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昌红科技:关于不向下修正昌红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1

关于不向下修正“昌红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截至2022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价格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4月30日),如再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之后,若再次触发“昌红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昌红转债”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9号)核准,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6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460,000,000.00元,并于2021年4月1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昌红转债”,债券代码:“1231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昌红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2021年10月8日至2027年3月31日。

“昌红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8.26元/股。2021年6月2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8.26元/股调整为28.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0)。

2022年5月17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8.06元/股调整为27.8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1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公司股价自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28日期间,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3.70元/股)的情形,已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公司近期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昌红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4月

30日),如再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之后,若再次触发“昌红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昌红转债”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