |
① 发出商品109.57万元对应凯迪项目中止;
②发出商品1,089.47万元对应项目搁置或取消,且项目的后期运营至今没有具体开展。
由于公司商品的定制特殊性(已在上述原材料及库存商品计提依据中阐明),即替代性较小。经公司技术人员鉴定其已无法再次利用,甚至有部分发出商品已经安装到业主主设备上,无法拆分;另一方面考虑到运费、保管等经济因素,对发出商品暂不作运回处理。
基于上述原因,该发出商品未来预计不会产生相关的资金流入,不再符合资产的特征。基于谨慎性原则,估其可变现净值为0。
(3)委托加工物资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测试过程:
公司委托加工发出材料到外协工厂还未加工完成之际,该项目即被取消,截止2019年12月31日,发出材料9.85万元暂未收回入库或已收回。公司考虑到运费、保管等多种原因,并没有对该部分存货进行运回处理。此委托加工物资未来预计不会产生相关的资金流入,不再符合资产的特征,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时基于公司有关部门对该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判断,估其可变现净值为0。
(4)工程施工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测试过程:
工程施工2,752.39万元对应ST凯迪项目,公司于2011年9月分别和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燃料存储系统EPC总承包合同》。自2018年6月因凯迪债务危机爆发,项目回款可能性极小,被迫停工。基于谨慎性原则,估其可变现净值为0,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 | 工程施工金额 | 备注 |
1 | 丰*项目 | 494,135.67 | 干料棚钢结构款 |
2 | 宣*项目 | 6,615,817.21 | 干料棚钢结构款 |
3 | 湖南**工程 | 551,548.54 | 干料棚钢结构款 |
4 | 吉林**工程 | 137,481.60 | 干料棚钢结构款 |
5 | 旺清县**项目 | 173,900.00 | 材料款 |
6 | 松*项目 | 579,150.00 | 材料款 |
7 | 霍山县**项目 | 518,584.96 | 干料棚钢结构 |
8 | 赤*项目 | 244,465.28 | 干料棚钢结构 |
9 | 淮*项目工程款 | 526,930.00 | 干料棚钢结构 |
10 | 凯迪**项目 | 206,582.40 | 燃料存储系统EPC |
11 | 凯迪**项目 | 900,000.00 | 燃料存储系统EPC |
12 | 从江项目 | 5,895,575.74 | 料场硬化工程款 |
13 | 德*项目 | 93,000.00 | 布袋除尘器加工费 |
14 | 江*项目 | 93,000.00 | 布袋除尘器加工费 |
15 | 永*项目 | 568,000.00 | 燃料存储系统EPC |
16 | 平*项目 | 132,003.30 | 设备款 |
17 | 祁*项目 | 19,152.00 | 干料棚开工 |
18 | 凯迪**项目 | 645,962.08 | 料场硬化工程款 |
19 | 淮南项目**外运工程款 | 200,000.00 | 料场硬化工程款 |
20 | 凯*项目其他 | 6,424,840.70 | 凯迪项目材料款 |
21 | 江西**项目设备 | 1,570,431.47 | 设备款 |
22 | 湖南**项目 | 933,291.59 | 燃料存储系统 |
合计 | 27,523,852.54 |
原材料1,081.54万元,库存商品244.72万元,发出商品1,089.47万元(扣除凯迪项目的109.57万后的金额),委托加工物资9.85万元,未核销的原因如下:
①对应凯迪项目2,752.39万元的工程施工与发出商品109.57万元是由于双方对此部分的数量、金额存在分歧,公司对此正开展司法审计工作,需要这部分工程施工与发出商品做为证据,不适宜进行核销。
②由于项目取消的原料、部分组件、半成品等存货,成本价值较大,根据存货损失核销相关制度,公司未获得上述存货已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具体依据,还需对存货损失认真清理确认后再做核销处理。
截止回函日,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存货可能发生的损失并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但核销相关证据还需要进一步收集整理,公司会根据详细的书面证据及报告,上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核销存货损失的审批权限及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除工程施工外的各类存货跌价准备未变动的原因回复:
①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为3.54,平均周转天数103天,公司的产品主要为订单式生产,和销售项目相对应。
②公司产品基本属于客户的定制品,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或委外加工、现场安装等都是按照不同客户要求进行,产品替代性较小,一旦项目取消对公司影响较大。所以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保证合同质量,从源头上降低销售合同对应项目执行风险,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项目取消的情况;
③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项目管理,避免因项目取消或长期搁置的损失。
综上,除工程施工外的各类存货跌价准备未变动。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已阅读公司上述回复,基于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没有发现公司的上述回复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6.报告期内,你公司节能燃烧业务、垃圾发电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6.49%、
39.12%,分别同比上升15个、52个百分点。请结合上述业务主要订单收入成本确认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等,补充说明毛利率同比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成本结转跨期以调节利润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1)我公司主要订单收入成本确认情况如下表:
序 | 项目名称 | 2019年确认收入 | 2019年确认成本 | 毛利率 |
号 | ||||
1 | 大唐**2*1000MW超超临界锅炉等离子点火装置 | 10,350,000.00 | 8,298,956.73 | 19.82% |
