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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制药: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吴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吴 杰)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诚信和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于2021年8月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列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召开会议应出席/列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8800
股东大会1100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议案,依据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作出独立判断,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对公司 2021年任职期间的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并就公司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时 间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事项独立意见类型
2021年8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独立意见: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的独立意见;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10月1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独立意见:1、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12月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独立意见:1、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12月1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独立意见:1、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12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独立意见:1、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变更业绩承诺方案的独立意见;2、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在2021年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组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关联方往来情况、重要经营事项等,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财务报告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发表审阅意见。

2、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产品的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见解,发挥专业领域的技术水平和知识水平,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勤勉尽责发挥战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在经营管理方面,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项,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学习和认识,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同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发挥本人专业能力,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独立董事:

吴 杰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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