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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舟文化: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本次坏账核销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公司年度审计意见,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催收无果等因素导致的无法追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确认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2笔,合计人民币310.00万元。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确认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分别来自于河北美术出版社违约保证金100万元、杭州派娱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210.00万元,合计

310.00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构

成重大影响。本次核销坏账的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坏账核销的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同意本次其他应收款坏账核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坏账核销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坏账核销的意见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为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坏账核销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计提坏账准备,所核销坏账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已计提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本次坏账核销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坏账核销。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坏账核销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核

销坏账损失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同意公司对上述坏账进行核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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