2 | 赤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环保升级搬迁改造项目稀氧燃烧装置 | 3,100,853.98 | 2,049,294.58 | 33.91% |
3 | 菲律宾**万斯GNPD项目2×660MW微油点火系统 | 3,960,000.00 | 3,352,720.65 | 15.34% |
4 | 山西**股份有限公司四台煤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EPC项目 | 3,231,290.72 | 2,380,352.22 | 26.33% |
5 | **北方胜利电厂2×660MW锅炉微油点火装置 | 3,555,555.16 | 3,061,083.62 | 13.91% |
合计 | 24,197,699.86 | 19,142,407.79 | 20.89% |
(2)节能燃烧业务
年份 | 科融环境 | 龙源技术 |
2017年 | 23.58% | 25.83% |
2018年 | 11.61% | 19.95% |
2019年 | 26.49% | 16.30% |
公司查看了龙源技术等同行业上市公司节能燃烧产品综合毛利率,其毛利率近年来随着市场环境影响都有所波动,公司目前的毛利率范围属于合理范围。节能燃烧业务毛利率为26.49%,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如下:
①2019年度扣除剥离亏损子公司武汉燃控和凯迪项目这些低毛利率项目,直接减少对节能燃烧业务毛利率影响。
②传统业务板块燃油燃气系统业务量占比增加,此板块业务为我司重点产品,市场影响力较大且毛利率较高;
③公司市场营销制度的更改,以毛利润的方式进行考核引导销售经理提高订单毛利率。
④降低项目执行成本和原材料成本,也属于公司毛利上升的主要因素。
(3)垃圾发电业务
年份 | 科融环境 | 旺能环境 | 瀚蓝环境 |
2017 | 31.46% | 46.87% | 40.05% |
2018 | -12.75% | 51.00% | 35.20% |
2019 | 39.12% | -- | 28.00% |
公司查看了旺能环境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毛利率,其毛利率近年来随着市场环境影响都有所波动,公司目前的毛利率范围属于合理范围。
垃圾发电业务毛利率39.12%,上升5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
①公司子公司诸城宝源于2018年度6、7月份对设备进行了大修,设备大修费用达到265.00万元,2019年度达到了满负荷运转,发电量较2018年度大幅度上涨,入厂垃圾量也同比增加较多。
②公司子公司睢宁宝源已并网发电,为垃圾发电板块提高了毛利率。
同2018年度相比,除去大修费用及2018年度大修对发电量及入厂垃圾量的影响,公司当期成本变化不大,不存在成本结转跨期以调节利润的情形。
经核查,我公司不存在成本结转跨期以调节利润的情形。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已阅读公司上述回复,基于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没有发现公司的上述回复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7.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为9,559万元,其中受限资金4,499万元,而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有息负债金额合计高达28,200万元。此外,2019年12月4日,你公司因逾期未偿还2,200万元借款被交通银行起诉。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截至回函日是否存在其他到期未偿还的有息负债,结合资金周转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偿债风险,以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请结合交通银行诉讼情况等,说明你公司半年报问询函回函所述与交通银行就偿还借款达成展期协议是否真实。
回复如下:
(1)截止本回复函发布日,我司存在到期未偿还的有息负债,具体情况如下:我司与江苏银行徐州城北支行于2020年2月10日贷款到期1,100.00万元,诸城宝源与江苏银行徐州城北支行的签订的长期项目贷款合同,贷款余额为7,500.00万元,2020年4月20日需要归还1,000.00万元,上述两项贷款金额正在与江苏银行徐州城北支行协商展期。上述延期贷款在有息负债28,200万元中。
(2)资金周转情况
我司2019年经营性现金流入为57,638.87万元,2019年经营性现金流出为54,106.00万元,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32.87万元。2020
年一季度经营性现金流入预计为10,366.32万元,2020年一季度经营性现金流出预计为8,484.95万元,2020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为1,881.37万元,截止到2020年3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金额为6,802.00万元。
同时,截止本回复函发布日,我司归还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福水井支行借款金额200万元,并重新与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福水井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7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1月22至2021年1月20日。归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云龙支行借款金额100万元,并在2020年1月22日重新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云龙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7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
鉴于公司对部分银行已成功协商贷款续贷业务,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前,公司需要偿还的借款为江苏银行徐州城北支行的1100万元(流动资金)、北京银行双秀支行500万元,招商银行朝阳公园支行的250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西关支行800万元,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城北支行1750万元(诸城宝源2020年4月20日到期1000万元,睢宁宝源于2020年6月30日到期750万元,合计1750万元),合计为4400万元。
