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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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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评 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 名、注册会计师2,523 名、从业人员总 数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 名。

立信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 亿元。2025 年度立信为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 务,审计收费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 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立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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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审计委员会 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4 月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2025 年12 月29 日,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会议形式与负责 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 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2025 年 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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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6 年4 月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2025 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 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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