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沈金浩先生的通知,获悉其质押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质押开始 日期 | 解除质押 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沈金浩 | 是 | 128,000,000注 | 2018.5.22 | 2020.5.22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4.56% |
注:该质押的初始质押数为80,000,000股,因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的利润分配方案,故该笔质押数量相应增加至128,000,000股。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沈金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1,368,931股,占公司总股本
7.87%(若考虑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则该比例为7.99%),系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
本次沈金浩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之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