综上,公司的货币资金充裕可完全覆盖短期内需偿还的借款。因此,公司短期内不存在偿债风险。
(3)2018年12月25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与雄安科融签订编号Z1812LN15644186的短期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0月17日,借款金额2,500.00万元,分期付息到期还本。截至2019年12月31日科融共偿还300.00万元。
公司半年报回函时,确实与交通银行徐州分行大客户部达成三年分期归还方案,但2019年12月交通银行徐州分行上报省分行最终审批时,由于银行内部风控对公司的风控内部评级有变,导致上述和解方案未最终通过,2019年12月4日交通银行起诉科融偿还剩余的本金及违约利息。
2020年1月9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9)苏0300民初7427号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科融于2020年1月24日前偿还700.00万元,2020年10月17日前偿还700.00万元,2021年10月17日前偿还800.00万元
及全部利息。
公司与交通银行就偿还借款已达成和解。
8.你公司最近五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09万元、-30,695万元、-8,258万元、-43,934万元、-9,041万元。请你公司结合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毛利率变动情况、研发投入等,补充说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公司为提高盈利能力拟采取的措施。回复如下:
(1)2017年-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利润、毛利率与其他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
垃圾发电业务 | |||||||||||||
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2019年度) | |||||||||
营业 收入 | 营业 成本 | 营业 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 收入 | 营业 成本 | 营业 利润 | 毛利率 (%) | 营业 收入 | 营业 成本 | 营业 利润 | 毛利率 (%) | ||
科融环境 300152 | 58,254,052.90 | 35,467,745.40 | 22,786,307.5 | 39.12 | 29,475,678.33 | 33,232,866.32 | -3,757,187.99 | -12.75 | -- | -- | 31.46 | 51.87% | |
瀚蓝环境 600323 | 2,650,311,300.00 | 1,815,292,800.00 | 835,018,500 | 35.51 | 1,765,249,700.00 | 1,143,816,100.00 | 621,433,600 | 35.2 | 1,420,890,000.00 | 851,782,300.00 | 569,107,700 | 40.05 | 0.31% |
旺能环境 002034 | -- | -- | -- | 818,967,935.78 | 391,919,778.59 | 426,976,157.19 | 52.13 | 752,370,006.10 | 399,582,496.07 | 352,787,510.03 | 46.89 | -- | |
节能燃烧业务 | |||||||||||||
科融环境 300152 | 245,167,049.58 | 180,224,959.84 | 64,942,089.74 | 26.49 | 272,299,993.00 | 240,676,946.06 | 31,623,046.94 | 11.61 | -- | -- | 23.58 | 14.88% |
(2)2017年-2019年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67 | 75 | 68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9.14% | 10.89% | 9.30%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6,225,142.26 | 31,513,943.74 | 24,721,016.22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16% | 5.99% | 3.74%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 | 0 | 1,801,854.36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 | 0 | 7.29%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 | 0 | 4.81% |
根据上述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利润、毛利率与其他公司对比情况及公司近三年的研发投入情况,公司经营能力属于市场正常水平,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睢宁宝源垃圾焚烧电厂竣工
2020年,睢宁宝源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将正式全产能运行。
(4)公司积极参与雄安新区工程建设
公司参股公司栗子环境在雄安新区的白洋淀农村污水、垃圾、厕所一体化综合系统治理先行项目已进入全面验收阶段。
龙源技术 300105 | 206,975,713.93 | 173,245,265.23 | 33,730,448.7 | 16.30 | 305,905,753.33 | 244,873,859.96 | 61,031,893.37 | 19.95 | 218,686,253.07 | 162,189,161.42 | 56,497,091.65 | 25.83 | -3.65% |
水处理业务 | |||||||||||||
科融环境 300152 | 209,987,218.27 | 159,075,570.23 | 50,911,648.04 | 24.25 | 180,856,235.46 | 140,417,727.47 | 40,438,507.99 | 22.36 | -- | -- | 20.57 | 1.89% | |
创业环保 600874 | 2,025,030,000.00 | 1,387,280,000.00 | 637,750,000.00 | 31.49 | 1,626,380,000.00 | 1,046,670,000.00 | 579,710,000.00 | 35.64 | 1,412,490,000.00 | 860,800,000.00 | 551,690,000 | 39.06 | -4.15% |
