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7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7月19日以专人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长唐鸿亮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莱”)为经营发展需要,计划向相关银行申请贷款不超过15,000万元(最终以合同签订的额度为准),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金泰莱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支持其经营发展,公司同意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不超过15,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的合同、协议等书面文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以上担保计划是金泰莱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金额、担保范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书面文件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及该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咨华宇”)为经营发展需要,计划向相关银行申请贷款不超过20,000万元(最终以合同签订的额度为准),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中咨华宇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支持其经营发展,公司同意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的合同、协议等书面文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
以上担保计划是中咨华宇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金额、担保范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书面文件为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及该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