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除《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外,其他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薪酬方案(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为体现责任和有效激励并行的原则,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部分上市公司标准,公司制定董事(不含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序号
序号 | 姓 名 | 职 务 | 年 薪 |
1 | 沈梦晖 | 副董事长 | 50万元/年 |
2 | 王庆心 | 董事、副总经理 | 40万元/年 |
3 | 沈勤伟 | 董事、副总经理 | 40万元/年 |
除以上董事外,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任何职务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以上方案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对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经考察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及独立董事工作的专业性考虑,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作以下调整:
序 号 | 姓 名 | 职 务 | 原津贴 | 调整后津贴 |
1 | 骆 竞 | 独立董事 | 5万元/年 | 8万元/年 |
2 | 宋政平 | 独立董事 | 5万元/年 | 8万元/年 |
3 | 张 平 | 独立董事 | 5万元/年 | 8万元/年 |
以上方案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结合目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及薪资情况,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序 号 | 姓 名 | 职 务 | 年 薪 |
1 | 郭少山 | 总经理 | 60万元/年 |
2 | 戴云虎 | 副总经理 | 40万元/年 |
3 | 孟宪明 | 副总经理 | 40万元/年 |
4 | 王家会 | 副总经理 | 40万元/年 |
5 | 周 莺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40万元/年 |
6 | 杨丽萍 | 财务总监 | 40万元/年 |
以上方案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部分上市公司标准,公司制定监事薪酬如下:
序 号 | 姓 名 | 职 务 | 年 薪 |
1 | 刘 攀 | 职工代表监事 | 26万元/年 |
除以上监事外,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以上方案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直接领导经营单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挂钩;不直接领导经营单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与个人绩效评价挂钩。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以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根据实际考核结果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新聘人员薪酬参照前述标准发放。
3、公司将持续完善薪酬激励体系,实施股权激励等多样化的激励方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参与,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披露要求。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 年4 月23日