兴蓉环境 000598 | 1,318,629,951.21 | 808,488,168.11 | 510,141,783.1 | 38.69 | 1,182,476,715.08 | 731,957,422.37 | 450,519,292.71 | 38.10 | 1,091,973,852.90 | 661,629,190.04 | 430,344,662.86 | 39.41 | 0.59% |
首创股份 600008 | 2,572,939,920.57 | 1,677,873,987.66 | 895,065,932.91 | 34.79 | 1,996,215,746.53 | 1,372,569,848.03 | 623,645,898.5 | 31.24 | 1,575,299,344.39 | 1,032,122,672.12 | 543,176,672.27 | 34.48 | 3.55% |
(5)公司积极参与氢能源板块布局
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出资与北京环宇京辉京城气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宇京辉”)共同投资开发北京市房山区窦店加氢站项目(第一个正式运营的北京固定加氢站也是即2006年年后北京首个加氢站),加氢站总占地约8500平方米,位于北京市房山区万窑路与启望街交口西北侧。北京市房山区窦店加氢站项目建成后将是北京第一座正式运营的加氢站,主要服务对象为社会及公司自用的氢燃料车辆,需求稳定。同时可实现清洁生产、技术升级,减少环境污染,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9.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18,772万元,主要为保证金和往来款,其中往来款较期初增加11,602万元,而公司1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为3,826万元。请补充说明其他应收款余额前十名单位名称、是否为关联方、款项性质、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及依据,往来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并核实按账龄披露是否准确。
回复如下:
其他应收款余额前十名单位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已提坏账准备 | 1年以内 | 1年-2年 | 2年-3年 | 3年-4年 | 4年-5年 | 5年以上 |
蓝天**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往来款 | 80,603,491.78 | 29,623,457.66 | 1,800,000.00 | 14,280,341.18 | 51,461,049.39 | 13,062,101.21 | ||
福建**国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单位往来款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武汉**科技热能工程有限公司 | 单位往来款 | 13,847,630.67 | 13,847,630.67 | 548,755.06 | 13,298,875.61 |
经核实,公司与上述往来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剥离蓝天环保及武汉燃控增加其他应收款余额9,445.00万元,其中蓝天增加8,060.00万元、武汉燃控增加1,385.00万元。
经核查公司其他应收款按账龄披露无误。
10.报告期内,你公司管理费用新增诉讼费用731万元,上年度并无列支诉讼费用。请补充说明诉讼费用所涉事项的具体情况,是否根据涉诉情况充分计
上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退资款 | 4,000,000.00 | 40,000.00 | 4,000,000.00 | |||||
上海****钢纤维有限公司 | 单位往来款 | 2,000,000.00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河北**市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334,678.35 | 13,346.78 | 1,334,678.35 | |||||
北*供水有限公司 | 单位往来款 | 1,018,000.00 | 92,020.00 | 367,000.00 | 276,000.00 | 253,000.00 | 122,000.00 | ||
北京**天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押金 | 793,874.79 | 7,938.75 | 793,874.79 | |||||
合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账龄较长的预付款转入 | 726,800.00 | 726,800.00 | 726,800.00 | |||||
无锡***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账龄较长的预付款转入 | 615,317.85 | 615,317.85 | 615,317.85 | |||||
合 计 | - | 124,939,793.44 | 66,966,511.71 | 8,844,308.20 | 28,470,534.64 | 51,714,049.39 | 13,184,101.21 | - | 22,726,800.00 |
提预计负债或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以及是否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如下:
本报告期公司发生的诉讼费主要是委托律师事务所催收应收款项支付的诉讼费,涉及的事项明细如下表:
案件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件类型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1 | 运城**热电有限公司 | 科融环境 | 合同纠纷 | 二审中 |
2 | 科融环境 | 中煤**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纠纷 | 已调解 |
3 | 科融环境 | 中节能**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已调解 |
4 | 科融环境 | 福建**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已调解 |
5 | 科融环境 | 江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股权纠纷 | 已结案 |
6 | 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科融环境 | 合同纠纷 | 已结案 |
