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有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与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协和精准医疗有限公司、王永辉先生签署《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与王永辉关于广州协和精准医疗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优质资产抵偿债务,是为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有助于维护公司的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刘艺、郝世明、周庆权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