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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制药: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6

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 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 2019-04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6月5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年6月24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6月26日(星期三)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9年6月25日-2019年6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下午 15:00 至2019年6月26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金峰园路2号本部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8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278,067,1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037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均为2019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吕晖律师和黄亮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5,808,4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695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58,6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415%。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9,105,0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0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6,846,3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5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2,258,66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415%。

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永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76,992,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37%;反对958,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46%;弃权1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0,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6.3090%;反对958,2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924%;弃权1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86%。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76,992,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37%;反对958,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46%;弃权1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0,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090%;反对958,2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924%;弃权1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86%。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276,992,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37%;反对958,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46%;弃权1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0,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090%;反对958,2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924%;弃权1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86%。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094,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04%;反对962,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132,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598%;反对962,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058%;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4%。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070,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14%;反对966,9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77%;弃权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107,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743%;反对966,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223%;弃权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4%。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薪酬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055,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反对1,012,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92,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227%;反对1,012,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7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办理银行贷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022,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45%;反对962,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60%;弃权8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60,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124%;反对962,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058%;弃权8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17%。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022,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45%;反对971,9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95%;弃权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60,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124%;反对971,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395%;弃权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81%。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6,992,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37%;反对962,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60%;弃权1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0,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090%;反对962,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058%;弃权1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52%。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6,992,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37%;反对1,002,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4%;弃权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0,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090%;反对1,002,2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436%;弃权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74%。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055,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反对962,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60%;弃权

4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92,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227%;反对962,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058%;弃权4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4%。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161,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42%;反对856,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79%;弃权4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198,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869%;反对856,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416%;弃权4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4%。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055,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反对856,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79%;弃权15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92,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227%;反对856,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416%;弃权15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56%。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具体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055,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反对856,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79%;弃权15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5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92,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227%;反对856,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416%;弃权15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56%。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002,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72%;反对886,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87%;弃权17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40,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427%;反对886,2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51%;弃权17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23%。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002,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72%;反对856,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79%;弃权20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40,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427%;反对856,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416%;弃权20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57%。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1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1.1选举王永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6,080,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68,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3.6910%。

王永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7.1.2 选举谭文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6,053,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68,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910%。

谭文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1.3 选举黄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6,053,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68,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910%。

黄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1.4 选举徐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5,963,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178,8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818%。

徐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2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2.1 选举刘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6,014,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172,4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599%。

刘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2.2 选举郝世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5,967,4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172,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598%。

郝世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2.3 选举周庆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5,859,4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064,4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888%。

周庆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8.1 选举陈俊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6,043,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181,8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922%。

陈俊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8.2 选举莫子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6,016,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181,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921%。

莫子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吕晖律师、黄亮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或列席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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