7 | 科融环境 | 陕西**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已调解 |
8 | 科融环境 | 武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9 | 科融环境 | 江苏**锅炉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二审中 |
10 | 科融环境 | 四川**锅炉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纠纷 | 已结案 |
案件1为运城关铝诉讼科融环境,根据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晋0802民初105号,判决书驳回运城关铝起诉,驳回科融环境反诉请求,案件二审未开庭,从一审判决来看,公司未决诉讼发生赔偿的概率小于50%,不符合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故案件1无需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2、案件3、案件4、案件5、案件7、案件8、案件10以上案件,科融环境为原告,胜诉的概率非常大,并且截止2019年12月31日款项已收回,所以对上述案件不确认预计负债。
案件6为上海益观诉科融环境,该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判决,公司于2018年确认损失,本期诉讼费是由于二审判决划扣的诉讼费。
案件9为科融环境诉江苏四方锅炉,公司依据判决书于2019年确认预计负债。
经核查,公司已充分计提上述案件预计负债及相关会计处理,不存在漏记。上述诉讼案件金额未达到单独披露的要求,且未达到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披露的临时报告要求,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披露的诉讼案件情况详细内容详见
《2019年年度报告》“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2、或有事项”部分。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11.报告期内,你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合计7,806万元,其中其他往来款7,761万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642万元,其中其他往来款11,653万元。请补充说明收到、支付的其他往来款相关单位名称、金额、发生原因,以及是否存在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的情形。回复如下:
公司对收到、支付的其他往来款进行了核查确认,并分别摘录了发生金额前十名的项目或单位,明细如下: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往来款明细 | |||||
序号 | 项目或单位名称 | 金额(元) | 发生原因 | 是否存在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的情形 | |
1 | 浦发银行等银行 | 12,022,487.21 | 保证金解付 | 否 | |
2 | 北票水务 | 11,608,200.00 | 政府补贴 | 否 | |
3 | 项目单位投标保证金 | 7,227,157.31 | 投标保证金 | 否 | |
4 | 收购意向金退回 | 5,700,000.00 | 股权意向金退回 | 否 | |
5 | 职员借款还款 | 3,931,079.42 | 归还借款 | 否 | |
6 | 房租收入及水电费 | 2,556,066.00 | 房租收入及水电费 | 否 | |
7 | 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2,357,435.14 | 归还欠款 | 否 | |
8 | 王*松 | 1,066,512.30 | 废品收入 | 否 | |
9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532,654.00 | 退回诉讼费 | 否 | |
10 | 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诸城市社会保险中心 | 486,672.02 | 收到工伤款及生育津贴 | 否 | |
合计 | 47,488,263.4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往来款明细 | ||||||
序号 | 项目或单位名称 | 金额(元) | 发生原因 | 是否存在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的情形 | ||
1 | 费用类支出 | 41,233,755.36 | 案件代理费、咨询费、中标费等 | 否 |
2 | 浦发银行宣武支行等银行 | 9,368,940.53 | 保函/银承保证金 | 否 |
3 | 支付收购意向金 | 5,700,000.00 | 股权收购意向金 | 否 |
4 | 河北雄安市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5,019,354.70 | 房租 | 否 |
5 | 项目保证金 | 4,567,119.00 | 保证金 | 否 |
6 | 职员借款 | 3,143,736.70 | 借款 | 否 |
7 | 法院划扣赔偿金 | 2,475,654.48 | 赔偿金及违约金 | 否 |
8 | 北票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1,524,026.00 | 归还借款 | 否 |
9 | 王*海 | 839,050.00 | 工程款 | 否 |
10 | 浦发银行宣武支行 | 700,000.00 | 资金冻结 | 否 |
合计 | 74,571,636.77 |
经核查后,公司在收到、支付的其他往来款中不存在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的情形。
12.报告期内,你公司对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核算方式由成本法变为公允价值法,账面价值由期初的646万元增加为1,080万元。请补充说明上述会计处理过程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如下:
