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MTN543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的注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该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充分考虑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