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以自筹资金收购了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运股份”)1.42%的股权,该股权原先计入的科目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取消了原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且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因此公司对此项股权做了相应的会计科目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章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章第十八条,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公司持有的天运股份股权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并且持有目的不在于近期出售,根据会计政策判断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因天运股份为新三板企业,流动性差,交易量少,此前并无公允价值变动,公司一直按照成本记账。但报告期内,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最新的证券账户对账单显示,天运股份的股票价格为7.2元/股,公司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080.00万元,因此公司对该股权确认了其他综合收益434万元。
综上,公司认为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3.你公司披露年报同时修正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将报告期内净利润由预计盈利3,552万元修正为盈利1,013万元,差异比例达到251%,主要原因为未根据诉讼结果更正财务数据、成本跨期处理有误、应收账款账龄计算错误、工程施工进度确认有误、项目成本结转有误、租金收入未按照租赁期间分摊等多个基础财务核算错误。
(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造成上述多个会计处理及核算错误的主要原因,有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失效的原因及整改情况。
回复如下:
(1)公司与江苏四方锅炉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由于案件互诉复杂,财务人员和法律部门沟通时发现上述案件还在继续诉讼中,前期计入或有负债事项中,对上述情况的判断不准确,公司财务未计入该部分损失;
(2)公司与江苏洁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金问题由于财务人员错误判断剩余款项应向对方继续收取,未按照判决结果处理财务核算;
(3)由于对部分应收账款账龄计算有误,少计提减值损失600.00万元是由于财务人员每月过账计算账龄时,没有增加账龄导致;
(4)由于对部分工程施工进度确认有误,少计提工程施工减值损失 186.00万元是由于财务人员缺乏对项目的具体了解,项目进展反馈情况不完整,没有准确判断其减值情况;
(5)由于对部分业务成本跨期处理有误,少确认期间费用及税费 322.44 万元是由于部分业务人员长期出差,对费用没有及时报销,财务人员收到报销费用时直接计入当期,没有对跨期费用进行及时调整所致;
(6)由于收到租金收入未按照租赁期间分摊,调减租金收入34.00万元是由于财务人员对租赁的情况没有详细了解,收到此笔租金收入时错误判断为当期租金,直接计入当期租金收入。
(7)由于部分项目成本结转等问题,调增营业成本80.00万元,调增营业收入199.30万元是由于公司项目数量多,周期长,财务人员梳理项目时,对个别项目的收入成本计算出现错误。
本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失效主要为:
1、财务核算人员及相关复核人员未尽职尽责;
2、由于疫情期间部分核算及复核工作无法现场完成,多采用远程方式替代,导致该部分核算及复核工作未尽职尽责。
公司内部已对上述责任人进行了批评处罚,并对此类情形提出具体整改方案:
①财务部增加核算及复核岗位数量;
②加强财务核算及复核专业财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及学习提高财务部全员的专业知识及技能。
(2)你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显示,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请对照你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说明上述问题是否属于内控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若是,请补充更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回复如下:
对照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存在1个内控重大缺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同期披露的公告。
14.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修订主营业务范围,新增人工智能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通讯设备销售业务。请你公司结合在人工智能、通讯
设备领域的人才储备、资源投入和技术储备情况,补充说明进入人工智能、通讯设备行业的可行性,是否存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公司董事作出上述决策时是否谨慎勤勉履职。
回复如下:
公司拟在经营范围内增加人工智能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通讯设备销售业务,是基于公司主营业务由传统型转向科技型发展探索而建立的行政基础工作,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研究相关领域的项目及项目所在行业和环保行业的结合协同性,人工智能与环保行业特别是环保设备上的创新创造突破已经越来越普遍,如提高垃圾焚烧处理厂对垃圾的识别和分拣模式,精细分类提升资源化价值,替代人工全天候实时监测处理结果,提升环保设备工作和环境安全性,都是公司目前在相关领域研究的方向之一,并希望借助已有的人工智能项目与公司目前的业务形成科技合力。公司不存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
截止回复日,公司尚未安排具体的人才储备、资源投入和技术储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上述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已及时披露,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公司章程认真履行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作出上述议案的审议符合公司及行业发展方向,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特此回复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